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薅羊毛违法吗

冯清琴律师2022.01.19769人阅读
导读:

对于普通用户和“羊毛党”其法律责任应根据获利程度的不同区别对待。情节轻微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据民法关于无效民事行为和不当得利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或者数额巨大的则可能触犯刑法涉嫌刑事犯罪。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通说认为为了充分发挥不当得利对不公平的财产变动关系的调节作用应采非直接因果关系的主张。那么薅羊毛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薅羊毛违法吗

可能会犯法而被判刑。

对于普通用户和“羊毛党”其法律责任应根据获利程度的不同区别对待。情节轻微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据民法关于无效民事行为和不当得利的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或者数额巨大的则可能触犯刑法涉嫌刑事犯罪。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二、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对于后一种情形受损人无须证明该项事实如未发生即确实可以增加财产只须证明若无该项事实依通常情形财产当可增加即为受有损失。也就是说“应增加”的判定不必以其“必然增加”为必要只要在通常情况下受损人的利益能增加即为“应增加”。如无权使用他人房屋不管他人是否有使用该房屋或是否有出租房屋给第三人的打算都可认为该房屋所有人受有相当于租金额的损失因为他对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潜在价值受到侵害。

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受益大于损失或损失大于受益均无不可它只影响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并且受损人所受的损失与受益人所得的利益其形态也不必相同。如无权处分他人之物受益的无权处分人获得的是物的价金而物的原所有人丧失的是该物所有权但仍不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

对于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有直接因果关系说与非直接因果关系说之争。直接因果关系说主张取得利益与受有损失必须基于同一事实发生如果是基于两个不同的事实发生即使这两个事实之间具有牵连关系也不应视为具有因果关系。非直接因果关系说主张取得利益与受有损失不必基于同一事实只要两者之间具有可依社会观念认可的牵连关系即如果没有受益的事实他方即不致受有损失时则二者之间便具有了因果关系。这两种主张在有第三人行为介入时往往会产生截然不同的结论如乙偷窃甲的现金清偿了乙对丙的债务依据直接因果关系说丙的受益是基于乙的清偿行为甲的受损是基于乙的偷窃行为它们是两个不同的事实受益与损失间不具有因果关系。而依据非直接因果关系说则受益与损失间因两个事实上的牵连关系而具有了因果关系。通说认为为了充分发挥不当得利对不公平的财产变动关系的调节作用应采非直接因果关系的主张。因此只要他方的损失是由获得不当利益造成的或者说没有不当利益的获取他人就不会造成财产的损失均应认定受益与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非指权利或者财产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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