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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税务行政处罚的时效超过二年,而违法行为仍未被发现的,不再追究;如果税务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则超过五年未被发现的,不再追究其行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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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主体要件本罪的犯罪主体包括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和过失。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那么逃税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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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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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新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规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为贯彻该规定,税务总局2021年第6号公告《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列举了10种税收违法行为,可以适用首违不罚的规定。简单说,三个判断条件:初次、轻微、知错就改。在多长时间跨度内违法一次算首次,该公告中没有明确规定。目前河南执行的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一次违法算首次。“知错就改”就是当事人发现自身违法后主动改正,或者税务机关发现后,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后,在限期内改正。如果在限期期满后改正的,不属于“知错就改”,不适用首违不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条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第三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第五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第六条 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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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债权债务相抵税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根据上述规定大国税函2006126号文件中针对相互抹账的专用发票抵扣问题停止执行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凭有效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确认抵扣的规定。税务管理企业财税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激烈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必须搞好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规避风险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那么债权债务相抵税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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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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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税务机关依法减轻行政处罚的条件: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主动供述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三十三条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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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税务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一、纳税人欠缴税款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代位权的行使必须基于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意味着纳税人不仅应当对次债务人享有债权,而且次债权已经到期。尽管税收作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必须如数征缴,但这并不意味着税务机关可以任意突破债务的相对性规则而行使代位权,因为这将直接影响到次债务人的权益。税收代位权的客体不应仅局限于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权,而且应包含以一般财产为给付内容的债权。将税收代位权客体适当扩大化,将有利于这一制度在实践中的贯彻实施。那么税务行使代位权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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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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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税务行政处罚举行听证的范围包括:国税机关拟对公民作出二千元(含)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一万元(含)以上罚款的,必须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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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偷税漏税多少可以判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 30%以上的,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偷税漏税罪是指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 30%以上的行为,一般来说,如果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 5 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 30%以上的,就有可能被判刑,三、偷税漏税可以判刑多少年偷税漏税是一种违法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可以对偷税漏税行为进行处罚,具体的处罚标准如下:1、对于偷税行为,税务机关可以追缴偷税款、滞纳金,并处偷税数额 50%以上 5 倍以下的罚款。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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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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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税务机关能够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税务处罚决定。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税务处罚决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者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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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税收代位权是指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对国家税收即税收债权造成损害时,由税务机关以自己的名义代替纳税人行使其债权的权力。税务机关代表国家行使代位权时,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行使纳税人的债权,具有自己名义性;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是为了防止纳税人责任财产不当减少,增强纳税人的偿还能力,以确保无特别担保的税收债权得以清偿,具有保全性;税收代位权在法定构成要件同时具备时成立,不受征纳双方约定的影响,具有法定性。那么税务机关代位权如何行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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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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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付偷税,除税法上规定增加偷税成本以外(偷税税款的50%至5倍处罚),达到一定数额(有的地方50万元)就会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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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交契税无法办理房产证。契税缴纳规定如下:商品房契税需要在备案日期后90日内交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那么物业收了契税不交怎么处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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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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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国税局做出的处罚不服,可以向做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部门(单位)做出复议。依法具有独立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分局,复议机关是市局。除此,视为属于市局自身的执法行为,复议机关是市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 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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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企业重组符合相应条件的交易各方对其交易中的股权支付部分可以按以下规定进行特殊性税务处理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可以在5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规定债务重组中,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计税成本与支付现金金额或者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所得,计入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那么债务重组利得是否递延纳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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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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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税务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在税务机关派出专门人员或者机构的主持下,由直接参与案件调查取证的税务人员或部门为之一方,被认为违法的当事人为一方,有关证人等共同参加,由税务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以进一步澄清事实,核实证据的法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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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什么是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在税收征管实践中,一些纳税人长期拖欠税款,又不积极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甚至干脆放弃到期债权,还有的纳税人以无偿转让财产或者低价转让财产的方式,逃避偿还欠税,损害了国家利益。为了有效防止国家税收流失,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同时规定了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之后,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欠税人负担。那么什么是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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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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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行使代位权是指纳税人的权利吗,需要哪些条件行使代位权是指纳税人的权利吗代位权不是属于纳税人的权利,只是属于税务机关或债权人的权利。需要哪些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是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和基础。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不成立,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等,债权人就不能行使代位权。那么行使代位权是指纳税人的权利吗,需要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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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为了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是为了给案件当事人,包括被处理人和办案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为了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作为其曾经的经历,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六条 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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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偷税漏税怎么处罚1、构成逃税罪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不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漏税的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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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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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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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般刚注册的公司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是按季度申报的,根据注册的月份属于哪个季度,就在对应季度的月份申报。也有一开始就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在领取税务登记证的次月就要进行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五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应当于收到申报的当日办理登记并发给税务登记证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本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和扣缴义务人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范围和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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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付偷税,除税法上规定增加偷税成本以外,达到一定数额就会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税务局的存在便是更好地管理国家资源和财富,实现共赢。
李维律师
2022.04.153255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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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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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税务行政处罚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由税务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 税务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体来说,以下三种类型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类型:(1)责令停止税收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税收违法行为、责令限期进行纳税调整不是税务行政处罚,而是一种行政命令。(2)收缴或者停售发票不是税务行政处罚,是一种执行惩罚性质的间接强制执行措施。(3)通知有关部门阻止出境、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收缴税务登记证、停止抵扣等税务具体行政行为,均不属于税务行政处罚。具体的税务行政处罚规定在《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税务行政复议规则》 第十四条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1、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3、发票管理行为,包括发售、收缴、代开发票等4、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5、行政处罚行为:1.罚款;2.没收财物和违法所得;3.停止出口退税权。6、不依法履行下列职责的行为:1.颁发税务登记;2.开具、出具完税凭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行政赔偿;4.行政奖励;5.其他不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7、资格认定行为。8、不依法确认纳税担保行为。9、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10、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行为。11、通知出入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12、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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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逃避追缴欠税罪,是指纳税义务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行为。犯罪既遂必须满足下列要件: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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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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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发票作为重要的消费和交易的凭证,如丢失相关的发票时,处罚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应积极的缴纳相关的罚款,配合税务机关和工商部门的办理。相关的企业应按照相关的程序进行办理,保护公司的正常运作和经济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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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物业公司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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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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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什么意思1、代位权是指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而取代其债权人地位自行追索债务的权利。为了有效防止国家税收流失,新《税收征管法》第五十条规定了税务机关可以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同时规定了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之后,不免除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尚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另外,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与撤销权,不免除欠税人的违法责任。那么税务机关行使代位权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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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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