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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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具体的需要看您协议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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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不合格,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不合格,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么?
内容:科技公司以宋某有义务严格遵守规章制度,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苏州中院审理认为,元某作为公司软件工程师,在试用期内出现多次未能准确理解且未及时完成公司交办工作任务的情形,电脑公司对元某试用期考核作出不能胜任的判断,法院予以尊重,宋某表示不服,认为自己几次迟到是因为堵车,打瞌睡也是正常生理反应,更何况,当时公司发布的招聘信息里,并没有把这些瑕疵列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完全是&ldquo。
于海明律师2023.07.0633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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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建议您联系教育局,直接问一下教育局那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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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内容: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劳动者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应按照劳动者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工资。那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义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12382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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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内容:单方擅自解除合同,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应就其违约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那么试用期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1.1132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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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_如何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能否解除劳动合同_如何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工资并且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如何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2、劳动者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王熙律师2022.05.07312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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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如果教育局那边没有批准,您的人事关系就还是在教育局,再找工作的话,人事关系没办法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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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
内容:若是因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需要征求劳动者的意见。在劳动者同意的情形下,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并依据协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所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并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本人。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那么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11302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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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试用期没交社保能否解除合同?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单位试用期没交社保能否解除合同?
内容:A小姐一年后发现单位未缴纳试用期内的社保,可否解除劳动合同并获得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劳动法规定,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这就是劳动争议的时效规定。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并且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单位试用期没交社保能否解除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1114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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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问:我企业在2005年8月录用一名女职工,合同期为5年,试用期6个月。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9条第3款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该规定并不包含《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对于《劳动法》第29条的规定不能孤立理解,应结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准确理解。由此可见,女职工在怀孕后,用人单位并非绝对不能解除合同,若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能证明怀孕的女职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那么怀孕的女职工在试用期内可否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1398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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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有经济补偿?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有经济补偿?
内容:我2009年3月在一家公司工作,说好试用期一个月,工资2000元,转正后工资3000元。但我工作了20多天之后,公司就说不用我了。加班费没给,也没给经济补偿,也没提前30天通知。另外我没签合同,是不是还应该给我双倍工资?根据上述规定看,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当然,如果你能证明加班的事实,加班费的权利是可以主张的。那么试用期内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有经济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1183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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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内可否解除劳动关系?
内容: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一、就业协议书是高校转递毕业生档案、户口等人事关系的依据,它对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都具有约束力。就业协议书效力终止的条件有两个,第一,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经协商后解除就业协议;第二,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已将你的户口落在人才中心的集体户内,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你可继续以个人名义将户口落在人才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你与单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一年试用期是违法的,也是无法律效力的。那么试用期内可否解除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1.12651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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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试用期解除合同的经济赔偿可以依照下列标准予以确定: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除了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形外,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述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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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内容: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那么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如何解除劳动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1118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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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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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后,单位能否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后,单位能否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
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法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但是一旦超过试用期,用人单位不得再以此为由解除合同。那么试用期后,单位能否以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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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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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被重新雇佣是否还要约定试用期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被重新雇佣是否还要约定试用期
内容:《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款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管是用单位解除还是劳动者解除,人单位再次招用该劳动者时,不得再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的次数限制为一次,是考虑到劳动者的人品和基本能,试用一次即可了解,无需再次试用。而现实中分用人单位利用劳动合同变更续订等变动和再招用的机会,多次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试用期内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被重新雇佣是否还要约定试用期。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1274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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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关于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只是限制得比较少,但并不是无条件。就用人单位而言,一般只有出现以下三种情况才能主动解除合同:其一,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提供证据证明该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条件的限制,即不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无须按照《劳动弄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其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在后两种情况下,劳动关系即使还处于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就劳动者一方来说,若是试用期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的规定,需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进行工作交接。劳动者如果没有按照该要求来做甚至不辞而别,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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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内容:1、试用期是用工方劳动者之间的考察期,在这个期间内,劳动者无任何理由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此种情形是没有补偿金的;2、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代通知金,那要看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那么试用期被解除劳动合同有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1.11141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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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不需要,如果单位付费培训等这些造成单位损失或有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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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
内容:不料一个月后,王某接到通知,告知公司不需要他再继续上班了。王某不理解,向劳动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请。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例中公司在没有告知任何理由的情况下终止与王某的劳动关系,做法是错误的。那么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1.12402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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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
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1236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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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813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1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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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502评论 -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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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723评论 -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112评论 -
二婚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1、二婚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2、二婚再次离婚起诉离婚流程: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3、起诉离婚过程中,需要支付律师费、诉讼费、婚姻登记处发证费等费用。费用的具体数目视地区及具体情况而定,在一线城市一般需要花费2万元以上,二三线城市则较低。如有低收入或困难群体可以申请法院免费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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