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4009996279
  • 圈子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2-09 17:08

自己父亲病故后,同意登记在父亲名下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其亲属翻建并居住,由此引来了官司,现主张确认房屋归自己所有,本案经过两次起诉才得以解决,房屋虽然确认归自己所有了,可是又面临腾退的问题。所以,尽管赢了官司确输了亲情,这样的事还是要尽量避免发生。
展开
刘萍
12-09 17:08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2-08 17:07

案例小分享:离婚案件撤诉要慎重。众所周知,离婚案件再次提起诉讼需要在六个月以后,但遇到对方好不容易同意离婚,又非常抗拒法院,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可以先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待领取离婚证后再向法院申请撤诉,是可以的哦。
展开
姚平
12-08 17:07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2-06 18:47

婚前男方出资购房,房产登记女方名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关于这个问题,我们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第一,如果男方在婚前明确表示购买该房屋赠与女方,那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就属于女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第二,如果男方在婚前以结婚为目的购买的房子,即便是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过要是这夫妻俩婚后要闹离婚,这套房产也不一定会五五分割。 一般法官会根据双方结婚时间的长短以及各自对家庭的贡献,来决定房产的分割比例。 你清楚了吗?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关注我,帮您解决。
展开
姚平
12-06 18:47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2-02 15:57

🚩当事人能够起诉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吗? 在分割财产时,应当按照下列原则: 🌹首先是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按照自己的意愿达成分割财产的协议,根据协议来处理财产。 🌹其次是区分共同所有和个人所有原则。如果双方协议未成,那么对于双方同居期间的财产,要区分财产的性质,是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如果财产是属于共同所有的性质,则应该平均分割,如果是个人所有的性质,则谁的财产归谁所有。 🌹再次是一般共有原则。即如果财产性质不明时,无法认定财产是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还是个人所有,则一般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进行平均分割。 🌹最后是照顾妇女、儿童权益和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即在财产分割过程中,适当照顾女方和抚养儿童一方的权益;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下,分割财产适当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 司法实践中,以上4个原则有适用的先后顺序,应依次进行处理,不能片面适用。 🍀单纯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予受理。对于因为同居,女方主张青春损失费或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后果,无合法婚姻为前提,故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展开
姚平
12-02 15:57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2-01 19:56

🚩离婚时孩子在谁手里,法官就会将【抚养权】判给谁? 新的民法典生效后,是本着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综合衡量父亲与母亲之间的情况。 更看重的是判给谁会有利于孩子今后的成长和教育。 所以并不是说孩子在谁手里,谁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概率就会越大。
展开
刘萍
12-01 19:56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1-24 17:10

判决很难达成的诉求,一份调解书却可以将抚养费约定到孩子大学毕业,所有的补偿款可以分期支付等等,双方无法达成的问题,在律师的帮助下得以解决👍。
展开
姚平
11-24 17:10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1-24 16:23

🚩遗嘱应遵守必留份规定遗嘱中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部分人缺乏劳动能力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或者虽有生活来源但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如果剥夺其继承权,无异于造成其生存危机,因此没有为其保留必要份额的遗嘱无效。有胎儿出生后是继承人的,遗嘱中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民法典》第1155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减轻生存压力。
展开
姚平
11-24 16:23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1-23 14:26

婚姻是两个人精神的结合,目的就是要共同克服人世的一切艰难困苦。
展开
姚平
11-23 14:26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1-22 14:27

没领证怎么离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也不需要走法律规定的离婚手续。想要"离婚",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如果涉及到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有纠纷,可以到法院去起诉同居析产。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符合结婚条件在一起的,构成事实婚姻,可以先补领结婚证再离婚,或直接到法院起诉离婚。
展开
姚平
11-22 14:27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1-17 22:26

🚩婚后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屋归谁所有? 婚后购买的房屋,除非当事人对房屋的归属及份额有明确的约定,否则就应当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由双方共同所有。而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由于房子的归属问题重大,因此,父母在为子女购买房屋时,还是要事先约定清楚,以防发生纠纷。因此,如果有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出款的,我们建议做到如下两点: 1.签署书面协议 很多人之所以不愿意签订书面协议,是因为碍于情面,怕伤感情。但事实上,如果不说清楚,可能更容易伤感情。因此,我们建议,如果是几家凑钱购买房屋,最好事先写清楚。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房屋情况; (2)每家出资的数额; (3)每家出资算是赠与,还是算借款; (4)房屋的归属。 2.保存好相关证据 购买房屋时的出资款,如汇款凭证、刷卡证据等最好保存好,在将来产生纠纷时使用。
展开
姚平
11-17 22:26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1-15 14:47

没有不吵架的夫妻,但只要努力维持正面互动和负面互动的黄金比例,婚姻就能够和谐幸福,长久维持。这个比例最好保持在5:1,也就是说,每一次争吵,相对有五次恩爱,那么婚姻就会有足够爱的滋润。
展开
姚平
11-15 14:47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1-14 09:16

🚩创业和婚姻都分为两个阶段 无论是创业还是婚姻,都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从0到1,这个1就是自己,这是一个找到自己的过程。 第二个阶段是从1到N,这个N就是别人,这是一个寻找合伙人或者另一半的过程。 大部分时候我们都是在找别人,却始终没有找到自己。 世界上最长的路,就是寻找自己的路。 我们总是对别人充满期待,却总是忽略了自己的成长。 如果不能找到自己,就很难找到对的人。 找到自己,搞定自己;找到别人,搞定别人。你就成功了。
展开
姚平
11-14 09:16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1-10 11:52

离婚纠纷中,对方与第三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不正当关系,最终被法院认定过程,财产部分根据照顾妇女儿童及无过错方原则,支持了我们三七分的诉求。
展开
周欣
11-10 11:52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9-22 12:31

这三种同居是犯罪,千万别碰
姚平
09-22 12:31
分享
评论
0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9-02 17:23

越在婚姻家事领域深耕,就越发现其内容之庞杂、其理论之博大、其实践之变化,远非几本书,几个案件容量可以承载。元甲婚家律师,因为专注,所以脱颖而出。
展开
刘萍
09-02 17:23
分享
评论
0

结婚4年无夫妻生活男方出轨提出离婚属不属于骗婚怎样走法律途径

你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骗婚的表现形式,所以一般是不会支持。建议收集好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存在过错的相关证据,在离婚时可以向男方主张损害赔偿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8-26 21:29

前夫去世后,我可以不让孩子跟爷爷奶奶来往吗?

我国法律只规定了离婚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没有规定爷爷奶奶的探视权,你现在是小孩的监护人,负责照顾、教育小孩,不让小孩跟爷爷奶奶来往并不违法。出于亲情、孩子健康成长等多方面考虑,你们可以自行协商爷爷奶奶对孙子的探视问题。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8-17 14:59

家庭暴力受害者如何保护自己家庭暴力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家庭暴力受害者可以请求居委会和村委会进行调解。婚姻中的一方可以报警家庭暴力,然后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提交报警证明、证人证言和伤害验证作为家庭暴力的证据。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8-15 16:04

起诉离婚需要分居多长时间

《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不必分居。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关系破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再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8-12 15:50

精神病司法鉴定方面的问题

你好,请详细描述一下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7-01 20:45

我有一个六个月的小孩 离婚后会给谁

一般两岁以下判给母亲的居多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6-08 14:37

二婚。房产证上是女方一个人的名字。对方子女有没有继承权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 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 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5-26 16:35

您好,前男友威胁我怎么办

你好,可以报警处理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5-13 02:36

夫妻离婚后,两个人共有的房产怎么分割?

你好,共有财产一般是在离婚时协议分割,具体怎么分割是看双方协商怎么分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5-05 16:27

婚前购得房产,婚后取得房产证,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你好,婚前个人财产是属于个人的,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4-22 08:02

你好,我想咨询离婚后按揭房产逾期被拍卖的问题

您好,如果对方提起诉讼并判决偿还欠款,在法院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没有履行的话,对方是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4-11 12:22
2022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

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协议不利于子女,就不应准许协议具有效力。(二)由人民法院判决确定孩子的抚养费。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协议不予准许时,则由人民法院会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的角度出发做出判决。如负担抚养费的一方是农民,其给付的抚养费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的平均水平。那么2022孩子的抚养费包括哪些,孩子的抚养费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2-12 05:58
民法典中婚前财产协议对孩子归属权是否有效

那么民法典中婚前财产协议对孩子归属权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2-11 17:24
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交的证据

收养案件:①原、被告之间存在收养关系的证明材料,公证收养应提供公证书,协议收养应提供协议书,事实收养应提供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的证明材料;②养子女系未成年人的,应提供其出生证明或户口簿,以及送养人的姓名、住址;③在解除收养关系时要求补偿收养期间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应提供所支出费用的证据;④养父母要求养子女赡养的,应提供双方的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⑤有共同财产的应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共同财产为房屋的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有债权、债务的,应提供债权、债务的证据材料;⑥居住公房的应提供租赁关系的证明材料。那么婚姻家庭案件应提交的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2-11 09:49
婚后哪些财产是个人财产

婚后哪些财产是个人财产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具有较强的个人专属性或他人不能使用的财产。离婚时夫妻个人财产归夫妻各自所有。下列财产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任何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和已取得的财产权利包括婚前个人劳动所得、受赠、继承或受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及其为婚姻而购置的财产。婚后夫或妻已具有专属性的日常用品如衣物等。婚后夫妻方从事职业、业余爱好等专用财产如书籍、工具等。婚后夫妻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福利财产、人身保险费、伤残补偿费、人身伤害赔偿金等。婚后夫妻方通过继承、接受赠与、遗赠所取得的财产或财产权利。那么婚后哪些财产是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2-09 05:56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2-08 16:56

法律依据
张烁
文章

法律依据那么法律依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烁
02-08 16:56
咨询
0
对方收到法院传票不想离婚怎么办

对方收到法院传票不想离婚怎么办积极应诉说明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情况就可以无特殊情况第一次诉讼离婚法院原则上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那么对方收到法院传票不想离婚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2-01 09:14
不良的债权债务有什么条件

可以这样说,法治化程度不够给不良债权的存在提供了良好的生存环境,大大降低了交易的安全性。从企业自身内部来说,不良债权的产生缘于企业对债权的监督管理不够,通常表现在几个常见的方面。而一旦资信水平比较低的企业成为公司的客户,必然会加大不良债权发生的风险。从内心来说,每一个企业都希望拖欠业务单位的款项,所以企业出现不良债权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出现问题而没有股购的措施解决。那么不良的债权债务有什么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1-30 20:07
离婚证据清单模板是怎样的

离婚证据清单模板是怎样的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11-23 17:26

我是再婚,相处一年多再婚,一年多期间我已经照顾他家老人孩子他的生活起居

你好!你想咨询什么?请讲述一下你的问题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9-17 16:36

男女朋友怀孕了 男的不负责 女的不想打怎么办

这个由女方自己决定是要孩子还是不要。如要孩子的,孩子抚养费男方要支付的。

德宏情感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
09-17 16:36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2
    律师解答

    律师根据问题描述给予专业意见

  • 3
    采纳

    采纳回复意见,确认得到解答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北京大律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

版权所有 ©2020 - 2021 北京大律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京ICP备2020048486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号:(京)字第21738号  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号:京B2-20214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