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导读:
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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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需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这也是包括了法人、单位等法律拟制的人。
2、共同犯罪人的主观意思必须是共同犯罪上的故意。
3、共同犯罪人的可观意思必须是共同实施犯罪的行为。
4、共同犯罪人的行为必须是共同犯同一件犯罪事情。
二、共同犯罪如何处罚
1、主犯如何处罚刑法第26条第3款和第4款对主犯的刑事责任问题作了专门规定。根据这一规定主犯的刑事责任可分两种情形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对其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从犯如何处罚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3、胁从犯如何处罚由于胁从犯是被胁迫而参加的从主观上不是完全出于自愿或者自觉从客观上说胁从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也比较小是共同犯罪中社会危害性最小的共同犯罪人。因此刑法第28条明确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教唆犯如何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29条的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起次要作用的是从犯。
三、我国共同犯罪的分类标准
我国刑法对共犯的分类学者们一般认为采纳的是混合分类法又称折衷分类法以作用分类法为主将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同时兼顾分工分类法考虑到教唆犯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将其加为法定的共同犯罪人种类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