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就落户到养父母的名下但是没有收养手续父母百年之后没有立遗嘱能继承遗产么



刘晓红律师,硕士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8310026816;执业证号:11101201511566017;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刘晓红律师擅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婚姻关系的解除和家庭的解体对于离婚父母和其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没有影响的。不管子女由谁抚养离婚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子女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以及他们之间的相互继承权都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有所改变。所以父母离婚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与另一方的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依然有权继承其遗产。那么父母离婚未一起生活子女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权怎么确定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的规定与继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继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因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法律上的拟制血亲关系继子女也就能象婚生子女一样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成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综上所述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抚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那么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继承权怎么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与祖父母共同生活的孙儿对祖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吗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胡*道与李*英的丧事皆由胡*道与前妻所生之子胡*平等人办理。我国的若干问题意见中明确规定:收养他人为养孙子女,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的,可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孔-星对其祖父母胡、李两人的遗产有合法的继承权。第二种意见认为:孔-星与胡*道、李*英之间不能视为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他对胡、李的遗产无继承权。那么与祖父母共有生活的孙儿对祖父母的遗产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那么继子女对生父母及继父母的财产有没有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可以,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养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平等地享有继承遗产的法定权利。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相关法律知识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等进行财产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的,则视为默认其继承权。当其他继承人故意拖延,导致继承权无法实现时,主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可向法院提出继承遗产诉讼,其他继承人均为被告。那么收养的子女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符合以上法定的收养条件后,需要收集整理好以下证明材料,到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1、户口簿、身份证;2、结婚证;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5、个人健康检查证明;6、根据被收养人的情况不同,需提供不同的证件证明材料,如是弃婴就要公安部门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捡拾报案证明等。为了加强收养的效力,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公证是自愿的,但如果收养人或者被收养人一致同意或者有一方要求办理公证收养的,就要办理收养公证。那么被收养子女是否有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父母房产继母子女有继承权吗与继父母之间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能够对当事人的遗产进行继承的。综上所述,只要能具备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和继子女对继父母的赡养的情形之一,就可认定为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依据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就互相享有继承权。那么父母房产继母子女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父母与妹生活姐称不赡养老人也不继承房产并要求公证遭拒———读者咨询近日,家住朝阳区的姐妹俩吴-云和吴-丽一起来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协议公证。现在她已经和妹妹协商好,将来由妹妹来继承父母名下的一处房产,她主动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但前提条件是妹妹要照顾好父母的生活,且她不再承担。也就是说,本案中,只有在父母去世之后,姐姐吴-云才能放弃继承权,否则其放弃的行为是无效的,她仍然享有继承权。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它不会因为任何人的约定而消失。那么父母在世子女能放弃房产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依据为我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解除收养关系的法定程序有两种:(一)登记解除。当事人达成协议后到收养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收养关系解除的直接后果收养解除的直接后果,主要指收养关系当事人的人身及财产方面权利义务发生变更的结果。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那么解除收养关系是否具有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转眼间,王某已长大成人,并娶妻生子。前年春天,王某与养父母之间产生一些误会,双方为此解除了收养关系。如今,王某的生父母已年老体弱,生活困难,于是要求与王某恢复关系,并由王某负责解决部分生活费用,但遭到王某的拒绝。为此,王某的生父母只得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赡养他们。最近,法院作出判决:王某没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驳回其生父母的诉讼请求。所以,本案中,王某可以决定是否恢复与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他不同意,则可以不赡养生父母,但是,如果其生父母确实生活困难,无人赡养,还是希望王某能从道义上尽力解决生父母的生活问题。那么收养关系解除,送养子女对生父母有赡养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请问养子女在亲生父母这边有无继承权关于养子女能否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问题,我国法律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1、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是养父母的一项权利,生父母无权干涉和阻挠。未成年的养子女对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害时,养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同属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和剥夺养子女的继承权,也不得减少养子女的继承份额。那么请问养子女在亲生父母这边有无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未办理收养手续的子女有没有遗产继承权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另外,本条还强调: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我国《收养法》确实有收养应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的相关规定,但是如果已经构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可以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那么未办理收养手续的子女有没有遗产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还可以要求养子女承担晚年的生活费用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那么收养关系解除后,养父母还可以要求养子女承担晚年的生活费用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今年年初黄某夫妇不幸车祸去世,获得一笔赔偿款60多万元。我国《收养法》最早于1992年实施,原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1999年实施的新《收养法》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根据你所述,黄某收养男孩时是2001年,新收养法已开始实行,故适用新收养法的法律规定,即“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你村黄某一直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因此,黄某未与该男孩形成法律上的收养关系,该男孩不享有继承权,即不能继承该笔赔偿款。那么事实收养的子女享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认为继子女与养子女具有相同的房产继承权张利三岁母亲病故,父亲张鸣服刑,张利被送与邻居田放收养,张利的父亲张鸣刑满后与丧夫携女的于美结婚,三十年后张鸣病逝,张鸣送给田放收养的、现已成人的张利,要求与张鸣的继女于美的亲生女儿于晓燕以同等身份,继承张鸣的价值60万元的房产,所以说,如果张利对生父母扶养较多,也只能适当分得生父母的遗产房产,不具有与于晓燕相等同的继承权,作为继子女或者养子女,可以继承房产吗。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离婚协议中,6条约定是无效的?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在不违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因与他人协商而受限制。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这是对子女的赠与,要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18周岁以后,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6.处分他人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处分自己财产。
离婚协议中,6条约定是无效的?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在不违法前提下,公民享有婚姻自由,不受他人干涉。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生育权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因与他人协商而受限制。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这是对子女的赠与,要以办理所有权变更手续为准。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18周岁以后,若子女没有出现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等状况,父母的法定义务即告解除。 6.处分他人财产 。夫妻双方只能处分自己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