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一次摆摊中,有人找事主动打她,妈妈在躲避过程中,摆摊架子不知道怎么倒的,那个人因此受伤,被鉴定轻伤一级,可妈妈好无辜,年纪又大,根本不是故意的,这种情况怎么办,

2022.05.24 17: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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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您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在法律上您也是可以主张赔偿的 2、法律规定如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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