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养子女在亲生父母这边有无继承权
导读:
请问养子女在亲生父母这边有无继承权关于养子女能否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问题,我国法律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1、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是养父母的一项权利,生父母无权干涉和阻挠。未成年的养子女对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害时,养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同属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和剥夺养子女的继承权,也不得减少养子女的继承份额。那么请问养子女在亲生父母这边有无继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请问养子女在亲生父母这边有无继承权关于养子女能否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问题,我国法律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1、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是养父母的一项权利,生父母无权干涉和阻挠。未成年的养子女对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害时,养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同属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和剥夺养子女的继承权,也不得减少养子女的继承份额。关于请问养子女在亲生父母这边有无继承权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请问养子女在亲生父母这边有无继承权
关于养子女能否继承亲生父母遗产的问题,我国法律也有比较明确的规定:
1、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收养行为使得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了转移,养子女与养父母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与生父母间解除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而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除非解除收养关系,恢复与生父母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扶养较多的,除可依规定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分得生父母的适当遗产。
3、需要指出的是,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分给他们遗产时,按具体情况可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哪些
(一)关于养父母子女问的权利义务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子女可以随养父的姓,也可以随养母的姓,由养父母双方商定。收养成立后改变养子女的姓氏是养父母的一项权利,生父母无权干涉和阻挠。当然,在收养后不改变养子女的姓名也是完全可以的。
3、父母有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未成年的养子女对国家、集体和他人造成损害时,养父母有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
4、父母与养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养子女与婚生子女同属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任何人都不得侵犯和剥夺养子女的继承权,也不得减少养子女的继承份额。
(二)养父母子女关系与继父母子女关系有什么不同
养父母子女与继父母子女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三点:
第一,养父母子女关系因收养关系的设立而发生;
继父母子女关系因生母再嫁或者生父再娶而发生。
第二,养父母子女之间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即发生拟制血亲关系;
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自扶养关系形成之时起发生拟制血亲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长期共同生活,如继父或继母抚养继子女三年以上,或者继子女赡养继父或继母三年以上,才能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继子女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不发生拟制血亲关系,为无权利义务的姻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