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时购买的意外险,受益人写的法定,出意外后保险金会给结婚不久的妻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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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人身意外险的赔偿项目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最高以死亡给付为限。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那么人身意外险的赔偿项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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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中途撤销或变更受益人,无需征得保险人的同意,但必须通知保险人,由保险在保险单上作出批准后才能生效。被保险人在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首先不会危及自己的人身安全,受益人不会为了获得保险金,故意危害被保险人。那么保险遗产法定继承是谁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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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那么什么是交通意外保险,交通意外保险的保险金如何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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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养老保险金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机构向退休职工发放的生活费,其养老保险金的取得以职工已向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了养老保险费为前提条件,职工按规定逐月向社保机构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具有工资属性。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来到底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尚无法确定。这样既可体现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原则,又保障了养老保险金账户属个人的专属性原则。那么养老保险金能否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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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意外交通事故医疗费用保险金怎样申请?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一)身故保险金申请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原件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4.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6.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8.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那么意外交通事故医疗费用保险金如何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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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意外身亡遗产由谁继承立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那么夫妻意外身亡遗产由谁继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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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家庭暴力实施者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或致人死亡的按照刑法最高可判处死刑。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那么夫妻意外致伤算家庭暴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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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意外死亡,赔偿金归属能立遗嘱吗不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嘱处理个人的遗产而死亡赔偿金是死亡时才能获得的并不是既得的财产所以是不能订立遗嘱的应该采取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那么意外死亡,赔偿金归属能立遗嘱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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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包括一些什么范围对于“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荣誉获得者因此所获得的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应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根据婚姻当事人的财产约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那部分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也就是说,无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多少年,个人财产一直属于个人财产,而不会进行转化。那么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包括一些什么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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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6.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8.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二)残疾保险金申请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2.保险单原件;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5.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那么交通意外险如何申请保险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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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目前属于法定强制的只有第三者责任险部分,而其他都可以由消费者自主选择是否投保。如治疗仍未结束,按第180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那么车险投保索赔有什么技巧,交通意外险的保险范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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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六、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不行使而消灭。那么意外交通事故身故保险金如何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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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继承人指的是在保险合同中未明确指定身故受益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这时保险金额就要按照法定顺序继承。一般在购买保险时都建议指定受益人,并且在情况出现变化时及时变更受益人,这样可以让这笔钱落到被保险人最想给的人手里。那么保险法定继承需要继承权公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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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我国《婚姻法》中,对于养老保险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离婚时养老保险金的处理方法?(二)双方只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由于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将来到底能否领取养老保险金,能领取多少养老保险金尚未确定。这种情况,其分割不能按等差处理,只能按平等处理(三)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等其他社会保险的分割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二)身体因为一方伤害获得医疗费的,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那么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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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保险费和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要看购买保险的钱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还是婚前个人无形财产的收入。如果是夫妻共同生活收入,应列入夫妻共同投资的财产。人寿保险分为人身保险、责任保险和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包括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及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最有价值的,人寿时间长,保险金额大,现金价值大。人寿保险的现金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转让后,被保险人将人寿保险的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另外一方。那么保险费和保险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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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女士在去年九月份顺义区路过一个施工方,在这个过程中,北京裕丰国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过程扔东西,将宋女士意外砸伤。宋女士,在手足无措最困难的时候找到了元甲,我们律所帮助谈和解成功,在今天拿到了28万的高额赔偿款
虽然没有法定情形未判决离婚,但是法院认可了原告举证的对方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实,并进行了否定评价!很多人都认为这样的第一次诉讼不需要委托专业律师,其实不然。第一次诉讼即使不判离,但诉讼中的每一个细节都是第二次的铺垫,可谓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