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条件
依据我国相关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合法公民可以依法申请中国人民共和国护照,在申领护照的时候,相关的材料一定要带齐全,而且材料一定要在有效期内。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护照必需要由本人亲自办理,不能委托给他人。自2018年9月1日起,中国全国异地可换补护照。2019年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 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1、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