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现在有老人去世了老家的地被人租走建厂了之前租的时候口头商量好说以后有人去世可以让坟进去现在厂被转手了厂的现主人不让坟进去了怎么解决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那么离婚时口头承诺算数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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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可见,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之外,口头的承诺也算是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57条、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力,行为人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因此,可以认定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其效力自承诺开始,也就是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生效。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口头承诺,只要在其行为实施之时,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下该民事法律行为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之日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口头承诺和书面担保合同哪个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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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作出承诺。但是当要约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否则承诺无效时,承诺方式便成为承诺生效的特殊要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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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语: 履约担保是保障合同履行的重要手段,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和保证金是常见的履约担保形式,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保证金作为一种履约担保形式,具有直接扣除、有限责任、双向担保等特点,可以有效保障合同的履行,为了保障合同的履行,双方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 20 万元保证金,在银行保函中,银行作为担保人,承诺在债务人(合同中的另一方)未能履行合同时,向债权人(合同中的一方)支付约定的金额,如果甲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乙公司有权扣除全部保证金。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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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若要约是向数个特定人作出,则数个特定人均可成为承诺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承诺必须是无条件的承诺,不得限制、扩张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否则,不构成承诺,应当视为对原要约的拒绝并作出一项新的要约,称为反要约。要求承诺必须清楚明确,不能含糊。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作出承诺。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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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法律规定,口头承诺有效,法律也承认口头合同的效力。依据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关于法律上有合同口头承诺是否有效的问题,下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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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口头承诺和合同不一致怎么处理1、口头承诺和合同都有效都可以为准。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承诺之人受承诺的约束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口头承诺之人不得对自己的承诺随意变更或解除。这亦符合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司法精神之体现。关于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口头承诺只要在其行为实施之时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等符合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的情形下该民事法律行为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口头承诺自成立之日具有法律约束力。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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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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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怎样才算放弃抚养权,口头承诺算吗如果父母不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可能就会导致抚养权的丧失。可见,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之外,口头的承诺也算是合同,也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第四十五条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平等的监护权。第四十六条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那么怎样才算放弃抚养权,口头承诺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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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一)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二)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第四百八十二条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要求承诺必须清楚明确,不能含糊。可以采取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作出承诺。但是当要约规定承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作出,否则承诺无效时,承诺方式便成为承诺生效的特殊要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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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口头承诺的工资和发的工资不符合怎么处理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你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事实劳动关系。也可以依法要求不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之所以法律法规这么重视劳动报酬条款是因为劳动合同中的约定是未来处理纠纷的有力证据。如果劳资双方对于劳动报酬有书面的约定必然对弄清事实有很大帮助。以前的用人单位大多采取固定工资或硬性计件工资的做法。但是实践中确实有少数员工出工不出力只看中旱涝保收的死工资。这种做法迟早会穿帮的而最大的穿帮处就在签署的劳动合同上。当然也有少数不良的公司故意在劳动合同上把工资写得很少。这种做法是需要谴责的。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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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履行的承诺是否有效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承诺书的内容应当是当事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达不能被强迫或威胁或利诱、欺骗等。承诺人只能基于自己有权处分的物进行处分而不能因此侵犯到了他人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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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口头承诺合同法要注意哪些问题事项一、产生纠纷的举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如果双方当事人长期通过口头协议进行合作可以在后续履行口头合同中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来沟通这些文件、信函、意见、信息沟通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口头合同在即时清结的交易中非常普遍。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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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但反而言之,只要有证据表明口头合同的成立,双方均应严格履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口头合同,同样要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那么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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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口头承诺与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法律、法规规定需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当口头承诺与合同不一致时,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认他的承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也难以支持,口头承诺与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法律、法规规定需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当口头承诺与合同不一致时,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认他的承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也难以支持,2、口头承诺与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法律、法规规定需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当口头承诺与合同不一致时,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认他的承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也难以支持。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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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朱先生为了精心照顾父亲,特地买房住在父亲楼下,直至父亲去世,姐妹们都很认可,三方曾达成口头协议,父亲的房屋由朱先生多占有份额。父亲去世后,姐妹反悔,还将朱先生诉至法院,元甲律师庭前帮助朱先生准备了充分的证据,庭审中据理力争并说服法官,法官认可朱先生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最终对方同意调解,多给朱先生几十万元的折价款。
合同审查如何避开“坑”?《民商律师分享会——合同纠纷专题》防范合同风险!合同审查一般包含3个阶段:合同签订前、签订时以及合同履行中。邢颖律师指出,在每个阶段中要关注“人、财、物”的安全性,在合同签订前要对签订方有一个全面清晰的认识,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形式审查,另一方面是对主体的实质性审查。 针对合同签订方的审查内容包含多个方面,例如对方是否具有独立签订合同主体的资格、企业经营范围、是否有履约能力、资信能力、注册资金的真实性、验资报告的真实性、会计资料的审查、股东的审查、固定资产变现能力、流动资金是否充足等,需要对此逐一排查核实。 看似简单的事情,做起来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合同审查相对来说流程繁琐、专业性强、难度大,对此邢颖律师建议,一定谨慎对待,要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