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写欠条给我数目少算了,我可以回少算的那部分吗,欠条里有双方约定好的违约金也可以也回来吗?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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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或者是诉讼前双方当事人达成的管辖协议,口头协议无效。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那么货款欠条的管辖约定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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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应区分产生欠条的基础关系是否明确履行期限来确定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认为: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所以,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若产生欠条之基础关系可以明确履行期限,则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那么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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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没有约定具体还款日期的欠条最长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那么欠条约定时间到了、没有还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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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约定还款时间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第一百八十九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那么未约定还款时间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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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种观点认为,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时起算。债务人在出具没有还款期限欠条时,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并未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侵害。第二种观点认为,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应区分产生欠条的基础关系是否明确履行期限来确定诉讼时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务人在约定的期限届满后未履行债务而出具没有还款日期的欠款条诉讼时效期间应从何时开始计算问题的批复》认为:据你院报告称,双方当事人原约定,供方交货后,需方立即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的规定,对此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那么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处理方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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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原告李某诉被告李某某买卖合同一案中,原被告因在借款合同中,对借款支付利息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在诉讼中,原告的要求偿还利息的主张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2007年11月13日、22日被告李某某分别从原告处购买鸡饲料价值1005元、2700元,共计3705元。法院经审理认为,据原告李照强提供的证据,能够证实被告李文学欠原告李某某3705元。因原、被告在签合同(欠条)时,对欠款利息未作约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即应视为没有约定不明,故对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欠款利息的请求不予支持。那么欠条中没约定利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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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担保人的担保时间如何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即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第三十七条 最高额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有保证人清偿债务期限的,保证期间为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那么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担保人的担保时间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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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约定还款时间欠条的诉讼时效多长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应区分产生欠条的基础关系是否明确履行期限来确定诉讼时效。对于产生欠条之基础关系不能明确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时起算;对于产生欠条之基础关系可以明确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收到债务人所写欠款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超过两年起诉则诉讼时效已过。《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那么未约定还款时间欠条的诉讼时效多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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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一种观点认为,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应从债务人拒绝偿还债务时起算。债务人在出具没有还款期限欠条时,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并未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侵害。第二种观点认为,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应区分产生欠条的基础关系是否明确履行期限来确定诉讼时效。那么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诉讼时效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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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务人在出具没有还款期限欠条时,债权人可随时要求债务人偿还,并未使得债权人的债权受侵害。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可以上诉吗?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需要催告债务人,给予一个合理的还款时间,过了还款时间,债务人仍然不还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约定还款时间欠条的诉讼时效多长欠条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应区分产生欠条的基础关系是否明确履行期限来确定诉讼时效。那么欠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可以上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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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借条属于债务纠纷,只要债权人有证据表明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过权利,诉讼时效便重新计算,但是诉讼时效最长不超过20年。那么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超过多长时间可以起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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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权利被侵害之日很好确定,因为未按约定时间还款就等于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故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债务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应为约定还款期限界满之次日,对此应无争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故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3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也就是说,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从出具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那么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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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约定还款时间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那么未约定还款时间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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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欠条中约定的利息应认定为违约金还是损害赔偿金欠条中约定的利息部分应为损害赔偿金。上述两份协议均加盖了张某私刻的该公司项目部的印章,同时双方还约定一方违约应支付违约金。本案的焦点问题是:项目部工作人员私刻公章对外进行民事活动所造成的债务是否应由建筑公司承担;欠条中约定的利息应认定为违约金还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与损害赔偿两者相互并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与实际损害之间并无必要联系。那么欠条中约定的利息应认定为违约金还是损害赔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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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胁迫他人签下欠条双倍付款约定有没有法律效力胁迫他人签下欠条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那么胁迫他人签下欠条双倍付款约定有没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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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是否有权予以撤销?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怎么办? 欠债没有欠条证据的,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起诉追讨债务。 没有借据,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证明借贷关系事实也行,比如说银行的交易流水、债务人承认借款事实的录音、录像等。对方欠钱不还,债权人没有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但是需要一些间接证据来辅助,比如人证、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或电话录音等,证据越充足,案件赢的概率就越大,拿回借款的可能就越大。因此没欠条也并非就拿不回借款。收集证据起诉处理,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起诉状可以自己写也可以找律师代写;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准备起诉状份数; 2,准备证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和对方发生纠纷的所有有利证据及复印件、及其他可能有帮助的证据及证人名单等。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那么权利将很难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