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区分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

导读: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总而言之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为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总而言之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为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关于怎样区分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他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的处罚轻于未遂犯其目的是鼓励犯罪分子不要把犯罪行为进行下去从而有效地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免遭犯罪的侵害。
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总而言之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为犯罪未遂。
犯罪预备阶段的中止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
1、犯罪预备的中止即停止预备犯罪犯罪人不再继续为实行犯罪做准备。
2、犯罪预备阶段进行到犯罪实行阶段的中止即没有按照预备的犯罪形式继续实施犯罪。
当出现了这两种情形之一的时候均可以认定为犯罪中止。犯罪预备的中止标志着犯罪人实行对应犯罪的犯意消灭但是犯罪人并不当然停止犯罪在一种犯罪预备阶段发生犯罪中止后可能又会发生另一种犯罪预备。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是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是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