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飞行事故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导读:
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危及公共安全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鉴于航空器的特殊性本法单设了飞行事故罪。如果只有航空人员的违章行为没有实际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则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分不能追究其处罚。按照民航飞行事故划分标准本条基本犯罪构成中的重大飞行事故中已包含致人死亡的情况而且最多可致三十九人死亡。这就是说造成一至三十九人死亡居于重大飞行事故应适用第一档法定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那么重大飞行事故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重大飞行事故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空中运输的正常秩序和空中运输的安全。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危及公共安全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飞机等航空器不同于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其运行速度是其他交通工具所无法比拟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它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作为重要的远距离交通工具同时各种物资的航空运输也日益繁忙。适应这一需要我国的民航事业在改革开放后有了飞速发展航班、航线不断增多航空公司大量出现。航运业务的扩大需要大批合格的具有高度责任心的航空人员。同时对于航空人员也应从法律上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1979刑法对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规定适用交通肇事罪。鉴于航空器的特殊性本法单设了飞行事故罪。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空中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地说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三个因素组成的。
1、航空人员必须有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违反规章制度是指违反与飞行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例如航空维修人员不认真检查、维修航空器未及时发现航空器的故障领航员领航不正确飞机起飞前机长不对航空器进行全面检查飞机遇险时机长未采取必要的挽救措施机组人员未经机长批准擅自离开航空器等等。
2、必须造成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所谓重大事故根据民航飞行事故划分标准是指造成死亡三十九人以下或者飞机失踪该机机上人员在三十九人以下或者飞机迫降到无法运出的地方。所谓严重后果一般是指飞机等航空器或者其他航空设施受到严重损坏航空器上人员遭受重伤公私财产受到严重损失等。如果造成了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应适用本条给予处罚。如果只有航空人员的违章行为没有实际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则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分不能追究其处罚。按照民航飞行事故划分标准本条基本犯罪构成中的重大飞行事故中已包含致人死亡的情况而且最多可致三十九人死亡。这就是说造成一至三十九人死亡居于重大飞行事故应适用第一档法定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本条第二档法定刑的适用条件仍然是造成人员死亡。这样一来造成人员死亡的既可适用第一档法定刑也可适用第二档法定刑。这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解决有待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解释。
3、严重后果必须是违章行为引起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以上3个因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缺一不可。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主体必须是航空人员。根据民用航空法的规定航空人员是指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勤人员。空勤人员包括驾驶员、领航员、飞行通信员、机械员、乘务员地勤人员包括民用航空维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签派员、航空台通信员。因为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安全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主要是指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出于故意但他对于发生飞行事故的严重后果则是过失的即他应当预见而未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的后果如果出于故意就不构成本罪而属于其他犯罪了。
二、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一条重大飞行事故罪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