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只是给那个人一定的口头承诺,但是我没有完成那个承诺,然后他就把那个承诺算成了钱 ,然后让我写了欠条,我被迫签了欠条好按的手印,但是那个欠条那里写的是现金,他并没有给我现金我也没有收到他的现金,他为了不给他找到麻烦了,他把本来写他的名字的地方写上了他朋友的名字,他的朋友也愿意帮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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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产证上加名字费用婚后有房无贷的房子加名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没有结婚或者没有直系血源关系的加名没有结婚或者没有血缘关系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情况会复杂很多,因为那将视为房屋买卖,房产证加名流程和手续婚后有房无贷的房子加名1、要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房产证上加名字新政策房产权赠予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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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房产证上有两个人的名字会面临财产分割的麻烦、将来再买房子无法获得首套房的优惠政策、将来房子办手续也很麻烦,以及房子一旦被抵押后,夫妻双方都要承担相应的债务,现在很多夫妻结婚要买婚房,女方则要求男方在购买房子的房产证上面加上自己的名字,首先,如果这套房子是男方父母替儿子购买的婚房,女方并没有出过一分钱,一旦房产证上加了女方的名字,万一将来夫妻双方感情破裂,选择离婚,所以,如果房子全都是由男方购买的,为了避免将来房产分割的麻烦,房产证上还是不要写上女方的名字。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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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公司承诺书 篇1全体股东郑重承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审批及管理暂行办法》,经全体出资人共同研究,一致同意按照法律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家小型贷款公司,议定如下:一、申请设立的公司名称为:"松原市华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备不同字号的被选名称若干,八、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涉费用由各股东按实际认缴比例分摊。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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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陈先生认为,姜女士利用自己想维系夫妻感情的心理,欺骗自己向其赠与房屋产权,但没有履行房屋赠与所附的维护婚姻关系的义务,构成欺诈,婚后,姜女士多次向陈先生提出要将自己的名字加到房屋的房产证上,但由于陈先生的父母极力反对,陈先生始终没有同意,夫妻两人经常为此争吵,姜女士则认为,自己不构成欺诈,陈先生对自己的赠与是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存在附义务一说,房产证加名后,自己也一直努力与陈先生修复感情,因此不同意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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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3、法律分析:婚后购买的车,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即使只有一方名字也是夫妻共有,离婚时双方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分割,因此,如果车辆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如果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3. 车辆登记在老婆名下也不一定属于老婆如果车辆登记在老婆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然应当进行分割,2. 车辆登记在老公名下不影响分割如果车辆登记在老公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仍然应当进行分割。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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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不动产证上加了另一个人的名字后还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吗婚前房产,原本是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被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否则是无法添加名字的,这个时候该房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那么在不动产证上加了另一个人的名字后还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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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ensp,我们假设三种情况分析小王可能会面临的关于房产证的各种问题:一、当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情景房子归属解读① 婚前A全款买房属于A婚前财产② 婚前A贷款买房不定双方一起还贷③ 父母全款买房登记A名下属于A对子女的财产赠与情景②:为啥说,结婚前,A贷款买了套房,二、当房产证上写着两个人的名字时情景房子归属解读① 婚后A全款买房不定B有房产出资可另判② 婚后共同贷款买房属于两人夫妻共同财产③ 父母出资购房赠与无"借条"情况属于两人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情景①:为啥说房子是A全款买的,这房子不一定归他俩。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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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承诺书,承诺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风俗的,具有法律效力,离婚承诺书,承诺内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风俗的,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这种过错符合《婚姻法》46条规定的&ldquo,离婚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第一,在受到胁迫或其它强制情形下写的离婚承诺无法律效力,离婚承诺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离婚承诺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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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房产证加了女方名字离婚怎么判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则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分割,男方将女方名字添加至房产证上的,应当视为对女方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1)婚后房产证加上女方名字的,则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对于该房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法律分析:房产证是女方的名字,离婚后夫妻双方可签订房产分割协议。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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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口头承诺与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法律、法规规定需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当口头承诺与合同不一致时,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认他的承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也难以支持,口头承诺与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法律、法规规定需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当口头承诺与合同不一致时,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认他的承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也难以支持,2、口头承诺与合同都是有效的,但是法律、法规规定需采用书面形式的除外,当口头承诺与合同不一致时,不利的一方就可能不承认他的承诺,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法院也难以支持。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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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但根据婚姻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徐女士仍然可以被认定为该房子的共有权人和小区的业主,尽管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但该房产是徐女士与其丈夫在婚姻期间内所购买,根据婚姻法,除非有婚内财产约定,否则房屋将被推定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各占50%的权益,三、从法律角度来看房产证上没有自己名字徐女士有合理的法律依据主张自己作为该房产的共有权人和小区的业主,尽管徐女士认为她作为婚后购买的房屋应享有一半产权,社区工作人员却认为只有房产证上有名字的人才算是业主。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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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人也可能会说,还款承诺只是债务人的单方意思,并没有我方的签字或盖章确认,我方不予认可,应当是无效的,债务人虽然信誓旦旦的写了还款承诺,但完全不排除到期仍然还不上款,所以得在还款承诺中约定违约责任,加大违约成本,从而激励债务人去守约,5.采用还款承诺书还是还款协议通常情况下,《还款承诺书》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协商一致,由债务人出具给债权人的,一般只有债务人的签名或盖章,并没有债权人的签名或盖章来确认,实践中,如果不是签订还款协议,而是债务人出具还款承诺,以防留下隐患,债权人一定要在《还款承诺书》的落款处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其实一旦债权人在《还款承诺书》中确认,还款承诺书也就变成了还款协议了。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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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质量违约承诺是指供应商或客户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承诺提供符合一定质量标准的产品或服务,并承担因质量问题而导致的违约责任,结语:质量违约承诺是保障企业产品或服务质量的重要手段,企业在与供应商或客户签订合同时,应该重视质量违约承诺的条款,明确约定质量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2. 质量违约承诺的违约责任:如果供应商或客户违反质量违约承诺,企业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合同约定明确,供应商违反了质量违约承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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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需要注意的是,三个人共有的房产涉及到权益分配、税费问题等,因此在房产购买时需要谨慎考虑,并在确保自身权益的前提下,合法地办理相关手续,公证完成后需要到房产管理中心办理过户手续,将第三个人名字加入房产证上,此外,三个人共有房产,也需要仔细考虑房产的权益分配和相关税收问题,总的来说,房产证上可以写三个人的名字,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相关法律法规,谨慎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其次,三个人名字写在房产证上,也是依据公证处进行公证才能办理的,公证处对权属进行审查保证了三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法律上无可厚非。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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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的房子,婚后加名字的,算共同财产。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子,应当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直接归一方所有,该方愿意在房子上加对方名字的,属于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视为将个人财产赠与对方,愿意和对方共同享有房子的所有权。因此夫妻一方婚前的房子,愿意在婚后加名字的,这种行为视为赠与,房子可以算作共同财产。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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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 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东港法院判决乙建筑劳务公司支付甲设备租赁处租赁费103万元并赔偿丢失设备38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乙建筑劳务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本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甲设备租赁处发现2023年4月12日乙建筑劳务公司采取简易注销的方式,即自行承诺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形式,被核准注销。 甲设备租赁处向本院提起执行异议,要求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厉某、焦某、刘某为被执行人并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厉某、刘某、焦某系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甲设备租赁处与乙建筑劳务公司的纠纷在诉讼阶段股东刘某代乙建筑劳务公司领取起诉状、传票手续,该债权经本院生效判决确认,对该债权不存在乙建筑劳务公司不知情的情况。 厉某、刘某、焦某作为乙建筑劳务公司的股东,未经清算即办理该公司注销登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甲设备租赁处申请追加乙建筑劳务公司股东厉某、刘某、焦某为被执行人,且对乙建筑劳务公司的本案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股东悄悄将公司注销,公司欠下的债就不用偿还了吗?在执行中,有的公司股东自作聪明,在公司注销时采用承诺“公司注销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简易注销方式悄悄将公司注销,并天真地认为公司欠的外债就不用偿还了。 但聪明反被聪明误,根据法律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有限责任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有权申请追加该公司的股东为被执行人,公司欠的债反而由股东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车祸死亡,家属对责任划分不认可,复核成功率有多大? 2023年3月某日凌晨3点多,在北京市某条高速上发生了一起悲剧。 老王正驾驶着货车为东家送货,在行驶过程中没想到一下子和前面一辆重型货车相撞! 由于是高速路,车辆行驶速度较快,两车猛烈相撞使老王所驾驶的货车严重毁损! 七零八落的车辆零件散落一地,都看不出货车原本的样子了,更严重的是老王当场就被车祸夺去了生命。 随着交警不断深入处理,逐步查明了对方司机的后方反光涂装不合格、车辆超载等问题,但仍没拗过追尾这条“大腿”,给老王定了个主要责任。 拿到事故认定书的那一刻,老王的家人无法接受这样的结果! 老王作为家里顶梁柱般的存在,上有70多岁的老母亲体弱多病,需要全程照顾;下有3个子女,尚未成家立业;妻子也年过半百,无经济收入。 面对一家之主的老王生命戛然而止,一家人这些天都在泪水中度过。 在悲痛之余,让一家人更心急如焚的是对主责不认可,怎么申请复核更改责任的问题。 他们一无显赫的家世背景、二无广泛的人脉资源,打听来打听去也只限于亲戚朋友的七言八语,也没有得出个所以然来。 复核申请的时间很短,按以往的经验来看复核成功的难度非常大! 一家人商量后认为,眼下最紧急的是找一家专业的律所来处理,才有可能得到想要的结果! 于是找到了北京市元甲律所,希望帮他们提请复核,查清事实争取责任。 02 律师专业复核 成功更改责任 元甲律师团队介入后,协助家属一同梳理事故情况及复核思路,在蛛丝马迹中有了重大发现: 对方在询问谈话中有明确表示过其车辆出现故障,而这一事实却并未被交警在认定书上写明。 元甲办案人员抓紧短暂的复核时间向警方申请查阅卷宗,明确了对方的货车型号及笔录中记载的自认车辆发生故障的情况。 “高速路上、发生故障、正规货车......”种种迹象在专业的元甲交通办案团队眼下串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高速上有不得低于60km/h的最低限速,以及更为严格的车辆故障处理规范,而且目前正规的重型半挂车都统一装配了北斗车辆行驶数据记录仪记录行驶速度。 元甲团队以此为切入点,强调对方车辆发生故障后处理不当,在高速路上低于最低限速行驶增添其他车辆行车风险的重要原因,向复核机关提请了复核。 在元甲律师的专业处理和不懈努力下,终于迎来了好消息! 复核成功改变责任比例,从认定老王为主责,到以原交警队部分事实未认定为由发回重新认定,成功改判为双方同等责任! 03 案件亮点 抓住目前正规货车统一安装北斗监控系统的新形势让对方车速情况有迹可循,以高速路上行驶的特殊规定为切入明确对方被遗漏的严重违法事实。 04 办案感悟 俯瞰事件的全貌,并锁定可能通行的道路,这是办案人员久经锻炼后才能掌握的能力。 寻求拥有这份能力的专业人士来代理案件,才能穿透困境中的阴霾,通向澄澈透亮的未来。坚持不懈,据理力争,才有峰回路转,柳暗花明。 在交通事故的复核中,上级复核机关受理复核后仅对复核提出的异议及事故卷宗进行书面审核,如复核者未能剖析出事故认定中的错误,则大概率会收到一份维持的结论。 事故认定经过专业人员的分析后,有的放矢地提出复核,并匹配相关证据,才有可能削尖了脑袋,成为复核成功的那10%!
欠钱不还怎么起诉? 欠钱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但是当有人拖欠债务时,就可能会出现法律纠纷。如果你有人欠你钱,而他不还,你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回债务。但是要起诉成功,需要有一定的证据。 在起诉前,首先要明确的是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书面合同、口头协议或者其他文件来证明存在借贷关系。此外,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是否存在借贷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于“无因合同”的规定就可以用作判断标准。 其次要有证明债务已到期并且未能支付的证明。一般情况下,应当准备好到期日前后的凭证或者协议文书来作为依据。此外,还应当准备好相应的电子数据、电子信函、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承诺书、会计凭证等文件作为补充依据,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得到相应的佐证, 使得整个交易流程都能够真实可信地呈上法庭。 再者, 在立案诉讼之前, 还要对债务人进行必要考察, 相关考察方式包括: 办理相关民事行为能力宣告手续; 检验当事人是否存在隐匿、伪造、死亡或者无法找到; 检验当事人是否已将真实姓名、住所或者工作单位告之法庭。 此外, 还要考察一般性历史信誉情况。 在立案诉讼之前, 需要对历史信誉情况进行考察, 并收集相应材料。
讨要工程款最快的办法。 首先,您需要检查您所签订的合同中是否有明确的支付条款。如果合同中规定了具体的支付时间、金额和方式,则您可以根据这些条款来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 如果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支付时间和金额,您可以尝试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功,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措施: 提交书面催款通知。在通知中说明合同条款、工程已完成情况、对方未支付的款项数额等,要求对方在一定时间内支付款项。如果对方同意支付,则应要求其写下承诺并签署确认。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工程款,您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供合同和相关证据,以证明对方有支付工程款的的责任和义务。 采取其他法律手段。除了诉讼外,您还可以考虑采取其他法律手段,如申请财产保全、申请强制执行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采取任何措施前,您需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条文和程序,以避免因不恰当的行动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总之,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是根据合同条款、协商、法律手段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以尽快收回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