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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法规定,死者住房在有遗嘱前提,可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单独继承。无遗嘱前提,由死者配偶,子女,爹妈,三方平分继承。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确实过世后其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亲属参与瓜分,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律师建议:
为人父母一般都疼爱自己的子女,若想自己的财产在百年以后顺利被子女继承,最保险的方式就是立下公证遗嘱。“现在老年人的兄弟姐妹多,一旦发生代位继承,而且兄弟姐妹见钱眼开的话,自己想留给子女的财产份额分分钟会被瓜分掉一些”。
小编认为,为人父母在年满50岁以后,最好就准备好立遗嘱。立了遗嘱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遗嘱,按自己意愿分配财产。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之类赠予子女,“并附加条件,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
“就算父母立了书面遗嘱,也要凭着公证书才可以来办理产权过户”。工作人员表示,已故父母的遗嘱一定要经过公证处的公证,再凭着继承公证书、父母的房产证原件、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继承人亲自到房管局办理,“或者凭法院的判决书,但是继承一般没法起诉,最佳办法只能是去做公证”。
遗产公证流程:
第一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带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二步,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
第三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第四步,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的面前在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继承是我们大多数人在生活中都会经历的过程。但为什么七大婶和八婶会参与家族遗产的划分呢?
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死者死亡后,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第一继承顺序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第二级继承顺序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
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参加继承。
2、七大婶和八婶是如何参与继承的?
根据继承法,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参加继承。
比如,小明的父母没有留下遗嘱就意外去世了,因为小明是第一继承人,他的姑姑和姑姑没有继承权。
其实,七阿姨、八阿姨相继参加,是一种特殊情况
小明的父母去世时没有遗嘱,一些祖父母还健在,所以小明的祖父母和祖父母也将是父母遗产的一级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部分遗产。
也就是说,小明父母的部分遗产成为小明爷爷奶奶的财产。
但小明的爷爷奶奶和爷爷奶奶没有留下遗嘱就去世了。小明的阿姨作为祖父母的第一批继承人,也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于是,小明父母的遗产,由祖父母和祖父母传承下来,成为了七大婶的可继承遗产。
三。合法继承是否合理?
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割的原因是死者生前未立遗嘱。
看完上面的分析,很多人都觉得继承法有问题。未成年人法不是从法学理论的角度出发,而是从实际案件中经常发生的情况出发
比如,小明的父亲在一次事故中去世,留下了老爷爷奶奶小明。如果小明的母亲是一个相当吝啬的儿媳,抱着父亲的遗产,她既不能把年幼的小明抚养好,也不能把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成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合法的继承作为法律依据,小明和爷爷奶奶又怎能主张自己的权益呢?
还是说,小明的爷爷奶奶很坚强,儿子死后又赶走儿媳,扣留了他所有的遗产,小明的母亲怎么主张他的权益?
以上两种情况在实践中都有生动的案例。
继承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了兼顾各方的权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法可依。
4如何避免七阿姨和八阿姨合租房产?
以上都是在无遗嘱的情况下,所以,在继承人生前写下遗嘱即可。
在实践中,最常用的是自写合同。小吕会告诉你如何写一份合法的自述合同。
只需满足以下条件:
遗嘱由遗嘱人书写;
由遗嘱人签名;
遗嘱的具体日期。
自拟遗嘱不需要证人,也不需要公证。
独生子女获得全额遗产的途径
1,根据上图,可以看出独生子女家庭成员及旁系血亲,姻亲。父亲,母亲,独生女小丽,奶奶,大伯及3个孩子,二伯二婶,小姑姑,小姑父。
确定父母只有独生女小丽一人。父母没有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即小丽没有兄弟姐妹,包括没有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没有养兄弟姐妹,没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情形:
按我国《继承法》和即将生效的《民法典》,继承有法定继承和遗嘱两种。假设父亲死亡,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妻子,独生女小丽,奶奶3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大伯,二伯,小姑姑。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
父母共同房产一半为父亲个人财产,父亲死亡,这一半房产即50%为父亲的遗产,由妻子,小丽,奶奶3人均等分配。每人占全房产的16.66%
假设奶奶死亡:没有遗嘱,按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大伯,二伯,小姑姑。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小丽,大伯的3个孩子。不过,小丽因父亲早于奶奶死亡,小丽可代位继承。小丽的母亲也就是奶奶的小儿媳,和奶奶一起生活,做为丧偶儿媳对奶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做为第一顺序继承人。16.66%房产做为奶奶的遗产,由大伯,二伯,小姑姑,小丽,小丽母亲5人继承,每人继承3.33%的房产。
假设大伯死亡,他的3个孩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二伯,小姑姑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大伯3.33%遗产3个孩子,分别继承1%的房产。
假设二伯死亡,二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姑姑是第二继承人,3.33%的遗产由二婶继承。
3,小丽母亲死亡,留下遗嘱,把全部财产留给小丽。这样从父亲那继承的遗产16.66%十从奶奶那里代位继承的3.33%十母亲的50%遗产十母亲从奶奶那继承的3.33%,共73.32%遗产,小丽做为独生女仍未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4,小丽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唯一途径:父亲死,有遗嘱把自己个人房产给独生女小丽。接着母亲死,同样有遗嘱把自己个人房产留给独生女小丽。这样独立女小丽才能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我刚刚办了我房子的事,我老公去世了,那么我的房子就由我,我孩子,公婆四个人继承。我必须在公婆不糊涂的情况下去公证处,办公证让我公婆,孩子放弃我跟我对象共有的房子,要不然我公婆有一个去世,那么我的房子可能我大伯哥必须继承我公婆的那份。跟独生子女是一个道理,父母不要忌讳,一定要提前写好把那里的房子,由孩子继承。必须把房子的地址写清楚,然后父母双方签字,按手印,年月日,必须写上,前提必须让孩子知道我写了这么一份东西,要不然孩子不知道。到时候还麻烦,如果没有这份东西。那么父母一方去世,他的父母,弟兄可能就瓜分属于你的财产。还有如果家里有人去世,千万不要把身份证给派出所,因为后面会有很多很多需要他身份证的地方,比如去银行取他的存款,工资,房产过户,公证等等。还有家里的存款最好就一个密码,让父母孩子都知道,要不然不知道密码,除非本人去,否则跟房子一样,还需要去法院告所有能继承这份钱的人。为什么要提前写好遗嘱,因为不写,将来又麻烦又花不是一千两千的问题。还有一个事情必须提醒一下大家:我二十五平方的房子,公证费是九千,我提出疑问,她说是把别人的弄我的了,重新做的,四千三。遇到事一定多问。因为我楼上一百二十四平方的,继承一半六十多平方才六千。还有独生子女证,结婚证,出生证,所有的证记得千万留好。这几个证没有了,办公证哪麻烦大了。我再补充几句话,就是孩子有父母遗嘱的,孩子一定在父母去世两个月之内,把房子过户自己名下,否则无效。存款,密码必须让孩子知道,那个银行的,都是什么密码,如果不愿意孩子知道密码,那么就把那家银行,那比存款,都写好密码,我公公身体特别好,突然去世了,幸好他仔细。就把那个存款相对应的密码都下好了,包括他工资的。所以拿他身份证很好取出来,要不然你还的去法院告。麻烦大了。还有我公公借给人家钱,公公没有说,我看到的借条。应该是借钱人不让他说。所以孩子一定看好老人,他没有防备心
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图片中继承人中除了奶奶,还应该包括爷爷,第一顺位继承人中父母算为两个人,所以,因奶奶去世而产生的份额是不对的。),若此时留有遗嘱或者其他继承人愿意放弃继承权(要签署法律文件),你可以将房产过户到一人名下的。
选择遗嘱形式时,一定要注意:对于遗嘱的形式,选择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还是口头遗嘱,都要慎重对待,因为订立遗嘱的程序十分繁琐,另外,对遗嘱的内容,特别是涉及的动产及不动产,产权要十分清晰,否则,可能会导致遗嘱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
选择签订放弃继承文书时,一定要注意: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或遗漏了某些继承人,譬如:上图中遗漏了爷爷,养子女或者养父母等,一旦漏掉这部分人员,那么,在履行某些程序时,就会产生一些瑕疵,则可能会产生一些诉讼。
综上,继承案件除了程序上繁琐外,还要严格审查遗嘱内容,若您有这方面的需求,最好聘请专业房产律师,为您梳理继承相关的问题,避免风险。
作为一名独生子女,父母去世后,继承房产不是顺理成章的事吗?然而,却有这样一个经典案例,刷爆朋友圈:一个独生女儿,父母相继去世后,去办理房屋过户,却发现不能继承房产。
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传说中的七大姑八大姨也可来分房子?这是真是假,这是为什么?在房产继承中,立遗嘱有必要吗?究竟还有哪些律师知识?
解析:独生子女,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按照法律规定:继承关系中,排在第一顺序继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就意味着,在祖孙三代关系中,一旦中间的父辈早逝,如果他们生前未立遗嘱,祖辈也没放弃继承,那么原属于父辈的财产(房产)需均分给祖辈和孙辈。
也就是说,如果父母生前未立遗嘱,未将房产赠予子女,那么在其过世后,房产(遗产)等都有可能被父母的兄弟姐妹参与分配,无法令子女全额继承。
支招:父母生前可立下财产遗嘱
独生子女要继承房产,需要怎么做呢?
在继承关系中,法律规定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对于中国人来说,总会认为立遗嘱不吉利,其实,年迈父母在身体健康时,如果能立个公证遗嘱,也是给子女省事。提前立好遗嘱,发现子女不孝随时可更改,按自己意愿重新分配。当然,也可以在生前就将房产赠予子女,附加“只要父母健在就享有房子的使用权“的条件即可”。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父母生前写好遗嘱。
一、我国《继承法》规定的合法遗嘱种类有:
1、自书遗嘱。就是立遗嘱人自己亲笔写遗嘱。不需见证人。
(1)、必须自己亲自用笔书写。
(2)、必须是立遗嘱者亲笔签名。
(3)注明年、月、日。
2、代书遗嘱
就是自己不能写,请他人代笔写。必须有两个见证人在场。并由其中1人代笔书写代书遗嘱。
3、录音遗嘱
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的见证录制的录音遗嘱。
4、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自己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在场见证人的口头遗嘱。
5、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
这几种遗嘱,除自书遗嘱外,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以证明遗嘱的真实性。
注意: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4、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上述遗嘱现在都不需要公证,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我建议,现在独生子女的父母都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还是写自书遗嘱为好,省事又保密。不用其它人参与。
一、中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有两种形式:1、法定继承;2、遗嘱继承。
二、留下遗产的死者叫“被继承人”,有继承权的叫“法定继承人”。
三、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父母、配偶、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租父母。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四、父母、配偶都是仅在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时候才有继承权,比被继承人先死当然就没有继承权!
五、转继承:继承人(如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父母)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也就是会出现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继承的情况)。这条规定了转继承,就是被继承人死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死了,这个继承人的份额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实际上是一种二次继承。
6、代为继承: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这是被继承人子子孙孙的事,跟被继承人的兄弟无关。
7、中国没有法定公证!遗嘱有五种合法形式!不是必须公证!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二十条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8、中国没有法定公证,继承做不做公证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别被骗了!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和子女。所以,虽然是独生子女,但是如果父母没有立遗嘱的话,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父母的房产,此时独生子女是无法全额继承父母房产的。
那么,该如何操作才能够使独生子女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呢?
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操作方式:
第一种方式,由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将父母对房屋享有的份额全部由独生子女继承。由于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在存在遗嘱继承的情况下,就不会适用法定继承。因此,独生子女就可以根据父母的遗嘱全额取得父母的房产。
第二种方式,在父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父母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书面放弃对父母房产的继承权。此时,就只有独生子女享有对父母房产的继承权,独生子女自然就可以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了。
第三种方式,在父母生前,由父母将房产直接赠予独生子女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在办完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之后,父母的房产就变成了独生子女的房产。在父母去世之后,该房产就不再属于父母的遗产,独生子女不必担心有其他继承人来主张继承房产。
这里,我们仅就“继承”来说明一下,不讨论父母生前把房产给到子女的情况。
目前来讲,除了老人 生前订立一份合法有效遗嘱,没有别的太好的办法。
先说说为什么会产生独生子女不能全额继承
造成这种结果比较普遍的原因是:转继承。
我们拿最早这一代独生子女举个例子。
最早一批独生子女,基本上是70后、80初。至今父母也都七旬左右了。从父母方来讲,多兄弟姐妹的情况比较普遍。而一旦父母早于祖辈去世,那么,就必然面临财产被祖辈继承。
等到祖辈去世之后,财产又由祖辈的子女继承,这些子女里,就包括了自己父母的兄弟姐妹,即“七大姑八大姨”。
最终的结果就是:自己父母的财产,先被祖辈继承、然后再被父母的兄弟姐妹分走了。
这是“法定继承”的结果——包括这次《民法典》中关于继承的新规,对此现象未做任何修订。所以,这种现象,未来一定会普遍存在。
避免的手段: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
既然法定继承解决不了这个问题,那就只能寻求另外一种继承手段——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
如果父母生前订立一份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将自己的房产指定全部由子女继承的话,就不会产生上述问题,最终房产可以全部给到自己的子女。
什么叫合法有效遗嘱?这里涉及到三类关键因素,简单说明一下:
1.满足订立前提条件。
订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通过医学诊断、或者司法鉴定,证明订立人属于思维意识正常人。
订立人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订立人的遗嘱必须是其自愿、真实的意思。不能受到胁迫、诱导等。这里可以通过“证据采集”来解决,后述。
2.形式合法、内容规范。
从形式上,遗嘱包括了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公证遗嘱、口头遗嘱。
这里不详细讲解遗嘱怎么订、各种形式的基本要求是什么。从实际操作过程中,重点提醒两个点:
优先选择纸质的。“白纸黑字、签字画押”是最有说服力的。优先选择自书、代书、打印或者公证。其中,公证遗嘱已经取消“最高效力”的说法,这一点要注意。
一定要避免“共立遗嘱”。夫妻共同订立一份遗嘱、签上两人名字,这种风险非常大。遗嘱,强调的是“个人”。一定要做到一人一份。
3.证据一定要及时采集、保留好。
遗嘱真正发挥作用,是在订立人去世之后。所以,再行追溯是不是老人意愿、是不是老人自己订立的,等等,已经无法再次向订立人本人求证。所以,订立过程中的证据,非常重要。这里给出一些常见的证据(注意,不限于遗嘱形式):
笔迹样本。留有老人订立遗嘱期间的书写笔迹,用于证明文本、签名等确实是订立人自己的。
人证。见证人非常重要,需要两个(含)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包括自书遗嘱,虽然不强制必须有见证人,但是建议纳入。
视频证据。视频证据在证据类型中叫“视听资料”。把订立全过程原封不动的录制下来并保存好,不要进行任何编辑、修改。
电子资料。将订立人的笔迹、遗嘱原本等扫描成电子资料,并且原封保存,不要编辑。目的是万一纸质的被篡改了,起码有原始的电子文件作为比对。
当然,还要最后一点很重要:就是把以上所有,要原封不动的保存好,避免丢失、损毁、被篡改。
以上三点做到了,基本就能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性。即便未来有人想跟独生子女争财产了,无非就是找点麻烦而已,最终结果也拿不走。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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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是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未能就彩礼金额 ...
这涉及非法协议行为,它可能是一种非法的性交易。虽然她没有明确要求 ...
应该追讨谁的钱
由于您的身份证已被您男朋友利用,且又将65000元转给 ...
不行,参加高考是当兵的必备条件之一。
不能,大专学历以上的女性不允许参军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