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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国务院令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那么拆迁协议纠纷应该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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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拆迁人与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后,未按期搬迁,拆迁人起诉要求被拆迁人拆迁的,受案后,拆迁人还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先予执行。房屋拆迁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就补偿安置达成了协议,但是房屋的承租人有正当理由而拒不腾迁,经房屋主管部门裁决限期拆迁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应作为案件原告,而被拆迁人与承租人是共同被告。被拆迁人按期退还周转房即是其民事义务又是其行政义务。那么拆迁协议纠纷诉讼请求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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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日常生活中,被拆迁方与拆迁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被拆迁方就会到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到了法院却不知道,自己的拆迁纠纷是什么案由,所以就白白浪费了这一趟路程;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哪些拆迁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哪些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拆迁裁决又是什么?那么哪些拆迁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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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以下二种情形:其一是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搬迁期限届满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其二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且拆迁当事人之间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那么房屋拆迁纠纷如何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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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动迁后,分别来自于西革新里危改项目拆迁协调指挥部、东城区房屋管理局的一纸文书——拆迁公开信与裁决答辩通知,很快将陈信义带至“拆迁高危地段”,在这里,年逾七旬的老人一面受着够以买房的理想补偿之不能的煎熬,一面困于裁决危机乃至强拆危机的步步紧逼。这一关键性的复议程序的启动,不仅可以牵制住拆迁方的程序进度,更能为中止裁决提供基本理由和铺垫。然而直接中止裁决程序绝非律师之所能,要想达到这个效果,专业的律师往往都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从为达成目标关键点间接铺路的角度去创造中止裁决的理由。只有成功中止裁决,有关达成理想补偿安置的一切才有可能。那么中止裁决赢理想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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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日前,云南省广南县人民法院珠琳法庭干警深入广南县者兔乡者兔村委会者偏一组,巡回审理就地调结一起涉及新中国建国初期土地改革政策的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房产评估免纠纷据介绍,原告陆某二人系叔嫂关系,被告陆某某等四人系叔侄关系,双方均属同村村民。2011年9月2日,二原告对房屋进行拆旧建新,被告陆某某亦对其自有房屋进行拆旧建新。双方为此发生争议,经者兔乡党委、政府多次组织双方调解,由于四被告坚持其错误观点而调解未果,导致原告向法院起诉。那么“拆旧建新”起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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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0月16日凌晨3点多,河南郑州残疾人李某被一群不明身份的人绑架,并扔在郑州郊区偏僻的一条小沟里,之后被过路人发现才得以回家。郑州市二七区执法局淮河路执法中队承认参与强拆,而将李某强行带走并扔在郊区小沟里的,是淮河路办事处市政科4名临时工,目前4人因“执法不当”已被辞退。推荐阅读:新拆迁条例全文半夜突然遭遇绑架李某说,10月16日零点左右,他搭建在郑州市人和路与航海路交叉口的一间铁皮房外,突然来了4辆车、20多个人。然而回到家一看,李某发现他的铁皮房已被夷为平地,强拆就是在他被“绑架”后的这3个小时内完成的。那么因拆迁纠纷郑州一残疾人被抛荒郊。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内容:推荐阅读:房屋租赁知识介绍什么情况下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一、综合性规定1、(1989年12月26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1次会议通过,自1990年4月1日起施行);2、(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第305号公布,自2001年11月1日起施行);3、(2005年10月31日建设部发布);4、(2003年9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5、(2004年6月7日那么处理房屋拆迁纠纷的法律依据汇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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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疑因拆迁纠纷住户门窗被砸昨天凌晨1时左右,在宝安观澜第一工业区,一伙黑衣男子持大刀和铁棍,对两栋待拆迁的居民楼的门窗大打出手,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住户怀疑此事与拆迁问题有关,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执行,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那么拆迁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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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996年,杨某夫妇将此住房交给二被告居住,但所有权仍属杨某。2010年3月,因拆迁征地,被告杨某强在儿子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与政府签订了《拆迁私房协议》,同年3月下旬将本属于杨某所有的55616元房屋拆迁补偿款领走。女儿出嫁后,杨某仍和他们在一起。房屋拆迁补偿款一共是53186元,他们给了杨某21600元,已经远远超出应得份额,坚决不再给杨某夫妇支付一分钱补偿款。柯某珍因此反悔,不愿再给杨某夫妇4000元。杨某、燕某夫妇为此将父母告上了法庭。那么为3万拆迁款状告父母的拆迁分配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内容:因房屋拆迁补偿款分配不均,引起兄弟争执,造成受伤。目前哥哥将弟弟告上法庭,要求追究弟弟的刑事责任。兄弟因为家中房子拆迁补偿费用的分配问题多次发生争执,去年初的一天,两人又发生口角并大打出手,导致二哥陈兴全受伤。虽然双方两次前往当地派出所解决此事,但都没有取得想要的结果,二哥陈兴全一怒之下,将弟弟陈兴栋告上了法庭,要求追究陈兴栋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医疗费用、残疾赔偿金等损失。在沈法官的大量工作下,陈兴全同意调解,但要求陈兴栋的赔偿款不得少于25000元,而此时陈兴栋只愿意赔偿16000元,案件又陷入了僵局。那么房屋拆迁补偿分配不均引纠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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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石景山法院调研“城中村”拆迁案审理的难点2009年,石景山区拆迁面积近300万平方米,涉拆迁居民近2万户,拆迁工程创历史最高。为保障拆迁工作平稳进行,维护“城中村”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石景山区法院对09年受理的36件涉“城中村”拆迁案件调研分析,发现涉“城中村”拆迁案件审理中存在五个难点问题:一是房屋权属认定难。三是“城中村”拆迁案件调解难。针对涉“城中村”拆迁案件的审理难点问题,该院提出五点对策和建议:一是“先拆违,再拆迁”,由多部门联动协调,明晰拆迁房屋产权。那么石景山法院调研“城中村”拆迁案审理的难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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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录) 房山法院调研涉及拆迁的家庭纠纷案件并提出审理对策 经调研发现,该类案件主要以分家析产及法定继承纠纷为主,伴以离婚、确权及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等其他类型纠纷。该类案件在审理中有如下特点: 一是涉及经济利益较大,不易调解。农村家庭纠纷一般涉及人数较多,需要查明的事实历时时间长,给案件事实的澄清带来相当的困难。由于辖区建设需大规模拆迁,导致潜在的涉及拆迁的家庭纠纷案件在拆迁区域范围内大量存在,处理不当,会引起不良的社会效果,执法尺度的统一亟需规范。对此,该庭调研提出以下审理对策: (摘录) 第一,服务大局,建立全面深入审查机制。那么房山法院调研涉及拆迁的家庭纠纷案件并提出审理对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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