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后可以向村里申请宅基地吗?
有单独户口本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有单独户口本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第十二条符合家庭户立户条件的,可以由户主向经常居住的合法稳定住所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家庭户立户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1、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2、房屋产权证或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农村地区的宅基地使用权证;3、农村地区已婚子女夫妻双方户口与父母同在一个住址(院落)的,办理在同一个住址分户的,需提供结婚证。非住宅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户口。因此,符合以上规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立(分)户。那么农村户口离婚能分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分户能挂靠浱出所户头吗离婚分户不能挂靠浱出所户头。如果没有则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经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后将户口挂靠在街道集体户。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离婚分户能挂靠浱出所户头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协议书丢了能分户吗《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离婚迁移户口,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不要离婚协议书书。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那么离婚合同书丢了能分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如该项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判决。如果一方不执行的是离婚协议中约定应给付的抚养费,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而必须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原协议约定为证据,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其应尽的义务。那么两夫妻离婚要村里出证明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个人申请伤残鉴定的流程法律分析:个人申请伤残鉴定需要的手续: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协议书丢了能分户吗离婚协议书丢了能分户分户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个人申请书等材料不要离婚协议书书。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归档。当夫妻的离婚协议书丢失后请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您只要拿着您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另外如果您丢的只是一份离婚协议书是不会影响您的再婚登记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序办理就可以。那么离婚协议书丢了能分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申请财产保全却不知道被告有没有财产,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居然主动打电话联系我方,说我方已经提供足额的担保,如果没有足够的财产线索,可以向法院申请网络查控,利用法院的执行系统来查控被告名下的财产。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女结婚了分户有什么手续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一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1)结婚证(2)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3)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不含夫妻间确权)(4)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不含夫妻间确权),(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结婚后女方的户口会被统一注销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到入户方属于大中城市的可能有一些限制条件可以具体参照不同城市的入户标准结婚后女方的户口会被统一注销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关于女结婚了分户要什么手续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户籍管理机关无权擅自更改和注销任何一方的户籍。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买卖当事人为单位的,出具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核对原件),)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5、已婚的购房人:(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6、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二手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证件:二手房与新房办理房产证都需要什么材料是有一定区别的。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例如福建省,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分户申请。那么离婚后可以原址分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人民法院依照本规定第十条第二款规定作出保全裁定的,在该裁定执行过程中,申请保全人可以向已经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的执行法院,书面申请通过该系统查询被保全人的财产。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后分户迁户申请书怎么写分户迁户申请书XXXXXXXXXX因XX需要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特此申请申请人XXXXXXXX年XX月XX日在我国离婚方式会对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产生影响。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相应地法律也规定了不同地户口迁移手续。2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时必须要有落户的地址才能够顺利办理。那么离婚后分户、迁户申请书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女结婚了分户有什么手续户内成员仍在本址居住因婚姻关系或者房屋产权变化等原因需要分户的可以提交居民户口簿原户主居民身份证以及下列材料之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结婚证离婚证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人民法院对房屋所有权使用权分割的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等县级以上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析产后的私房产权证分割后的公房租赁使用证明。那么女结婚了分户有什么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一民法典中夫妻户口分户条件是什么1夫妻离婚后户口分户的可以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分户手续重新办理只有一人名字的户口本。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那么民法典中夫妻户口分户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诉前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紧迫性: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3、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经历长达三年多的诉讼,终于双方达成一致,一同到民政局预约,一大早陪当事人一起来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希望未来一个月一切顺利
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三人合伙做道路施工项目,随后两人退股,完工后甲方一直未支付当事人工程尾款。通过天用律师申请仲裁,裁决对方支付当事人工程款869万元,同时对方承担了我方的保全费、律师费、80%仲裁费,帮助当事人获得了最大权益。
物业公司被诉,元甲律所凭借专业能力与丰富经验,业主的再审申请被法院驳回,我方胜诉!挽回了物业公司的损失,获得口碑与锦旗!
法院判决确定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执行过程中债务人去世,如何让债务人的继承人还款? 是申请变更执行人?还是再诉一个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