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强迫劳动罪中止标准
导读:
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劳动者作为公民其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已为我国宪法所明定。2、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所谓强迫职工劳动是指违背职工的意志迫使其进行劳动。
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劳动者作为公民其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已为我国宪法所明定。2、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所谓强迫职工劳动是指违背职工的意志迫使其进行劳动。关于最新强迫劳动罪中止标准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强迫劳动罪犯罪中止的认定
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
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
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
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二、强迫劳动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所谓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会产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危害后果但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劳动者作为公民其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已为我国宪法所明定。
所谓国家劳动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劳动法及其系列配套规章的规定依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包括用人单位不得侵害。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的行为。所谓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或者其他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2、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施以伤害或以杀害、伤害进行威胁等强迫他人劳动。
所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法是指采取监视、禁止出入等方法而将职工限制在一定的场所、区域内强迫他人劳动。
所谓强迫职工劳动是指违背职工的意志迫使其进行劳动。至于劳动是有偿的还是无偿的则不影响本罪成立。
3、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长时间无偿强迫他人劳动的强迫多人无偿劳动的因强迫劳动致使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采用暴力、胁迫、侮辱等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情节恶劣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