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如何解决

2022.04.20 10: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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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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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解决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争议。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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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取得方式有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消灭形式有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享有权利并负担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物业纠纷解决有方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物业纠纷解决有方

    内容:《物业管理条例》第5条和第49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您可以按上述规定投诉。解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第27条、第55条的规定,业主依法享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处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30条、第38条、第65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那么物业纠纷解决有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1.12.2841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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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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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所指向的对象不同:1、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指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不包括所有权及处置权(属于集体所有),并且宅基地使用权是不能继承及单独转让的;2、房屋产权确权,是指地上建筑物的所有权及处置权,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建筑物本身,是可以转让的;3、需要说明的是:农村宅基地上的建筑物通常来说,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证,只有本村的农业户口人员在一户一宅的前提下,才能受让。《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北京应按照征收制度解决房屋拆迁问题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北京应按照征收制度解决房屋拆迁问题

    内容:物权法第四十二条等已经将房屋拆迁纳入征收制度之中。所谓城市房屋拆迁,实质上是将该房屋征收,使其成为国家所有权的客体,终止房屋的私人所有权,同时收回房屋基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尔后将该房屋拆除。上述情况下的房屋拆迁,在尚未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情况下,是拆除国有的房屋;在已经完成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的情况下,是拆除开发商所有的房屋,而非国家机关基于行政权强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更不是开发商凭借自己的权利强行拆除被拆迁人的房屋。也就是说,房屋拆迁是房屋征收所附带的一个问题,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不是一项独立的法律制度。那么北京应按照征收制度解决房屋拆迁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268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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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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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内容:综上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的处理方法有多种选择,包括续期使用、出售土地和与相关部门进行谈判等,其次,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也可以选择出售该土地,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可以帮助权利人更好地了解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具体流程,同时也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为了更好地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权利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还可以选择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谈判,以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这些法律文件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和流程有着详细的规定,权利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7.1150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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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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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40至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不存在到期问题。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业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 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内容:第一种观点认为:合同虽规定大胜将为住房提供地下停车场的停车车位,但并未规定地下停车场为住户所有,也未规定住户可无偿使用停车车位,因此大胜将停车场转让给新光集团,新光集团按市价收费是完全合法的。据此可以认为大胜已放弃了停车场的所有权,而将该权利一并转让给了住户,因此大胜不得再针对停车场转让给新光集团,否则该转让协议是无效的。只要大胜没有明确放弃停车场的所有权,就不能否认其对地下停车场所享有的权利。那么地下停车场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1.12.301013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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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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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墙面不属于单个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属于业主共有,开发商不能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保留外墙面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首先,依据《物权法》第十六条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在登记机构的不动产登记簿上,也不可能将特定房屋的特定外墙面登记在单个业主名下,那么只能属于该特定房屋的全体业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共有部分外,建筑区划内的以下部分,也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共同部分: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属于特定房屋全体业主共有。因此,开发商不享有已出售房屋外墙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姜某利用与其商铺相连的外墙面从事经营活动,属于合理使用,无需支付费用。
  • 农村土地划分归谁管理_农村土地归哪个部门管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农村土地划分归谁管理_农村土地归哪个部门管

    内容: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农村土地归哪个部门管农村土地归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国务院环保部对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环保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王熙律师
    2022.05.07239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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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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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地产债务纠纷类型有哪些,怎么解决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房地产债务纠纷类型有哪些,怎么解决

    内容:房地产债务纠纷类型有哪些,怎么解决1、按纠纷涉及标的不同可分为土地纠纷和房屋纠纷。常见的纠纷形式为土地使用权纠纷、房屋所有权纠纷、房地产他项权利纠纷、相邻权纠纷、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等。房地产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在双方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加下为审理和解决有关房地产纠纷所进行的司法活动以及由这些司法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关系的总和。那么房地产债务纠纷类型有哪些,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2574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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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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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登记了怎么办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农村宅基地被别人登记了怎么办

    内容: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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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8257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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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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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卖合同及购销合同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买卖合同及购销合同协议纠纷的解决方式

    内容:三、签订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一)买方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1、确定卖方提供的标的物有无权利瑕疵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权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对标的物主张权利,买方不能取得所有权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权,二、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怎么确定确定买卖合同的履行地是现实生活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具体而言,可以参考以下方式确定:1、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陈明月律师
    2023.04.1432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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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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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房产如何给未成年子女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离婚房产如何给未成年子女

    内容:8、去办理过户手续需要原房主夫妻双方到场,带上身份证、户口本、房证、契证、结婚证(单身的需要单身证明)买的人只要带上身份证就可以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二、办理房产过户应注意什么1、若单位购买私房还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收件窗口领取)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若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3、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受委托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房屋若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的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5、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6、若经法院判决的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一、离婚房产给未成年子女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离婚纠纷解决三个问题解除婚姻关系、未成年孩子的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双方可协议财产的归属离婚时可以将自己的份额给未成年子女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双方达成协议也可将整个房子给未成年子女,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吴梦云律师
    2022.05.27529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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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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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段律师您好! 本人在国外,关于离婚案宣判后父母出资债权维权想咨询 北京离婚案件男方父母与女方购房出资纠纷,女方为离婚原告,男方为离婚被告 案外利害关系人男方父母。离婚案诉讼背景:当事人双方于2010年初结婚,2012年,在原被告多次恳求被告父母将唯一住房出售在北京购置房屋,并口头承诺二老搬到北京共同居住,待原被告资金宽裕再重新购置房屋偿还,被告父母有条件同意出售唯一住房筹集xxx万元全款支付房款xxx余万元,其中xxx万元由男方父亲直接转账前房东。2016年,女方起诉离婚,对被告父母出资真实性认可,但主张其为自愿赠与,离婚一审判决女方胜诉,二审判决中被告补充提供女方承认偿还的录音证据,二审线上开庭时未被允许展示。2021年x月二审判决房屋所有权以及子女抚养权归属男方,婚房按照评估价平均分配,男方给与补偿款xxx余万元。其中对被告父母xxx万元二审法院界定为涉及案外权益人父母债权要求另行起诉。期间,2018年关于父母出资债权被告父母曾经发起对原被告诉讼,后考虑到老人诉讼负累,希望通过婚姻案一并解决,又撤回被告父母对原被告的诉讼。需咨询问题(1)结合现有证据,申请诉状,重新发起父母债权纠纷诉讼胜诉的把握,风险点(2)是否有其他救济渠道中止拍卖或对拍卖设置阻碍直到父母出资权益主张有结果一并处理
    您好,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如果婚后一方父母只付了首付或者部分出资,房子登记在一方个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得看您的房屋是全款还是部分出资,您先把证据留存好,来电说明详情,为您解答。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约纠纷如何解决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约纠纷如何解决

    内容:土地使用者必须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直接做出判决,不是撤销裁决,要求仲裁机构重新进行仲裁。就是说,当事人对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后,裁决即自动失去了法律效力,由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解决纠纷。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约纠纷如何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1.12.29411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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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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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定义上区别: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取得合法利益的权利。商标所有权,又称商标占有权、商标专用权,是工业产权中的一种类型,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使用权包含在所有权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内容: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相关知识:与产权式商铺比,固定年限使用权买断具有以下显著优势:1、在合同期内,使用权(或经营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商铺产权和使用权不是一个意思,产权会有使用权,有使用权不一定有产权,这样商铺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的利益在该固定使用权期限内永远绑在一起,只有共同把市场做旺才能达到共赢共荣,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

    崔玉君律师
    2023.07.10370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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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怎么解决?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怎么解决?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权利发生纠纷应当私底下协商解决,无法协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进行调处。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应当从实际出发,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以法律、法规和土地管理规章为依据。土地权属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事人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处理,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先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因为土地出让金是按建筑面积计收的。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纠纷怎么解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976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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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纠纷有什么分类及其解决途径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土地纠纷有什么分类及其解决途径是什么

    内容: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第五十二条当事人对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杨一凡律师
    2022.03.2439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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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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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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