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中止标准有哪些
3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成立犯罪预备与未遂后也不可能有犯罪中止。3行为人自动放弃重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重罪的结果但造成了轻罪的既遂的仍应认定为重罪的中止犯。出版者出版图书一般需要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取得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关于侵犯著作权罪中止标准有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侵犯著作权罪中止标准有哪些
一中止的时间性在犯罪过程中
1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实行阶段还可以发生在实行行为结束之后但在既遂之前。
2中止前的行为必须属于犯罪行为。如果产生犯意后没有实施任何犯罪行为便放弃犯意的不成立中止。
3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成立犯罪预备与未遂后也不可能有犯罪中止。
二中止的自动性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中止的自动性是指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在主观上的区分标志。
在自动性判断上区分中止与未遂可以采取弗兰克公式能达目的而不欲时是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是未遂。能和不能的判断应以行为人的认识为标准主观说即只要行为人认为可能既遂而不愿达到既遂即使客观上不可能既遂的也是中止只要行为人认为不可能既遂而放弃即使客观上可能既遂也是未遂。
三中止的客观性
中止行为分为两种
1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尚未终了只要不继续实施行为就不会发生犯罪结果的情况下中止行为表现为放弃继续实施犯罪行为也被称为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必须是真实地放弃犯罪行为而不是等待时机继续实施该行为。
2在行为实行终了、不采取有效措施就会发生犯罪结果时中止行为表现为采取积极措施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也被称为实行终了的中止在实行终了的情况下中止行为必须是一种足以避免结果发生的、真挚的努力行为但不以行为人单独实施为必要。没有做出真挚努力的不成立中止。
四中止的有效性
1不管是哪一种中止都必须没有发生行为人原本所希望或者放任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侵害结果否则应当成立犯罪既遂。
2行为人为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做出了积极努力但其行为本身偶然不能使犯罪结果发生或者由于他人行为防止了犯罪结果发生时也成立中止犯。即不要求中止行为与结果没有发生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3行为人自动放弃重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重罪的结果但造成了轻罪的既遂的仍应认定为重罪的中止犯。
二、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行为有哪些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行为。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即指未经过著作权人的同意。著作权人一般指作者也可能是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主持代表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视为作者享有著作权演绎作品著作权由演绎人享有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如其中的作品可以单独或分割使用的其作者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电影、电视、录像作品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摄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其他权利由制片者享有如果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其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任何未经上述人员同意而使用其作品的均属于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规定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行为发行是指为满足公众合理需求通过出售、出租等方式向公众提供一定数量的作品复印件。根据本条规定复制与发行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整体行为应同时具备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如果仅仅具备其中一个方面的则不符合侵犯著作权罪行为特征。当然不同行为人事先通谋而分别实施复制、发行的属于共同犯罪仍然可以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行为。
出版是指把作品编辑加工后经过复制向公众发行的行为出版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复制发行。出版者出版图书一般需要经著作权人授权而取得对作品的专有出版权。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对著作权人交付的作品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以原版、修订版方式制作成图书并予以发行的独占权利。它是一种与著作权有关的重要权益同样具有排他性他人不得行使否则构成侵权。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行为。
这是一种侵犯录音录像制作者著作邻接权的行为。录音录像制作者即制作录音录像制品的人由于他们不仅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更付出了相当的独创性劳动对其制作的音像制品也依法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并获得报酬的权利他人未经许可复制发行其音像制品的当然是对其权利的侵犯。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行为。
这是一种借他人之名非法牟利的行为。它不仅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主要是署名权而且必然会影响他人美术作品的销售从而间接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同时这种行为还欺骗了社会公众对中国文化市场秩序具有相当的危害因此应予以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