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可以索赔利息吗?
1、损害赔偿金一般不支持利息,因为并没有明确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
2、只有在损失数额明确,赔偿期限明确下,过期仍不支付,可以主张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1、损害赔偿金一般不支持利息,因为并没有明确赔偿期限,更没有明确损失的数额。
2、只有在损失数额明确,赔偿期限明确下,过期仍不支付,可以主张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交通事故索赔的财产损失证据道路交通事故车辆及财物损失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除人员伤亡之外的各种机动车、非机动车、车载物以及房屋、有争议并委托鉴定的道路设施、电力、电讯设施、农作物等直接和间接损失。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是指根据国家交通管理法规、价格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采用相应的标准和计价办法对事故损失车物进行勘验、鉴定并确定损失价值的过程。所以交通事故索赔的财产损失证据通常为财物受损的评估报告和修车发票。那么交通事故索赔需要准备哪些财产损失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财产分割索赔能否变更不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作出明确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协议离婚后超过1年,财产分割索赔能否变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合同没有规定,那么可能会按照法定逾期利息率来计算,3,如果工程有索赔款,索赔也有利息的问题,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工程欠款利息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工程欠款利息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以下条款: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于针对房子产权、“小三”索赔等时下热点问题予以正面回应,引发社会的广泛讨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强调对个人婚前财产的保护,因而有评论认为这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离婚率的上升。此次婚姻法解释规定,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将产权登记在其子女名下,不算共同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贷款买房属于个人财产,房子是婚前谁买婚后归谁。巫昌祯分析认为,房产婚前归个人是明确的,而且法律上也受保护的。针对这一问题,巫昌祯表示,现在规定婚前个人存款利息和房产增值部分归其个人所有,但从维护家庭团结和和睦的角度看,最高法还应该重新慎重考虑。那么强调守护个人婚前财产不会致离婚率上升。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协议离婚后如何索赔财产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重新分割财产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何预防离婚时的财产纠纷1财产公证或协议塘沽法院一位民事法官指出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最好办法就是财产公证。同时夫妻双方也可通过订立书面协议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4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离婚后一段时间内一方又找到对方婚前转移财产的证据还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协议离婚后如何索赔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2. 赔偿费用:被追尾事故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相关费用,包括医疗费用、车辆修复费用、财产损失、精神损失等,5. 提出赔偿要求:律师代表小张向对方车主的保险公司提出了赔偿要求,包括医疗费用、车辆修复费用、精神损失等,在索赔申请中,车主需要提供相关的事故证据、修理费用清单以及车辆购买价值等信息,2. 车辆修复费用:如果受害人的车辆在事故中受损,他们可以要求赔偿修复费用或车辆价值的损失,当发生被追尾事故时,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相关费用。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财产损失证据包括:1、车辆损坏的评估单,修理施工单及发票;2、财物损失清单;3、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死亡物价部门的评估单;4、不便提交的大宗物品,易烂霉变和不易保管的物品,应有原物的照片,估价证明及鉴定结论。”(一)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1、残疾赔偿金性质的确定。(八)交通费的赔偿标准。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计算受害的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的标准。那么交通事故索赔的财产证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交通事故诉讼证第九十九条 债务的抵销及行使据:一、提起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讼的证据;1、致害人身份信息,如个人身份证、企业登记信息等。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2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交通事故索赔财产损失证据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车祸后哪些财产损失能索赔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财产损失。“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根据这个答复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中的财产损失可以包括事故的间接损失但这一间接损失仅限于“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但我们认为间接财产损失应当扩大解释为因交通事故而损失的可期待利益。间接财产损失不是现实财产的减损因此一般根据在通常情况下可能获得的利益大小来确定其可能受到的损失同时还要参考其他因素来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那么车祸后哪些财产损失能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所以,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不仅适用于财产损失,还涉及到人身损失的赔偿,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案例进行审核和处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交通事故的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的理赔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产损失财产损失是指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车辆、物品等财产的损毁、丢失或损坏,应当根据损失情况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对于小明的人保索赔进行了审核,包括出院证明、诊断证明、治疗明细等方面的资料,最终给予了小明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的合理赔偿。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为了财富保值增值,购买银行代售的理财产品,不曾想亏损10余万元,胡先生为此将银行诉至法院。近日,上海市一中院审结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二审案件,认定银行在代售理财产品过程中,未遵守适当推介义务,存在侵权过错,判决银行赔偿胡先生全部本金损失18万余元。之后,因该基金产品发生亏损,胡先生遂以银行为被告、基金公司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要求判令银行赔偿其亏损18万余元及投资期间的利息。庭审中,银行确认在销售系争理财产品时,未对胡先生进行风险评估。胡先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改判银行赔偿胡先生的全部本金损失18万余元,驳回其余诉请。那么客户买基金亏损10余万元起诉银行索赔成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现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张某提出离婚,要求将李某个人名下的存款利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院判决]法院认为,李某的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利息应属于李某个人财产。”结合本案,李某与张某在婚后取得的利息在没有特别约定的前提下,应认定该利息为李某个人的财产。可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收益是否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主要考虑是基于原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还是基于经营行为而产生的,前者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所得,而后者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结婚前个人存款的利息是否夫妻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夫妻中方车祸死亡,索赔财产怎样分配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原则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那么夫妻中方车祸死亡,索赔财产怎样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夫妻中一方车祸死亡,索赔财产怎样分配死亡赔偿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原则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那么夫妻中一方车祸死亡,索赔财产怎样分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工程利息索赔一般包括哪些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离婚时,对老公财产一无所知,该怎么办?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