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运输林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导读: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前述司法解释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归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那么非法运输林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非法运输林木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非法运输林木罪需要的犯罪构成具体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人在林区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的行为极大地助长了盗伐、滥伐林木犯罪活动的蔓延、发展。对这种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收购是指以营利为目的予以购买、运输。如果行为人收购的是合法采伐的林木则不构成本罪。收购行为必须是在林区。行为人在非林区收购林木的无论该林木是否为盗伐、滥伐的林木均不构成本罪。“情节严重”是构成本罪的必要要件。情节严重是指多次作案的收购的数量较大的屡教不改的对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阻挠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等。
三主体要件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亦可成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要求行为人在主观上对其收购、运输的对象是盗伐、滥伐林木是明知的。不知道收购、运输的是盗伐、滥伐来的林木不构成本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罪非法收购、运输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伐、滥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从重处罚。
二、非法滥伐林木罪的认定
区分本罪与盗伐林木罪的界限。两者都侵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在认定犯罪时应当参照有关保护森林的法规而且两种犯罪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是这两种犯罪的性质不同。过去理论上一般认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的界限以是否经过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取得采伐证为标准。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盗伐是未经主管部门同意秘密采伐的行为。但是由于森林法施行之后集体或者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的承包种植的林木归承包的集体或者个人所有。因此不经主管部门批准而采伐本单位或者个人所有的林木的显然不宜再以盗伐林木罪论处。所以以林木的归属为区分滥伐和盗伐界限的标准成为通说。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根据前述司法解释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归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