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抓嫖怎么认定

导读: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时常有一种情况困扰着公安民警就是行为人自称是恋爱关系是朋友并一口咬定双方没有金钱交易公安民警“明明知道”他们是在卖淫嫖娼但苦于没有其他证据。但是即便分开讯问公安民警仍有可能获取不到对嫌疑人不利的口供这时民警应认真地思考一个问题就是自已“明明知道他们是在卖淫嫖娼”不过是民警自己主观上的判断并不必然就是事实。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中仅有卖淫、嫖娼人员的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那么事后抓嫖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事后抓嫖怎么认定
事后嫖娼认定嫖娼一般是很难的绝大多数都是抓个现场否则当事人不承认很难有证据证明。卖淫嫖娼”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包括
1发生在不特定的异性或同性之间
2以金钱或财物为媒介进行交易
3发生性关系。
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卖淫嫖娼但公安机关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时常有一种情况困扰着公安民警就是行为人自称是恋爱关系是朋友并一口咬定双方没有金钱交易公安民警“明明知道”他们是在卖淫嫖娼但苦于没有其他证据。
其实要证明双方是否是恋爱、朋友关系也不太难只需将双方分别进行讯问、查证询问对方基本情况两人认识的时间、场所、事由等即可如果双方有感情基础双方会对对方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情况比较清楚双方甚至有可能是同事、同学、邻居等而卖淫嫖娼人员一般并不了解对方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等情况或者了解的情况不属实这样即可排除所谓的有感情基础。
但是即便分开讯问公安民警仍有可能获取不到对嫌疑人不利的口供这时民警应认真地思考一个问题就是自已“明明知道他们是在卖淫嫖娼”不过是民警自己主观上的判断并不必然就是事实。由于法律并不追究属于道德范畴的婚外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因此公安机关除非有证据证明双方的行为不是以感情为基础而是基于金钱和性的交易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被抓要什么证据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在查处卖淫、嫖娼案件中仅有卖淫、嫖娼人员的供述而无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认定卖淫嫖娼行为除了嫌疑人的供述外公安民警还应调查的其他证据如民警当场抓获时民警的证言或者现场的有关物证或书证或者能够证明卖淫嫖娼的视听资料或者介绍或容留人的证言或者其他人证、物证等。
如果嫌疑人不承认卖淫嫖娼但公安机关有充分证据证明的可以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由于法律并不追究属于道德范畴的婚外性行为、婚前性行为因此公安机关除非有证据证明双方的行为不是以感情为基础而是基于金钱和性的交易才能认定卖淫、嫖娼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