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故意关联性

导读:
行为默契是共同犯罪的故意关联性形成的特殊方式是指在即时性产生的共同犯罪中行为人不一定或者不需要用语言来明确表示进行犯罪活动只要有人着手实施行为其他人就心照不宣展开行动相互作用,临事起意是行为人开始实行犯罪之际或者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即时性产生的共同犯罪故意由于客观情况的复杂性、特殊性决定了这种共同犯意的联络多样性,临事起意是行为人开始实行犯罪之际或者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即时性产生的共同犯罪故意由于客观情况的复杂性、特殊性决定了这种共同犯意的联络多样性。
故意关联性的内涵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共同故意的关联。共同犯罪的故意是双重认识和双重意志②。所以对共同犯罪中故意关联性的理解是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一致前提下的两个单独故意的互相联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临事起意是行为人开始实行犯罪之际或者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即时性产生的共同犯罪故意由于客观情况的复杂性、特殊性决定了这种共同犯意的联络多样性。所以行为默契虽然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也是共同犯罪故意的一种有效联络。行为默契要成为共同犯罪故意联络必须排除错误认识人的认识受各种因素制约不能把基于错误认识而形成的行为默契也作为共同犯罪行为。关于共同犯罪的故意关联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故意关联性的内涵
共同犯罪必须具备共同故意的关联。主观上的联络才能有行动上的协同。人是有思维的当不同的人聚集一起共同参与某一活动时必定要通过各自的大脑思维达成一致的观点而一致的观点必须通过语言、动作等将信息传递到对方相互沟通使之了解。意思联络是人聚集活动的主观必要条件。主观上不关联只能是单独犯而不是共同犯。即使同时同地进行同一犯罪如某甲看到某企业仓库看守不严前去盗窃某乙看到后也去盗窃但双方事先没有商量作案时也没有合作。这是事先无预谋的同时犯。同时犯与共同犯的根本区别在于行为人之间没有主观故意的关联。同时犯对各自实施的犯罪承担责任而不是对犯罪总和承担责任。主观上关联是实施共同故意内容的桥梁。存在于不同行为人之间的同一目的必须通过某种形式形成串联才能共同实现。共同故意关联是共同犯罪的前提。不同行为人为了达到共同犯罪结果把各自的力量联合起来他们之间有联系、有配合只有这样才使各人的犯罪活动具有统一性形成有机整体成为共同犯罪。①
共同犯罪故意关联性是主观上的共同认识和相互认识的统一。共同犯罪在认识因素上是共同认识到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所带来的后果意志因素上都希望或者放任所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能够实现在特定条件下某种非共同犯罪(如同时犯)也可能在认识因素与意志因素上达到共同性但是不会相互认识而共同犯罪是在认识共同性基础上的相互认识即共同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共同犯罪人对本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认识以及对自己和他人共同实施犯罪的认识共同犯罪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共同犯罪人在认识本人行为和他人行为基础上对本人和他人行为会造成的危害社会的结果持希望或放任心理态度。共同犯罪的故意是双重认识和双重意志②。所以对共同犯罪中故意关联性的理解是在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一致前提下的两个单独故意的互相联系形成一个有机整体。
故意关联性的形成方式
故意关联性通常由事先通谋的方式形成事先通谋一般是一方提出犯意通过语言、文字、影像资料等将犯罪意图信息传递给对方其他人表示明确同意或沉默(不反对)。事先预谋可能比较具体有行动目标、分工协作、作案工具、潜逃路线、分赃方案等等也可能比较简单提出犯意其他人响应或默认。然而随机作案没有特定的目标和要求。在即时性起意犯罪中一般没有事先预谋的过程但是也有行为人犯意明确表示请求或者指使他人参与的情况其他人呼应或默认并实施犯罪行为。这种方式是事先预谋的特殊情况与事先预谋没有本质区别组织犯、教唆犯都属于事先通谋的故意关联性。
行为默契是共同犯罪的故意关联性形成的特殊方式是指在即时性产生的共同犯罪中行为人不一定或者不需要用语言来明确表示进行犯罪活动只要有人着手实施行为其他人就心照不宣展开行动相互作用。临事起意是行为人开始实行犯罪之际或者在实施犯罪过程中即时性产生的共同犯罪故意由于客观情况的复杂性、特殊性决定了这种共同犯意的联络多样性。片面共犯是单方的行为默契虽然片面共犯一般是临时起意的共同犯罪但也不排除片面共犯者事先得知对方准备实施犯罪而跟踪并暗中给予帮助或者给予其他积极行为从而促使犯罪结果的实现行为的默契配合可以是他人的主动作为也可以是有法定义务的人的消极不作为。法定义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职务或业务要求的义务、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等。所以行为默契虽然没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也是共同犯罪故意的一种有效联络。
行为默契要成为共同犯罪故意联络必须排除错误认识人的认识受各种因素制约不能把基于错误认识而形成的行为默契也作为共同犯罪行为。无言语表达的行为默契要构成故意关联必须具备三个要素(1)有共同的情感为前提。后行为人与前行为人有某种关系或对受害方有过节矛盾这样才能符合帮助、报复或其他原因等共同犯罪的动机如果毫无关系是不可能参与共同犯罪的。所以司法实践中必须查明后行为者与前行为者的关系比如同乡、同学、朋友等。(2)行为相互作用为条件。客观上后行为对前行为起帮助作用共同制约被侵害对象的势力。(3)主观认识为基础。先后行为者都知道双方在相互帮助增强了自已的势力或者后行为者单方知道可以利用前行为者的行为状态。这样达到这三个要素就应该推定主观故意上具有关联性。
故意关联的方向性
共同犯罪故意关联方向性是相互认识并认同对方的故意还是单方认识认同的问题即双向联系和单向联系。
双向联系是通过语言等方式进行沟通或者通过行为默契行为人双方都认识到对方与自己并肩协作相互作用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而单向联系是一方主观上认识到自己参与到对方的行列与之配合而另一方不知此情的共同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这种主观故意的单向联系一般存在于临事起意中先前实施犯罪的行为人没有向他人请求帮助而后行为人主动参与帮助或有法定义务而不作为这一情形之中。单向联系而形成的共同犯罪被大陆法系刑法理论称之为片面共犯而英美法系刑法理论称之为潜在同谋犯。片面共犯是后行为人出于帮助先行为人或借用先行为人力量而达到加害受害人之目的明知对方实施犯罪而暗中帮助并不为对方知情的共同犯罪形态是特殊的共同犯罪。由于片面共犯是帮助行为和教唆行为一方有共同犯罪故意而另一方并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因此此时先前实施犯罪的行为人是单独犯罪而后行为人就是共同犯罪。单独犯罪对自己的行为及结果负责而共同犯罪对共同的行为及全部结果承担刑事责任。片面共犯在司法实践中客观存在。这种有单方共同犯罪故意客观上又具有实施的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条件但就其单独的行为看并一定达到犯罪的程度而结合另一方的行为和全案结果就达到犯罪程度故对这种行为应以共同犯罪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