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诈骗彩礼的确定是什么
导读:
若不构成犯罪的,但确有收取他人彩礼不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却不同居生活的情形的,给付彩礼方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起诉对方退还彩礼。那么婚姻诈骗彩礼的确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若不构成犯罪的,但确有收取他人彩礼不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却不同居生活的情形的,给付彩礼方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起诉对方退还彩礼。关于婚姻诈骗彩礼的确定是什么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一、婚姻诈骗彩礼的认定是什么
如果一方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可以构成诈骗罪,立案标准是3000元至10000元以上。若不构成犯罪的,但确有收取他人彩礼不和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者办理结婚登记,但却不同居生活的情形的,给付彩礼方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起诉对方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彩礼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三、哪些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根据彩礼的目的性,在实践中对以下行为不能认定为彩礼:
1、男方或其近亲属为取悦对方所为的赠与。
2、男女双方恋爱期间男方为表露情感所为的赠与。
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
4、男方及其近亲属与女方及其近亲属礼节性交往时的赠与。
5、借婚姻索取财物、骗取财物的行为。
从法律角度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我们不难发现彩礼的目的,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对方答应结婚为前提。如果没有结成婚,其目的落空,此时彩礼如仍旧归对方所有,与其当初给付时的本意明显背离。司法解释规定彩礼予以在一定条件下返还,在法理上体现了对对价行为公平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