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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9 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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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12:52
09-09 16:25
09-02 09:28
可以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你好,具体你还需要咨询学校,或者咨询当地的教育局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被告住所地。
02-10 07:07
房产质押借贷流程有的企业在公司运营当中,常常会遇到资金突然中断,资金周转中断的困难,需要大量资金在短时间内支撑。那么房产质押借贷流程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23:59
婚前欠的债务结婚后算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那么婚后借钱还婚前的债务算共同债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9 18:13
第二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原则上也由原第一审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负责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受托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函后15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在30日内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次日起15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托人民法院执行。强制执行被申请人财产所得的现金,应及时清偿债务。如果有多个申请人时,则由人民法院执行员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分配,而不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那么信用卡欠款不还,法院是如何强制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1、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2、应收账款表示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被购买单位所占用的资金企业应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以弥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保证企业持续经营;对于被拖欠的应收账款应采取措施,组织催收;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凡符合坏账条件的,应在取得有关证明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作坏账损失处理。那么应收账款一般都有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20:21
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什么民法典中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债权人因此遭受损害而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权利。既然债权人对债务人合法债权的存在是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故若债权人对债务人不享有合法债权,例如赌博之债、买卖婚姻之债,因违法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被撤销或者已过诉讼时效,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代位权针对的是债务人的作为行为,避免责任财产的不当减少。那么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担保期限的确定是如何的相关法条《合同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通过要求债务人履行并给予其宽限期将本来不明确的主债务履行期得以确定,即宽限期届满之日即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于是,保证期间就应当从宽限期届满之日起算。那么担保期限的确定是如何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12:10
配偶一方个人债务如何处理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是当事人个人偿还的,配偶并不需要偿还。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那么配偶一方个人债务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8:02
借了对方钱没借据怎么办合法的债权是受法律保护的,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如果有其他证据证明借贷有关系成立的,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清偿债务。《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那么借了对方钱没借据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2-07 07:53
对于约定的利息超过了规定的界限,该借款还是受法律保护的,但超出部分按前款第3条执行。应写成”借条“,不要写成欠条或收条,因为借条与欠条、收条法律含义不一样;(二)内容。借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出借人、借款人的姓名、借款日期、借款目的、借款金额、支付方式、还款期限、借款利息、逾期利息等内容;(三)落款。借款人要在借款人处签名并按手印,若存在担保人的,需要担保人在担保人处签名并按手印,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那么司法解释对民间借贷利息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民间借贷不能按时还款怎么办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时,借款人未按约定日期偿还借款的有两种情况。另外,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的,贷款人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或对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因借款而获得的非法所得予以收缴。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且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字、盖章的或注明是保证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民间借贷不能按时还款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录音能做为欠钱的证据吗能,但是是合法的录音,如果违反规定的,则无效。如何通过录音提取债务纠纷证据1、录音人应提出话题或者提出质疑问题,以便引导、促使被录音人自己说出事实真相。被录者沉默并不表示视为其承认。需要提醒录音者的是,为了便于法院审判人员清晰的、明确的掌握录音内容,以便更有力的支持录音者的诉讼主张,录音者务必要将录音内容整理成书面材料,连同录音证据一同提交人民法院。那么录音能做为欠钱的证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无因管理的特征无因管理有三个法律特征:1.无因管理是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因为确定无因管理不是基于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的意思表示,而是基于一定的需要管理的客观事实状态,所以,无因管理不以管理人与本人的双方意思表示为要素,它不是法律行为,而只能是事实行为。只有在既无当事人的协议又无法定义务时,管理人对他人事务的管理才是无因管理。对于连带债务,当其中一个债务人代其他债务人履行了全部债务时,有的人认为这是无因管理。那么无因管理的特征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30 08:55
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可同时以债权人的身份提出受让条件即股权捆绑债权一并转让要求受让方在受让公司股权支付价款的同时向标的公司提供资金偿还欠原股东的债务。此款项的法律关系中标的公司是债权人股东是债务人。现股东转让公司股权时贷款清偿尚未到期作为股权交易的双方应当约定经征得金融机构同意或解除原股东担保由新股东对标的公司贷款承担担保责任或解除标的公司担保由原股东另寻他人承担担保责任以规避原股东、标的公司或然的债务风险。对债权而言标的公司是权利主体和行为主体对债务而言标的公司是承债主体和清偿主体可以独立于股东依法合规地进行处置与股权转让不构成相互制约。那么股权转让对债权债务有影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01-25 07:28
据统计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车解决债权债务纠纷时扣押的车辆有各种汽车。实施侵权的债权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于扣车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在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和经济法律制度中也有允许不定的和特定的“第三者”调整、裁决争议的规定包括允许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参与债务纠纷的“非诉讼调整”。非诉讼调整是居中调解律师可以是当事人一方委托也可以是双方委托律师不借助法律程序充当中介人角色在查明债权债务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履行义务能力的基础上依据事实与法律促成当事人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协议最终使纠纷得以解决。那么债权债务的非法解决情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另外,需注意履约保证金收取的形式。期货市场的交易者在进行交易时必须存入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提供合约交易的交易所制定,其金额通常为合约总值的5-15%,当然,经纪商或委托经纪商还会自选制定额外保证金,这种额外保证金数额不会低于交易所规定的水平。履约保证金强调的是保证招标方的利益或投资者的利益,这种保证既可由中标的承建商承担,也可由第三方承担,但须招标方认可方为有效,由此产生第三方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具有替代性。那么履约保证金的退还的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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