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导读: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个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向我国公民赠送珍贵文物也不构成犯罪。那么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指的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具体是指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珍贵文物。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是指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各项珍贵文物的保护、管理活动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珍贵文物具体包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艺术品、工艺美术品、文献资料与实物等等。在具体案件中行为人所出售或赠送的文物是否属于珍费文物、价值如何必要时应当请有关专家根据国家法律及有关规定进行科学鉴定。出售或赠送一般历史文物出口的应按走私行为或走私犯罪处理不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根据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个人收藏的文物可以由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收购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经营文物收购业务私人收藏的文物严禁倒卖牟利严禁私自卖给外国人。所谓私自出售是指将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有偿出卖给外国人。而私自赠送则是无价地将珍贵文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外国人。至于行为人是否已出售、赠送成功并不影响本罪成立。例如在出售过程中即被抓获的也仍应按本罪处理。珍贵文物的来源应是私人收藏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依本条第2款的规定单位亦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而私自出售、赠送给外国人。如果行为人主观上确实不知是珍贵文物或者被他人欺骗利用因其主观上没有犯罪的故意不应按本罪处罚。至于行为人私自出售、赠送给外国人珍贵文物的动机性质是什么例如是为了出售营利、转赠他人或是自己收藏对于成立犯罪并无影响但可以作为量刑时的情节予以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五条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关于非法向外国人出售珍贵文物罪与非罪的区别
首先从行为人出售、赠送的对象看。如果行为人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行为人可以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出售、赠送的文物不是国家珍贵文物而是一般文物则不认为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其次从行为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的对象看。如果行为人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不是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而是向国家文物部门或文物部门指定从事文物交易的机构出售、赠送珍贵文物则不构成犯罪。向我国公民赠送珍贵文物也不构成犯罪。
最后在主观上如果行为人不知自己出售或赠送的文物属于珍贵文物不知受赠人是外国单位或个人不知自己的行为侵犯国家对珍贵文物处置管制制度不能认为行为人构成犯罪。在上述情况中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比较简单。而在下列情况下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犯罪复杂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