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是什么的停止状态
导读:
二处罚不同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一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四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二处罚不同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一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四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关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是什么的停止状态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故意犯罪的形态是指犯罪进展的结局状态可分为完成与未完成两大类。犯罪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也是法律确立的标准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是犯罪的未完成形态相对于既遂形态而言它们是特殊形态既遂的修正形态。
一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具有两个特征
1、它是故意犯罪进展过程的一种停止状态
2、每一种停止形态都有其法律地位和法律意义。
二过失犯罪、间接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一概念不同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二处罚不同
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
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犯罪预备是着手实施前的阶段而犯罪未遂则是已经着手实施但是因为其他外界原因没得逞比如想盗窃因为有人巡逻没偷成比如想抢劫因为遭到反抗没抢到钱但是行为实施时已经构成犯罪只是没有得到财物而已。但如果为盗窃去购买钳子等作案工具为抢劫去购买枪支、刀具或踩点等显然是在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属于犯罪预备。
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具有四个特征
一主观上为了实行犯罪
二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
三事实上未能着手实施犯罪
四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
一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二犯罪未得逞
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
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预备是犯罪。
关于哪些是犯罪预备行为刑法没有更详细的规定在实践中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
一准备工具。如为了抢劫大量购买管制刀具。
二练习犯罪的手段。如为了扒窃练习扒窃的技能。
三进行犯罪前的调查。如盗窃之前的踩点杀人之前了解被害人的情况。
四排除实行犯罪的障碍。如要盗窃、抢劫的时候先把人家的狗给毒死。
五勾引共犯其中也包括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而组织犯罪集团这种组织、参加犯罪集团的行为也是犯罪的一个预备行为。如为了盗窃和抢劫而勾结共犯或者组织犯罪集团就是盗窃、抢劫的预备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属于实行行为直接构成犯罪需要受到刑罚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