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分别是什么意思
导读:
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怎么区分相同的是三者都是犯罪过程中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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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我国刑法学界认为这只是对犯罪预备行为的描述并非犯罪预备的概念。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刑法理论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相同的是三者都是犯罪过程中的形态。都不具备刑法规定了的一个完整的犯罪所具备的全部要件。三者之间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下几点
犯罪预备是在犯罪的准备阶段发生的。客观上犯罪人进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等犯罪的预备活动犯罪未遂是在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时发生的。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客观方面的行为犯罪中止是在犯罪的整个过程当中犯罪的中止必须而且只能发生在犯罪的预备阶段或者犯罪的实行过程中。如果犯罪即遂就不能中止了。
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被阻止在犯罪准备阶段未能进展到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遂行为也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结果没有发生犯罪中止行为是由于犯罪分子一直以内的原因导致结果为发生。必须是自动中止或者是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
所以对于三者的区别大家以后可以根据以下思路进行辨析首先通过行为发生原因是意志以内的还是意志以外得导致来区分其次通过行为发生的时间阶段来进行分析。
犯罪中止有自动放弃犯罪和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两种类型。
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过程中出于自身意志而放弃犯罪的行为所谓出于自身意志是指犯罪分子出于自身认识的主观因素而非出于非主观因素的外在因素而自动放弃犯罪的。如某人意欲行凶杀人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出于自身原因而放弃了行凶杀人的犯罪行为某人的行凶杀人犯罪行为目的未达到未达到目的的原因不是外在因素所致而是在完全有条件达到行凶杀人的犯罪目的之前出于主观原因而自动中止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
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出于自身的原因结束了犯罪行为同时又积极作为、有效地防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如某人意欲行凶杀人并向被害人背后猛刺一刀致被害人重伤丧失反抗能力这时他完全有条件再向被害人刺一刀、二刀helliphellip直到被害人死亡但他在猛刺一刀后由于自身原因扔掉杀人的刀背起被害人直奔医院由于抢救及时被害人脱离危险并康复犯罪分子在有条件杀死被害人时自动放弃行凶杀人目的而积极抢救被害人有效地制止了犯罪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