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导读:
2、犯罪中止的法律效果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的区别其造成损害的不同程度和状态分别给予其轻刑的量刑待遇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2、犯罪中止的法律效果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的区别其造成损害的不同程度和状态分别给予其轻刑的量刑待遇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关于犯罪预备与犯罪中止的条件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犯罪预备的目的是为了顺利地进行犯罪活动实现犯罪意图体现了预备犯的主观恶性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主观依据。
2行为人已经为实施犯罪进行了准备活动。这种准备活动在法律上主要规定为两种情况
一是为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和物品的行为。准备的工具和物品包括用以杀伤、威胁被害人的各类凶器物品用以伪造货币、票证、文印的各类器具材料用以掩护犯罪活动、排除障碍物、销毁罪证的各类工具物品等。准备工具和物品的手段、方法也各不相同主要有制造、修理、改装、购买、借用、骗取、窃取等。
二是为达到犯罪目的创造条件的行为主要指准备工具以外的其他创造条件的行为。如为实施犯罪事先察看犯罪现场、选择犯罪时机、探听被害人行踪、演习犯罪手段和技巧、拟定犯罪实施计划、寻找犯罪同伙等等。
从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对实施犯罪所起的作用来看都是着手实施犯罪之前准备犯罪的行为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这是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客观依据。如果行为人仅仅将犯罪意图表露出来而未进行犯罪的准备活动那就不是犯罪预备。
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时间条件中止行为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或实行阶段既遂之前。
(2)主观条件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自认为可以完成的犯罪中止犯罪的动机在所不问。
(3)客观条件在实行行为终了前行为人自动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在实行行为终了后、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时行为人亲自积极采取措施有效防止既遂结果的发生。
行为人成立犯罪中止的区别其造成损害的不同程度和状态分别给予其轻刑的量刑待遇
(1)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2)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是犯罪中止。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