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现在已经签署了遗体捐献协议我死后家属不同意捐献遗体但此时我有一份关于遗体安排的遗嘱且公证过我可以如愿捐献遗体吗

2022.07.06 00: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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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花精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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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法规
  • 不会,只能领取骨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条 执行死刑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办理以下事项:1、对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附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抄送有关机关;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骨灰;没有火化条件或者因民族、宗教等原因不宜火化的,通知领取尸体;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并要求有关单位出具处理情况的说明;对罪犯骨灰或者尸体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根据有关规定办理。
  • 专家:遗体捐献立遗嘱更需立法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专家:遗体捐献立遗嘱更需立法

    内容:64岁的张普照是内蒙古自治区倡导遗体捐献的第一人,他原是呼和浩特市第三医院的副主任医师,已经为这一事业奔走呼吁了17个年头,近日,呼和浩特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召集部分遗体捐献志愿者和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专题座谈,他介绍,在呼和浩特市一些医院,有的死者生前立下无偿捐献遗体协议,可去世后,往往因为亲属的反对而无法实现,在张普照的影响下,参加过解放战争和抗美援朝战争的阿尔斯古冷、刘兴亚以及20世纪50年代为支援祖国边疆建设来到内蒙古的谢建周等3位年逾7旬的老人,也参加了遗体捐献行动,如今已经有43名志愿者在张普照那里报名,自愿死后无偿捐献出遗体或器官,张普照告诉记者: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损之不孝的封建观念和缺乏立法,是当前阻碍遗体捐献事业发展的两大障碍。

    吴梦云律师
    2021.11.2148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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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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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犯器官不会被捐献。在我国随意亵渎他人的尸体,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而将他人的器官进行假捐献的情况是属于比较严重的一种行为,一般都会处于有期徒刑,死者肝肾被假捐献按照盗窃、侮辱尸体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分手要求青春损失费是否有法可依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分手要求青春损失费是否有法可依

    内容:分手要求青春损失费是否有法可依首先,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一、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二、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三、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四、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有关司法解释,其中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规定,也就是说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不必要再为青春损失费的问题而忧虑。那么分手要求青春损失费是否有法可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1171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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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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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遗体捐献一般对社保继承无影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的条件包括:1、遗产是该公民合法取得的个人财产;2、继承人包括被遗赠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等;3、前述继承人不得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伪造遗嘱等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

    内容: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1、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的应由死者配偶、父母和子女享有请求权。对“非财产上损害”给予金钱赔偿在填补损害的功能以外还具有对其行为的惩罚功能对当事人利益的调整功能等。由此决定了精神损害赔偿的制度具有限定主义的特征。限定主义理论将“非财产上损害”的赔偿范围在主体上限于自然人在客体上限于人格权益和身份权益体现了现代社会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观念。那么精神损害赔偿的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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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959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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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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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死刑犯器官不会被捐献。在我国随意亵渎他人的尸体,处罚还是比较严重的,而将他人的器官进行假捐献的情况是属于比较严重的一种行为,一般都会处于有期徒刑,死者肝肾被假捐献按照盗窃、侮辱尸体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孙子继承丧葬费合法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孙子继承丧葬费合法吗

    内容:孙子继承丧葬费合法吗丧葬费,是抚恤金,不是遗产,依法不能继承。《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丧葬费,是指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专项费用。爷爷的遗产,如果没有遗嘱,父亲前已死亡的,孙子和孙女可以代位继承。那么孙子继承丧葬费合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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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24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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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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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根据有关规定,中国对无人收殓或家属拒绝收殓的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交医疗卫生单位利用;经家属同意捐献的死刑罪犯尸体或尸体器官可供给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由于中国对死囚器官捐献采取自愿原则,器官紧缺成为中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由于缺乏公民自愿捐献,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
  • 遗体捐献影响社保继承吗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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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一凡

    遗体捐献影响社保继承吗

    内容:遗体捐献影响社保继承吗不会影响到的。依据中国有关遗产继承之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产发生继承,具体如何继承:1、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其附合法定有效性的遗嘱内容进行继承;2、如果没有遗嘱的前提下,其遗产依继承法规定的法定顺序进行继承:即其死亡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遗体捐献影响社保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1.3179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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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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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不会允许的,这是严重违反人权的。尽管法律已经剥夺了死刑犯的生命权,但却并未剥夺其身体权及自主权,死刑犯依法依旧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要捐献自己的遗体或器官。《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第七条 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公民享有捐献或者不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者利诱他人捐献人体器官。第八条 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公民捐献其人体器官应当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其人体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公民生前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捐献、摘取该公民的人体器官;公民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其人体器官的,该公民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以书面形式共同表示同意捐献该公民人体器官的意愿。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摘取未满18周岁公民的活体器官用于移植。第十条 活体器官的接受人限于活体器官捐献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有证据证明与活体器官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人员。
  • 丈夫遗体刚火化“私生子”上门认亲讨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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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旭

    丈夫遗体刚火化“私生子”上门认亲讨遗产

    内容:但李女士的代理人却称,张先生之父母除有婚生子张先生之外还有一婚生女,小涛的鉴定意见并不明确,只能说明祖孙概率,但与张先生的关系是不确定的,因此不能证明小涛与张先生的父子关系,原告小涛的代理人称,张先生遗体已经火化,没法做亲子鉴定,小涛与张先生之父鉴定表明祖孙关系的概率为95.8%,辅以出生证明等证据证明小涛确系张先生亲子,近日,小涛自称是李女士之夫张先生的非婚生子,有权继承张先生遗产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张先生的合法财产,据悉,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被告李女士表示,她与张先生感情深厚,直至手术前张先生也从未提及自己有私生子,因此对小涛与其夫的亲子关系不认可。

    张旭律师
    2021.11.2728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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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交通事故死亡,尸体需要等鉴定机构检验结束后由公安机关书面通知死者家属才可以运回家。交通事故死亡尸体可以运回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照死亡家属的意愿来进行处理,但也可以在事故当地火化后,将骨灰运别家,对于交通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丧葬费标准2020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丧葬费标准2020

    内容:可以说,法律对丧葬费的规定是一个科学合理的标准,比较简单明了。北京作为我国的政治文化中心,我国的特大城市,在丧葬费上又有哪些不同呢?根据北京的养老保险政策,北京实行丧葬补助费包干使用办法,无论工作级别如何,员工丧葬费标准调整为5000元,发放给已故员工家属丧葬费和遗体告别费。同时,北京将不再执行丧葬费报销和直系亲属来京丧葬费补贴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北京的丧葬费标准相比其他城市,还是存在一定不同的。北京采取的是一次性支付5000元为基础来施行的,至于其他的费用,就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了。

    郭铭芝律师
    2022.03.3060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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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器官捐献后剩下的遗体怎么处理,将遗体捐献之后还火化吗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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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器官捐献后剩下的遗体怎么处理,将遗体捐献之后还火化吗

    内容:登记结束之后,等级的机构会向捐赠人颁发捐献卡,在生命结束的时候,拿出这张卡,捐赠捐献执行人通知接收单位接收遗体,相信不久的未来会有更多的人,愿意将自己的遗体和器官捐献出去成为医学生的指明灯,同时也能成为帮助他人重换新生的摆渡人,虽然现在人的意识逐渐提升,捐献遗体的人也慢慢多起来,但是经常会听说一些让人不开心的事情,那就是被遗弃掉的人体标本,每个人都要面对死亡,你打算遗体是火化还是捐献,可能你并不知道在生命的展厅当中,有很多捐赠遗体的人留下遗书,有歪歪扭扭地写了自己的名字,有也有颇有诗意的绝笔,有用幽默的笔法侃侃而谈自己人生的,也有絮絮叨叨的嘱咐。

    任冰峰律师
    2023.01.0623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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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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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来讲,尸体是判断事故事实和责任的重要证物之一,在责任未正式认定并得到一致认可之前不能灭失。 对死者的尸体进行尸检,属于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内容,以确定死亡原因,并以此来确定犯罪嫌疑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或者法医确认,并由具备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死亡证明。尸体应当存放在殡葬服务单位或者医疗机构等有停尸条件的场所。
  • 重庆公交车坠江,什么人负责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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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重庆公交车坠江,什么人负责

    内容:重庆公交车坠江,什么人负责10月28日上午10时08分重庆市万州区长江桥上辆公交客车坠入长江中。警方初步确认当时公交客车上共有驾乘人员10余人。截至20时救援人员已打捞出2具遇难者遗体。重庆市万州区公安局发布的警情通报称经事故现场初步调查系公交客车在行驶中突然穿过中心实线撞上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后越过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据了解发生事故的万州区长江桥道路全宽20米双向车道设有道路中心实线。经过专业技术分析现场搜救人员基本判明公交车沉水位置车辆位于水下约68米处。救援人员准备另择下潜地点尽快到达公交车沉没位置。目前已有20多艘救援船只到达事故水面开展救援打捞工作。那么重庆公交车坠江,什么人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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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10104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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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多少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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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多少

    内容: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多少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那么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为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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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71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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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未成年孩子的财产怎么管理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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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维

    离婚后未成年孩子的财产怎么管理

    内容:一、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监管如何进行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财产监管主要是通过,(1)离婚时明确家庭财产的种类、性质和范围父母分割财产的行为不能侵犯未成年子女的财产权利即父母不能协议处分依法归未成年子女所有的财产否则应承担返还或者赔偿的民事责任,通过对专业律师的咨询得知青春损失费不属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原因有如下几点,根据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的范围是,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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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6.165442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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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欺骗消费者怎么处理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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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欺骗消费者怎么处理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涉及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条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刘晓红律师
    2022.03.03161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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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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