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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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生活半年多,离婚要退彩礼吗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共同生活半年多,离婚要退彩礼吗
内容:一共同生活半年多,离婚要退彩礼吗共同生活半年多后离婚的如果男方因向女方赠送彩礼造成男方生活困难的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聘礼。3男女双方或其近亲属在共同消费中由男方支付的费用。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5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那么共同生活半年多,离婚要退彩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0242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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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彩礼要返还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解除同居关系彩礼要返还吗
内容:本案中,彩礼返还能否适用第一种情形关键在于对夫妻关系的认定。丁某没有达到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那么解除同居关系彩礼要返还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30101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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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彩礼可酌情返还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未婚同居彩礼可酌情返还
内容:同居期间,崔某致冉某3次怀孕、3次人流。婚姻关系不成时,一方请求返还彩礼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的,应当予以返还。本案系未婚同居,从字面上看,难以对彩礼返还问题作出准确的判断,须对本条进行具体剖析。未婚同居与已婚共同生活从生活的实质上看并无多大差别,在彩礼返还上当然也应一样。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看,收受彩礼一方原则上是女性,未婚同居对女性各方面均有影响,特别是身心、名誉等方面。所酌之情应为同居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子女、一方或双方过错程度、彩礼在同居期间共同消费情况等等。本案系未婚同居,彩礼可酌情返还,以不超过50%为宜。那么未婚同居彩礼可酌情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3072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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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的彩礼返还条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同居后的彩礼返还条件
内容:《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包括3类: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即使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由要求返还彩礼。因此,恋爱中赠送的礼物并不属于彩礼的性质,故不能按照彩礼要求返还。那么同居后的彩礼返还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1.12.2413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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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闹分手是否要求返还彩礼?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同居后闹分手是否要求返还彩礼?
内容:按法律规定,未领取结婚证,彩礼支付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后因双方在准备办理结婚过程中发生矛盾,林某要求解除婚约。程某要求林某返还订婚时所给付的19800元礼金以及三金。林某认为双方已经订婚且同居生活,礼金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拒绝返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程某无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法院依法判决林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程某彩礼现金及金器首饰折价人民币27800元。那么同居后闹分手是否要求返还彩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2111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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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退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假如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退吗?
内容:如果女方反悔,彩礼必须无条件退还;如果男方反悔,则女方可予以拒绝。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双方未有缔结婚姻关系的,从向对方主张返还,对方拒绝返还时起计算,如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以赠送彩礼或者结婚之日起算。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那么假如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2155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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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同居未登记的需要返还彩礼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只同居未登记的需要返还彩礼吗?
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彩礼应该返还: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由上述规定可见,只同居未登记的,如果同居生活时间没有超过两年以上,未生育子女的,并且彩礼并未用于共同生活的,则需要返还彩礼。那么只同居未登记的需要返还彩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3064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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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
内容: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一方悔婚提出解除婚约,结婚彩礼应该返还。生活一方悔婚提出解除婚约的,要求返还彩礼的实际情况不仅仅有法律中领结婚登记证书和为领结婚的高级证书,是否共同生活等这些问题,比如海涉及到事实婚姻,双方感情破裂,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结婚彩礼返还等。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要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一般不退。那么解除同居关系时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3054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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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需要返还。彩礼返还的条件有:(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其规定的,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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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未同居,彩礼应返还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登记未同居,彩礼应返还
内容:2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王女士上诉,维持原判,准予王女士与张先生离婚,王女士给付张先生9000元彩礼款。被告现同意离婚,但彩礼钱及服装款应作为精神补偿费,不同意退还。二中院经审理认为,结婚登记后两人未举行结婚仪式,王女士一直居住在娘家,未到张先生家生活,两人并未一起共同生活。王女士所述尚不足以充分有效地佐证双方确在一起共同生活,故其拒绝返还彩礼礼金及要求张先生赔偿精神损失费、青春损失费的主张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那么登记未同居,彩礼应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1.12.2498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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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闹分手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同居后闹分手能否要求返还彩礼?
内容:按法律规定,未领取结婚证,彩礼支付的一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后因双方在准备办理结婚过程中发生矛盾,林某要求解除婚约。程某要求林某返还订婚时所给付的19800元礼金以及“三金”。林某认为双方已经订婚且同居生活,礼金已经用于共同生活,拒绝返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程某无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法院依法判决林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返还程某彩礼现金及金器首饰折价人民币27800元。那么同居后闹分手能否要求返还彩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1.12.2447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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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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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后又分开的需要返还彩礼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同居后又分开的需要返还彩礼吗?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所以,同居时间较短且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一方当事人,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双方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以夫妻名义生活较长时间,婚姻关系解除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不能片面引用《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另外根据案情区别双方的过错,按公平原则,从保护弱势群体的立场出发,给予公平处理,充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那么同居后又分开的需要返还彩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3078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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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给付后,男女双方仅形成同居关系,彩礼是否一定要返还?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彩礼给付后,男女双方仅形成同居关系,彩礼是否一定要返还?
内容: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男女双方未办理婚姻登记的,彩礼应当返还。实践中男女双方可能基于对法律规定的不了解而仅形成同居关系,但是法院释明相应法律规定后,男女双方基于感情善可能愿意补办登记,若人民法院简单地判决返还彩礼反而有失公平,或容易引发矛盾,因此在审理上述情形的彩礼返还案件时,人民法院应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必要时可以向同居的男女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在其不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可判决返还。那么彩礼给付后,男女双方仅形成同居关系,彩礼是否一定要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1.12.24343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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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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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结婚未同居离婚彩礼须返还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登记结婚未同居离婚彩礼须返还
内容:李先生和孙小姐经人介绍认识,一个月便登记结婚,同时李先生给孙小姐2万元彩礼。李先生婚后便外出打工,双方未在一起生活。由于两人婚前基础较差,李先生想与孙小姐离婚,但又想要回彩礼钱。为此,李先生来到司法所咨询。司法解答丰台卢沟桥街道司法所周颖超: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未共同生活,当事人离婚并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实,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那么登记结婚未同居离婚彩礼须返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2.2429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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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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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恋人同居40天分手讨要彩礼4年未果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一对恋人同居40天分手讨要彩礼4年未果
内容:然而,幸福却很短暂,儿子与钱某同居仅存续了40天,钱某就回娘家了,声称不愿意再过下去了。事已至此,杨某的母亲认为钱某应该将4万元钱退还给她,但钱某认为虽然与杨某只过了40天,但也是婚姻一场,没有理由退还一个执意要回,一个坚持不给,就这样僵持了4年。期间,杨某多次劝母亲放弃,但母亲就是不肯。今年10月9日下午,杨某的母亲再次来到钱某经营的店铺要钱,并大吵大闹,钱某拨打了110报警电话。辖区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后告诉双方,杨某的母亲要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但不能影响钱某店铺的正常营业,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那么一对恋人同居40天分手讨要彩礼4年未果。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3083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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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退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果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退吗?
内容:如果女方反悔,彩礼必须无条件退还;如果男方反悔,则女方可予以拒绝。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双方未有缔结婚姻关系的,从向对方主张返还,对方拒绝返还时起计算,如双方登记结婚的,自其解除婚姻关系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以赠送彩礼或者结婚之日起算。给付彩礼后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双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对于要求返还彩礼的,应予以支持。那么如果结婚半年离婚彩礼退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1.12.2483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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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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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右翼前旗人民法院的调解书 22年订婚,23年领证,但是婚后女方拒绝一起生活,在律师的斡旋下双方结束了姻缘彩礼问题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
元甲婚姻家事 148评论 -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林艳英 514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姚平 247评论 -
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林艳英 41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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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可以要求精神赔偿吗?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损害赔偿分为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侵权行为的后果等酌定赔偿金额。如果你有离婚问题,可以咨询我,为你提供专业的咨询法律服务。姚平 30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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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离婚时依据什么?双方感情已破裂,实践中有哪些: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6.因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 满一年的,一方再次起诉提起离婚诉讼的。
林艳英 323评论 -
“世上只有妈妈好,没妈的孩子像棵草”,这首耳熟能详的儿时童谣,照进了现实生活,道出了再婚家庭中的残酷一面。 本应该拥有快乐童年的小昊(化名),自母亲离世后,被父亲与继母虐待多年,造成他胆小自闭、中度抑郁,姥姥想接回小昊抚养,可以要到监护权吗? 1岁父母离婚 与母亲相依为命 2011年,在河北的某个小城镇,李先生与王女士按农村习俗轰轰烈烈地办理了结婚典礼,开始了同居生活,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 一年后,王女士顺利生下儿子小昊,给这个小家庭带来一份无法言表的幸福。 可是好景不长,小两口年轻气盛,常因鸡毛蒜皮的小事激烈争吵,后导致双方感情破裂,甚至因离婚纠纷闹上了法庭。 2013年8月,人民法院出具离婚纠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刚满一周岁的小昊由母亲王女士抚养。此后母子俩相依为命,日子虽清贫,但也幸福。 6岁母亲去世 受后妈虐待 可是命运的残酷再次降临到这对母子身上,2018年,王女士因病去世,年仅6岁的小昊彻底失去了母爱。 在这个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妈妈、妈妈”的哭喊声撕心裂肺,母亲的离世对于这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打击! 此后,小昊被父亲接回家中,但此时的父亲已再婚,小昊就变成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继母经常恐吓、辱骂小昊,甚至不分青红皂白对他进行殴打,每天只让他吃剩菜剩饭,小小年纪的他饱受身心摧残。 而小昊父亲竟然没有一丝父爱,他的冷血无情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父亲在小昊被继母虐待时不闻不问,不照顾小昊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学费、医疗费。 在长期的这种恶劣生活环境中,小昊因营养不良导致身体发育迟滞,远不及其他同龄人。而且因受虐待致使他愈发胆小自闭,讲话都不敢高声言语,已被医院诊断为中度抑郁,严重影响了小昊的健康成长。 姥姥想要监护权 父亲拒绝 得知此情况的姥姥对小昊心疼不已,想要接走小昊。此时小昊继母扬言威胁,如果姥姥接走小昊就不要再送回来了,否则会遗弃甚至杀害小昊。 站在姥姥眼前的小昊完全没有一个小朋友本该有的天真可爱,眼睛里透露出对外界的恐惧与无助,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衣物只有破烂不堪的短袖和拖鞋,其他衣物全无。 顿时,姥姥泪流满面,十分心疼这个苦命的外孙,不知道在这四五年时间里,小昊是受尽多少的苦楚、过着怎样的悲惨生活…… 姥姥决定要回小昊的抚养权,让他从自闭和抑郁的阴霾中走出来,重新找回快乐的童年,但是父亲却拒绝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让小昊能够顺利入学、健康成长,姥姥决定用法律手段捍卫外孙的合法权益,于是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寻求帮助。 天用律师正义出手 成功要到监护权 听到案件详细情况后,小昊的不幸遭遇牵连着所有律师们的心,天用律师办理的不仅是一个案件,更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与未来人生! 天用律所专案组更是心急如焚,面对父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专案组立即启动立案程序,救小昊于水火之中。 立案成功后,天用律师多次与承办法官沟通,但是法官表示,“这个案件很可能不会开庭审理,父亲有监护权是合理的”。 天用律师与法官据理力争:“双方没有结婚证,母亲去世,姥姥当然可以要监护权,而且一个六七岁的孩子长期遭受父亲与继母虐待,已属侵权,本次开庭审理关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未来发展!” 利他之心与正义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案件如期开庭审理。我方拿出十足的证据,在庭审中历数小昊父亲与继母的虐待行为。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小昊父亲的监护人资格,指定姥姥为小昊监护人。 案件胜诉的消息令人欣慰,孩子也如愿回到姥姥的温暖怀抱,天用律师的坚持不懈也收获了胜利与喜悦。 小昊姥姥特意送来一面锦旗表达感谢,希望小昊能够顺利上学、健康成长,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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