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犯罪在特赦时能否轻判
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宪法第67条第17项规定全国人大会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特赦。特赦的“决定权”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是全国人大特赦令的颁发由由国家主席发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那么过失犯罪在特赦时能否轻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过失犯罪在特赦时能否轻判
对过失犯罪的犯罪分子进行特赦的犯罪分子不承担刑事责任而不是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二、特赦是什么
特赦是国家对某些犯罪或者特定的犯罪人免除刑罚的措施已经赦免得罪行不应立案追究。
宪法第67条第17项规定全国人大会常委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特赦。
特赦的“决定权”仅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不是全国人大
特赦令的颁发由由国家主席发布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由国家主席发布。特赦是指对国家特定的犯罪分子免去其刑罚的部分或全部的执行只能消灭其刑不能消灭其罪。中国现在只有特赦没有大赦。
经特赦免除刑罚的犯罪分子不论其刑罚已经执行一部分还是完全没有执行都等同于刑罚已执行完以后无论何时都不能因为没有执行或没有执行完而重新再次追诉。这其中也包括不能按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再次追诉。
对于特赦的条件我国宪法及法律没有进行具体规定只是赋予了国家主席发布特赦令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