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认证内容

2021.12.03 07:4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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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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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1、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

发证机关:为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

发包方全称:应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具体填至(镇、街道)、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名称,如经济合作社;

承包方代表姓名:记载承包方代表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姓名;

承包方式:一般为家庭承包方式,或其他招标、拍卖、公开协调等方式;

承包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

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承包的,填写承包方家庭成员的姓名、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切实保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家庭成员出现新生、死亡、出嫁、嫁入、升学、参军、考入公务员、出国等情况的,可在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备注”栏说明。

2、承包地块情况

地块名称:承包地所在的地方土名;

实测面积:测绘公司实测公示确认的面积数。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地块,应记载该农户按其股份计算占有的面积;

四至:承包地块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相邻关系。

3、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的,要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

4、承包地块示意图

指反映承包地块界址及四至范围的图形。附图可以打印,也可以粘贴。采用粘贴方式的附图,应加盖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骑缝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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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1、承包土地基本情况登记表发证机关:为承包方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包方全称:应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代表,具体填至(镇、街道)、村(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具体名称,如经济合作社;承包方代表姓名:记载承包方代表居民身份证上记载的姓名;承包方式:一般为家庭承包方式,或其他招标、拍卖、公开协调等方式;承包期限:应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的时点起算,承包期为30年;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家庭承包的,填写承包方家庭成员的姓名、与承包方代表关系,要体现男女平等的原则,切实保护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家庭成员出现新生、死亡、出嫁、嫁入、升学、参军、考入公务员、出国等情况的,可在承包方家庭成员情况“备注”栏说明。2、承包地块情况地块名称:承包地所在的地方土名;实测面积:测绘公司实测公示确认的面积数。确权确股不确地的地块,应记载该农户按其股份计算占有的面积;四至:承包地块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的相邻关系。3、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土地的,要及时进行变更登记,并加盖主管部门印章。4、承包地块示意图指反映承包地块界址及四至范围的图形。附图可以打印,也可以粘贴。采用粘贴方式的附图,应加盖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骑缝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农民房屋土地使用权限包括什么内容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农民房屋土地使用权限包括什么内容

    内容:房屋用地使用权人经依法申请批准取得房屋用地使用权,便享有对房屋用地的独占权,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侵占、擅自使用或剥夺其房屋用地的使用。对于房屋用地上旧有的建筑设施及其他林木,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处理,不得影响房屋用地使用权人的使用。房屋用地使用权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不论房屋用地使用的年限长短及其建设情况如何,房屋用地使用权非依法定原因不能被剥夺。房屋用地使用权人在主要住宅建筑外,可自行在房屋用地范围内建筑其他生产或生活需要的建筑和设施。那么农民房屋土地使用权限包括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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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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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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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应支付集体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土地登记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什么

    内容: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郭铭芝律师
    2022.04.0165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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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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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权属调查的内容:1、土地的权属状况;2、土地的位置;3、土地的行政区划界限;4、对城镇国有土地,调查土地的利用状况和土地级别。土地权属调查的程序:1、拟定调查计划;2、物质方面准备;3、调查底图的选择;4、街道和街坊的划分;5、发放通知;6、土地权属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处理;7、实地调查;8、资料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入股坟茔土地使用协议的内容有什么

    李广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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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广荣

    入股坟茔土地使用协议的内容有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入股协议甲方:某某乙方:某某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那么入股坟茔土地使用协议的内容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广荣律师
    2021.12.2966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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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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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的规定,以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定罪处罚:(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五十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上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如曾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等。第二条实施第一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特别严重”:(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二十亩以上的(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四十亩以上的(四)非法获利一百万元以上的(五)非法转让、倒卖土地接近上述数量标准并具有其他恶劣情节,如造成严重后果等。第八条单位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有耕地罪的定罪量刑标准,依照本解释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执行。第九条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依法应当追诉的,或者一年内多次实施本解释规定的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数量、数额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内容存在明显违法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内容存在明显违法

    内容:而集体土地房屋拆迁通常是地方政府规章或文件形式,却设定了诉权,把人民法院变成政府法院,地方政府私自扩大法院受案范围。《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第九点规定,每户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原则上0、25亩,其他地区不得超过0、3亩,1982年以前建的房每户不超过0、4亩,笔者接待了一案,其从解放初期到现在通过合法途经共有房屋建筑面积近800平方米,按重置价加267平方米区位价评估结果为50万元,假设开发则每平方售价6000多元,如此大的利润空间就是地方立法的产物。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内容违法太多,无须罗列。那么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立法内容存在明显违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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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231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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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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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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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东洁

    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内容: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补偿计算方法应当合理、公平、透明,确保补偿金额与土地的实际价值相符,首先,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补偿范围应包括土地的实际价值损失以及相关附加费用,在制定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土地所有者的权益保护、补偿范围的确定、补偿计算方法的科学合理、支付方式的选择以及其他相关问题,本文将详细介绍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包括补偿范围、补偿计算方法、补偿支付方式等方面的详细信息,修路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应该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确保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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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220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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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申请人的基本信息;申请事项;事实与理由;落款等内容。出让土地使用权是一种较为完整的物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实质是国家按照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把国有土地以约定的面积、价格、使用期限、用途和其他条件,让与土地使用者占有、使用、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所有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申请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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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87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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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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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承包土地的继承法的内容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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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承包土地的继承法的内容有哪些

    内容:承包土地的继承法的内容有哪些我国没有承包土地继承法这一法律,而土地承包继承的法律规定在我国继承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有规定。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第23条规定之规定,处理时有合同的依合同办事,无合同的看是否实际取得土地承包权,已取得的受法律保护。因此,严格按照《土地承包法》办事,是减少此类纠纷的有效方法。那么承包土地的继承法的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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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10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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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转让协议范文内容是什么?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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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毋磊颖

    土地转让协议范文内容是什么?

    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和方式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转让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为_________或实地一次性全部交付。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其他条款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那么土地转让协议范文内容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毋磊颖律师
    2021.12.291054人收看
  • 毋磊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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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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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1、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扶贫搬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需要用地的;5、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的;6、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前款规定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第4、项、第5、项规定的建设活动,还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第5、项规定的成片开发并应当符合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几年,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及注意事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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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土地租赁合同最长几年,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及注意事项

    内容:二、注意事项在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合同期限的协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协商确定合适的租赁期限,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合同中的重要内容,根据当事人的协商自由确定,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的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30年,城市土地的租赁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0年,一、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规定土地租赁合同的期限一般没有固定的最长期限,具体的期限可以根据当事人的协商自由确定,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村土地和城市土地的租赁期限都有一定的限制,超过这些期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在法律上可能会存在问题。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9.0151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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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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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现状调查查明什么内容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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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土地现状调查查明什么内容

    内容:我国为了保护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会定期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土地现状调查的内容比较多,而土地调查结果是国家制订土地更重的重要依据之一,那么土地现状调查查明哪些内容?大律网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张旭律师
    2021.11.0350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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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出让协议,并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后的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办理登记。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四条 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第十六条 土地使用者在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领取土地使用证,取得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内容: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书需要包含的内容有:甲乙双方的基本信息;抵押宗地基本情况;抵押贷款情况;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其它需要规定的内容等。土地使用权抵押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土地使用权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而不转移占有的行为。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书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即承租方或承包经营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承租企业或担保承包企业的经营者,如果没有完成租赁合同或承包经营合同所规定的经营目标。那么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书需要包含什么内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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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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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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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补偿包括:房屋拆迁的补偿款、临时安置补偿费、因拆迁所遭受损失的补偿费。同时,因为强拆行为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也需要进行赔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荣静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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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荣静月

    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内容:影响因素 影响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地理位置,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包括房屋、土地、临时安置、补偿金等方面,为了保障拆迁民众的利益,各级政府对拆迁补偿标准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政策法规、补偿标准和影响因素等方面,而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中,补偿标准更是备受关注,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是保障集体土地房屋拆迁民众的重要依据,集体土地房屋的性质不同,补偿标准也不同。

    荣静月律师
    2023.06.023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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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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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清理土地再分配是:将不明产权的土地进行清楚划分,予以分配。土地清理再分配需要查清查清农用地各地类面积、土地权属、使用年限、原有土地类型和现有土地用途,水源类型、引水方式和用水量;查清农用地来源、农用地权属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法性;查清农用地承包、租赁合同的规范性、公平公正合理性。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条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 土地置换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土地置换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内容:4、用于置换的两块土地必须面积相当,并且位于同一县域辖区范围内。那么土地置换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9539人收看
  • 荣静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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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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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进行登记应向国土资源所提出书面申请;国土资源所进行土地登记资料初审、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无异议发布公告,公告7日后统一报请县人民政府审批;填写土地登记卡和共用宗土地登记卡目录;材料归档、颁发证书。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土地登记资料可以公开查询。 《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 房屋权属证 含否土地证 房屋权属证明的内容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房屋权属证 含否土地证 房屋权属证明的内容

    内容:房屋权属证明的内容首先我们来看看什么是房屋权属证,对于权利人来说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就是房屋权属证,简单的说,具有了房屋权属证明书,那么权利人就可以对房屋行使有关的权利,这是唯一的凭证。这些业务在办理时是要提供有效的土地使用证的。云浮的张某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也办理了入住手续,他认为这套房屋就属于了自己,其实购房者没有产权证就无法行使对房屋拥有的权利。即使张某交了钱也办理了入驻都还没有在法律意义上真正拥有房屋的所有权。而房屋产权证中则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依此只要确定房屋产权证中是否包含土地证就可以明确房屋权属证里包不包括土地证了。那么房屋权属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089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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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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