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导读: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表现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如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包括税款的缴纳、退还、补缴和追征、税收减免、应纳税额的核定、纳税担保以及税务检查税务工作人员只要在上述各个环节中违背事实和法律、法规。那么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徇私舞弊不征税款罪犯罪构成如下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和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税收是国家财政收人的主要来源。依法保障国家的税收对于增加国家的综合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相继通过了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一系列涉税法律、法规为依法打击涉税犯罪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武器。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不仅会使国家的财政收入受到损失侵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而且会侵犯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侵犯国家税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税务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行为首先必须是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的。所谓利用职务之便是指利用职权或者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本人职务范围内的权利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权但是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其次必须有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所谓应征税款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种税率应当向纳税人征收的税款。所谓不征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明知纳税人应当缴纳税款但是不向其征收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决定纳税人免缴税款。所谓少征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向纳税人实际征收的税款少于应征税款或者明知不具备减税条件弄虚作假擅自决定减税的。
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表现在税收征管的各个环节中如税务登记、帐簿、凭证管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包括税款的缴纳、退还、补缴和追征、税收减免、应纳税额的核定、纳税担保以及税务检查税务工作人员只要在上述各个环节中违背事实和法律、法规。滥用征管职权搞虚假税务登记涂改帐簿伪造纳税凭证、擅自减少应纳税数额等都是徇私舞弊行为。
第三不征、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必须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的损失。即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虽然有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的行为但并未因此而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便不构成犯罪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应该是指行为人徇私舞弊不征或少征的税款由于主客观原因国家无法再实际予以征收。如果行为人不征或少征的应征税款税务机关发现以后依法征收并如数收归国库那么则不能认为行为人不征或少征的应征税款已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从而不认为成立犯罪。
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为徇私情、私利违反规定对应当征收的税款擅自决定停征、减征或者免征或者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l0万元以上的
2、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是特殊主体是履行征收税款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指在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中代表国家依法负有向纳税人或纳税单位征收税款义务并行使征收税款职权的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明知自己不征或者少征税款的行为破坏了有关税收管理法规会给国家税收造成严重损失仍然希望或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过失不构成犯罪如果税务工作人员在税收征管中玩忽职守严重不负责任过失地给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按玩忽职守罪追究刑事责任至于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为了贪图钱财等不法利益有的是因碍于亲朋好友情面而徇私舞弊有的是出于报复或嫉妒心理而徇私舞弊等动机如何对本罪构成没有影响可以在量刑时作为因素之一予以考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四条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询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依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据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量刑标准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是指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2、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指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
3、徇私舞弊不征、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者其他恶劣情节的
4、其他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