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诈骗罪中止标准

导读:
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4、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
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4、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关于最新诈骗罪中止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最新诈骗罪中止标准
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定诈骗罪的中止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2、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3、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4、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二、诈骗罪认定
1、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还有些打借条之后伪造还款收条的诈称已经还款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
2、与因亏损躲债的界限
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3、与招摇撞骗罪界限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4、本罪与本法规定的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
本法在其余各章节分别规定了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金融票证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这些诈骗犯罪与本罪在主观方面和客观表现方面均相同但在主体、犯罪手段、主体要件与对象上均有差别较易区分。本条因之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