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还是贪污罪?
导读:
相关法律知识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律师解答如果是集体决定并且每个人都分到了可能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如果就几个人分得就涉嫌共同贪污罪。根据本条之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还是贪污罪?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私分国有资产罪还是贪污罪?
我一朋友是财政所的。06年全所四人被判共同贪污。事由是他们所2001年起每年发放了2000多元/人的奖金。当时是用农税征管费用发的。因为所长与乡长矛盾被乡长告到检察院。他们发放的方式有点小问题不是以他们自己的名义领取的。开庭时争辩得很厉害。有律师认为这是发放奖金最多也是私分国有资产。检察院内部争议也大。只是因为不能明言的原因法院认可了检察院的起诉罪名。都被判了缓刑还罚了款(一人一万)。我想请教一下为什么他们县的财政所都是这样做的只不过发的形式各不相同(后来县财政局要求其他乡镇补了相关的手续)就因为是乡长弄的就定他们是共同贪污而别的都没事呢?现在他们被开除了公职。其中一个被判时差一个月就退休了。我觉得有点冤。他们现在想申诉或上访。只是不知道从法律上应该怎么看这事。请教了谢谢。
律师解答
如果是集体决定并且每个人都分到了可能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罪如果就几个人分得就涉嫌共同贪污罪。
相关法律知识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本条之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和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七条利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盗窃、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家秘密或者其他犯罪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三条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三百九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或者对外交往中接受礼物依照国家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数额较大的依照本
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十三条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九十一条本法所称公共财产是指下列财产
(一)国有财产
(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或者运输中的私人财产以公共财产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