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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标准收集制度,百姓学习知识标准收集制度。侦察与反侦查阻光计划规范制度,公开判决制度大家分析研判断。
根据自己的主张提供相关证据。
一般的证据,责任认定书,身份证,联系电话。
证明医疗费的证据,门诊急诊病例,收费单据,用药明细。
证明残疾的证据,伤残鉴定报告。
证明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证据,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证明交通费的证据,车票。
证明住宿费,饭费的证据,收费单子。
误工费,单位考勤表,银行卡流水,纳税证明。
陪护费,陪护合同,收费单子。
证明营养费,病例上有需加强营养的标注,或有相关诊断证明等等。
肇事后不要破坏现场、记得用手机全方位拍下来、记得拍照时拍上道路线、交警才能辨别谁的责任、小肇事拍完照片后把车停靠路边、大肇事保护好现场、然后和保险公司去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就赔偿问题进行诉讼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交警队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事故认定书是确定双方责任比例,索取赔偿的直接证据;
第二,原告的身份证,如果有车损还需要提交车辆行驶证,驾驶证等证据
第三,在交警队复印对方驾驶证,行车证,保单;
第四,就自己的损失数额进行核算,并提交相关的证据证明。
(一)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 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 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 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 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二)误工日期证明
1 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 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 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 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三)医疗费证明
1 抢救或住院治疗期间的天数证明。
2 赔偿标准按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证明。
(四)护理费证据
1 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 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诉讼需要获得赔偿的,则要提供相应的赔偿项目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抢救费用和医院医疗费的证据、误工日期的证明、护理费证据、伤残评定赔偿证据等。
交通事故诉讼的证据:
一、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证据
1、抢救医院和县级以上医院的抢救费用和医院的医疗费单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病历、转院治疗证明、法医鉴定书。
3、医疗终结后,需要继续治疗的费用,应当有治疗医院的继续治疗意见或法医鉴定意见。
4、自购药费单据,应当附治疗医院的处方。
二、误工日期证明
1、治疗医院出具的住院治疗与休治时间或法医鉴定确定的休治时间。但评定伤残等级的,评定伤残之日前为误工日期。
2、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其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奖金以交通事故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农业人口中有固定收入的从事农、林、牧、渔业的在业人员,其收入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劳动力人均年纯收入计算。
3、无固定收入的、交通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包括城乡个体工伤户,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应有街道办事处 或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
4、当事人还应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明等项证明。
三、护理费证据
1、医院同意护理人员及护理人数的证明。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使用护理人员的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予以赔偿。
四、伤残评定赔偿证据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的赔偿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重新评定书。
2、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3、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标准。
六、残疾需要配置含更换补偿功能器具所需的费用证据
残疾器具是为了补偿残疾的功能及弥补丧失的功能而配置的器具,其目的是为了使用是残疾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在赔偿残疾用具时应注意,是部分残疾用具还是残疾代用器官(如假眼,假发,假肢等)应全额赔偿。
赔偿残疾用具费应有残具购置发票,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国产普及型的证明 及事故伤残评定书。
七、生活费
1、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上一年度标准。
2、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户口簿和身份证。
3、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户口、身份证明及街道、乡镇政府的证明:
a、是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被抚养人予以正确认定劳动能力,应限于因受年龄或身体、精神的限制而无法从事必要的生产经营活动,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是指十八岁以下或由医院证明长期生病和残者等无经济来源的人。即自己不能养活自己的人,且必须是死者生前的抚养人,对虽然无劳动能力,但有其经济来源的人,也不应赔偿死者生前被抚养人生活费。
b、是在受害人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前不需要其实际抚养,而在受害人受害后丧失了生活来源或在受害人受害后出生的子女,也应支付必要的生活费。
c、是受害人是唯一抚养人的,侵害人应当承担被抚养人的全部生活费。
d、是在事故发生后至赔偿前被抚养人死亡的,不应赔偿被抚养人的生活费,但应给予适当的补偿。
e、是关于必要生活费的期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中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抚养到18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抚养费少计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被抚养人75周岁以上的抚养费至少五年。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证据
1、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2、被抚养人户籍证明和身份证明。
3、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4、街道或乡(镇)政府及派出所出具的抚养关系证明。
九、交通费
1、转院治疗或到医院就诊的,其本人和陪护人员的交通费及参加事故处理人员有关的交通费,一般按照实际必须的普通交通工具的票据。
2、特殊需要乘坐出租车、飞机、火车软卧和轮船二等舱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
3、到外地就医、配置残具、参加事故处理等必须在外地住宿的,应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的证明及住宿的发票。
十、财产直接损失费证据
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
2、财物损失清单。
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
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
十一、间接损失费证据
1、每天营运收入的证明。
2、机动车行驶证。
3、停运时间的证明。主要是修复出厂时的证明。
4、行驶线路等证明。
十二、证明身份的证据
1、法定代理人:户口簿、身份证、公安部门的户籍关系证明。
2、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个体业户: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十三、提起诉讼证据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书或不能确认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通知书。
这个问题不太专业,就一些事项简单补充一下。索赔首先要经过交警部门协商,这一块,一般事故就在交警部门解决行了,以免费时费力。另外尽量委托保险公司处理,出点手续费可减少麻烦。对重大交通事故,交由法院民事诉讼,这是没办法的事,可委托律师办理。打官司费时费力,结果不一定能达到愿望,所以还是要遵守交通规则。至于索赔的证据,楼上阐述得很清楚,大家可以去研究下。
了解了这些诉讼证据目录,有助于万一发生事故,可以为自己争取更多的权益。
2016年最新交通事故索赔诉讼证据一览表
原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原告为自然人的:原告的身份证复印件(原告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供其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或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定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如被害人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社区或村委会或派出所出具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证明、各继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均需加盖公司公章)。
被告身份信息的证据
1.被告为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被告为法人的:企业基本信息、保险单复印件(被告为保险公司的)。
事故及责任证明
1.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事故现场照片;
3.现场目击证人证人证言;
4.事故现场的监控录像。
医疗费
1.抢救费票据、医疗费票据;
2.医院治疗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
3.购买药物的单据(最好有医院出具的处方)。
误工费
1.住院病历、出院医嘱、诊断证明、出院证;
2.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3.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证明的内容应包括请假的时间、扣发工资的金额);
4.无固定收入的,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能够证明其收入水平的证据。
护理费
1.医院的医嘱、出院证;
2.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3.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赔偿办法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护理行业的收入标准予以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病历(证明住院的天数);
住宿费
受害人及必要的陪护人到外地治疗,发生的住宿费发票;
营养费
1.医院的医嘱;
2.营养品的购买发票;
3.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
交通费
交通费票据。
伤残赔偿金
1.户口本;
2.农村户口按城镇赔偿:居住证、社区证明(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劳动合同、社保单、工资表、证人证言等(证明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
死亡赔偿金
1.死亡证明、火葬证明、户口注销证明;
2.户口本;
3.农村户口按城镇赔偿:居住证、社区证明(证明在城镇居住满一年)、劳动合同、社保单、工资表、证人证言等(证明主要收入来源于城镇)。
残疾辅助器具
1.医疗机构需要残疾辅助器具的证明,如诊断证明书等;
2.残疾辅助器具的购买票据。
后续治疗费
1.医院出具的后续治疗费证明;
2.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被抚养人生活费
1.户口本、社区或村委会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被抚养人与受害人抚养关系);
2.被抚养人的残疾证(如有残疾)、社区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证明;
3.在校学生学校的证明。
康复费
1.医疗机构的出具的意见;
2.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整容费
1.医疗机构的出具的意见;
2.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财产损失
1.车损评估单、财物损失清单;
2.修理费发票;
3.评估公司出具的贬值评估报告;
4.财物购买时的发票、合同、付款凭证等。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表及程序: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往往会遇到很多时间限制,这就是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相关部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做出交通事故处理,当事人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超过了处理期限,相关部门将不予处理,当事人的权益将无法得到保障。
一、扣押车辆的时间期限
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
(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二、对扣留车辆的处理时间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力、非机动车,应当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30日内提供被扣留机动车的合法证明)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逾期不来接受处理,并且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拍卖,非法拼装的拆除,达到报废标准的报废,涉及其它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三、检验、鉴定的时限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
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
四、作出事故认定书的时间期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书面申请)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五、复核的时间期限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做出是否受理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做出复核结论后,应当召集事故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六、事后报警的时间期限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
七、尸体处理时间期限
(1)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尸体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10日内办理丧葬事宜,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经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
(2)对经核查无法确认尸体身份的,应当在地(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认尸启示,登报后10日仍无人认领的经批准由公安机关处理尸体。
八、伤残评定时间期限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可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重新评定的决定。
九、赔偿调解时间期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十、处罚时间期限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根据其违章行为、事故责任和事故后果,分别裁决,合并执行。吊扣驾驶证合并执行不得超过18个月。被处以吊扣、吊销驾驶证的期限,则应从处罚裁决之日起计算。吊扣驾驶证处罚期满,交通事故处理未结案的,应当发还其驾驶证。
当事人若对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不服,可在接到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裁决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在实践中一般是从评残之日起计算一年内起诉。
十二、交通事故审理时间期限(一审)
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分普通程序审理和简易程序审理,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的交通事故,法院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因此,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十三、交通事故审理时间期限(二审)
对判决上诉,审理期限为3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十四、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期限
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执行期限:诉讼执行按应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
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坏的赔偿,每个保险公司都有一个完整的理赔制度。根据你的使用 ...
2022.01.24 17:35:46 271人阅读
翁玉素律师 2021-09-10
杨一凡律师 2021-09-08
郭铭芝律师 2022-06-16
姚平律师 2022-06-17
张烁律师 2021-09-09
没有统一的规定,一般是由当事双方协商确定。如果双方未能就彩礼金额 ...
这涉及非法协议行为,它可能是一种非法的性交易。虽然她没有明确要求 ...
应该追讨谁的钱
由于您的身份证已被您男朋友利用,且又将65000元转给 ...
不行,参加高考是当兵的必备条件之一。
不能,大专学历以上的女性不允许参军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