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职工上下班途中遭遇车祸受伤,而肇事车辆逃逸,受伤职工应否认定为工伤?本文旨在通过对我国目前法律法规之有关规定的梳理,明确此种情况下受伤应认定为工伤的内在逻辑关系。”据此,本案中受伤职工应当属于工伤。从近年来国内将这类事故中的受伤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看,主要是因为存在着两种类型的认识偏差。那么上下班途中受伤而对方肇事车逃逸的应认定为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03878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答需要,一般情况下是单位为员工在哪里缴纳社保费用,就应该在哪里申请工伤认定,在其他地区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是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的。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延长时限。《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内容:出租车司机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目前出租车司机行业很多都是租赁或者合作类型的,从合同的角度来看不是劳动关系,是一种经济合同关系。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那么出租车司机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4427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答农民工受伤后可以按下列流程来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农民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申请;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内容:注意要点1.所有工伤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的法律文书均可通过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请企业经办人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及时确认,第四步下载工伤认定结论当收到审批通过的短信通知,企业经办人可进入申报页面,确认处于&ldquo,等待结论通知第六步下载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当收到鉴定结论已出的短信,企业经办人可进入申报页面,确认处于&ldquo,2.工伤认定结论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受伤职工本人可在收到短信通知后,告知经办人系统下载或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自助机上打印。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1.0627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答骑手受伤是存在劳动关系是认定工伤。相比职业工伤保险,商业保险提供的保障额度有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都认定为工伤,骑手受伤后自身还需要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并且养伤期间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和误工补贴。《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内容:单方交通事故受伤可否认定工伤案例刘某是一家机械厂的操作工。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被认定为工伤。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于公安交警部门的法定职权,其依法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具有高度的公信力,证明力强于一般证据,可以作为认定工伤的依据。因此,能否被认定为工伤,最终还是要依据道路交管部门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所以,如果职工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也应当依法要求交警部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否则将会给自己的工伤认定造成困难。那么单方交通事故受伤可否认定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27314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02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
答临时工在工地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只要员工和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那么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是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的。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情况下,由单位承担工伤待遇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退休返聘人员在回家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申请工伤认定一波三折
内容:当时,商业会计学校未在陈老师发生事故伤害后的30日内向被告黄浦区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陈老师便在去年8月15日直接向黄浦区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陈老师的损害后果因他人侵权造成,陈老师可提出民事损害赔偿请求,不应通过工伤认定途径解决。此外,无论陈老师提出民事损害赔偿与否,均不妨碍黄浦区劳动局依其申请,作出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最终,法院认为黄浦区劳动局具有作出工伤认定结论的法定职权。被诉工伤认定结论认定事实清楚,行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那么退休返聘人员在回家途中受伤,算不算工伤 申请工伤认定一波三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1.099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答可以为认定工伤的情形:(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许瑞林律师
2023.04.189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答给无营业执照的私人工厂打工受伤,不能认定工伤。私人小工厂没有营业执照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企业,工人在工作中受伤的,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内容:”可见用人单位之于工伤仅限于职工,构成工伤的前提是伤残员工必须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江某与物业公司之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决定了江某虽是在公司从事工作时受伤,但却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值得注意的是,工伤途径获得赔偿江某虽然得不到支持,但并不意味着物业公司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尽管公司对江某的损害并无过错,可江某也不希望、放任或存在过失,且是为公司利益而遭受损害,公司也就应当遵照公平原则对江某作出适当补偿。江某也可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那么代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工伤赔偿规定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956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34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答一般来说,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由于工作原因所受到的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如果销售人员由于自身的原因在非工作时间、非因工作原因而在家中受伤的,当然不认为是工伤。但是,如果有实质的原因认为销售人员在家办公而受伤或由于上级指令回家取材料而受伤的,有被认定为工伤的可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无保险无合同个人申请工伤_没有合同在工厂上班受伤算不算工伤
内容:工作中受伤不一定就是工伤,要看具体的情况。而且是否构成工伤,需要申请做相应的认定,不是劳动者说了算也不是用人单位说了算的。
周春花律师
2022.09.07499人收看
-
-
答如果劳动者是参加本单位利用工作时间组织的运动会或者代表本单位参加上级单位举办的运动会中受伤,属于因工负伤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除外:故意犯罪的;醉酒、吸毒的;自残自杀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内容:如果工伤认定后,应该是从受伤之日开始计算。通常情况下,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那么工伤待遇是从受伤还是认定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963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答从事单位的劳动就可以认定,具体可以电话咨询
-
内容:(八)近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申请人应当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18〕1号)第十四条规定的人员,提交受伤害职工委托证明或亲属关系证明,(五)其它需要提交的相关材料,如:可让申请人提供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工商注册信息表(应有工商部门盖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住院(门诊)病历复印件、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包含事故经过、原因分析等,需参与调查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工伤(亡)事故申报公示情况报告、工资发放凭证、受伤职工事故发生日工作证据(如考勤记录、打卡记录、排班表等)、证人证言等相关的客观证据材料。
邢颖律师
2023.06.08274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答你好,能不能工伤理赔具体需要相关部门认定,需要现做工伤认定,符合工伤条件一般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范围。对于机动车驾驶人按照责任认定书承担。
-
李孟阳律师
2023.04.1329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41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答1、判断是劳务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主要看对方是否具备用人主体的资格,如果工地方是有营业执照的单位,那么你父亲与对方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在工地受伤则可以按工伤赔付流程。如果对方是私人包工头,那么则是劳务关系,此时受伤,参考人身损害赔偿办法。2、伤残等级需要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结果法院才会认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内容:职工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工伤一、案情简介某公司职工王某驾驶一无牌摩托车在下班回家途中与迎面驶来的一辆小型面包车相撞后受伤。劳动部门认定王某之伤不属于工伤。王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其理由是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此案中,关键要看王某所受之伤是否属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情况。本案中王某所受之伤同时受到以上两部条例的调整,交警部门已经认定王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负事故主要责任。那么职工在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4156人收看
-
-
答律师回复中...
-
内容:而刘某就是在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无论其在事故中负什么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本案中刘某所受之伤同时受到以上两部条例的调整,交警部门已经认定刘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车,负事故主要责任。因此,刘某受的伤应定为工伤。那么因交通事故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0340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内容:二、超出申请工伤认定期限怎么办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姚平律师
2023.06.2824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人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