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权可以入股吗?

2021.12.16 09: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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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精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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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商标专有权所有人可以,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不可以的。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由此可见,因非货币财产应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而商标使用权不能依法转让,所以商标使用权不能出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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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交通事故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商标专有权所有人可以,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不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因非货币财产应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而商标使用权不能依法转让,所以商标使用权不能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

    内容: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详细情况如下:1、各方出资额及所占比例:(1)甲方出资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甲方出资额由其现已拥有的设备、场地、原材料、库存成品、技术、管理及现金等综合估算组成(详细估算清单见附页),虽然协议中规定了初始股权比例,但随着公司的发展,每名股东在公司的作用也会发生变化,入股合作协议书(模板)甲 方:住 址:身份证号:乙 方:住 址: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2、住 所:3、法定代表人:4、注册资本: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5、经营范围: 等(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赵金保律师
    2023.07.12845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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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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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协议书内容是:首先写明标题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协议书,其次写明甲乙双方所商议的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入股的基本情况以及结算方式,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写明订立协议时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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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冰峰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内容: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什么是非法转让土地1、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非法手段获得土地使用权或者在未批准转让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任冰峰律师
    2023.10.1129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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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独占使用许可指商标注册人在其商标专用权范围内,仅将该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并在合同规定的时空内,商标注册人自己也放弃该商标使用权,这种许可称为商标的独占使用许可。独占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可以作为商标权利人以自己的名义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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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春花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内容:综上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的处理方法有多种选择,包括续期使用、出售土地和与相关部门进行谈判等,其次,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也可以选择出售该土地,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可以帮助权利人更好地了解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具体流程,同时也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为了更好地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权利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还可以选择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谈判,以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这些法律文件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和流程有着详细的规定,权利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周春花律师
    2023.07.11500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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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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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权能继承吗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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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海明

    商标权能继承吗

    内容:指商标注册人在指定商标上独占的排他的使用权。在商标有效期内,商标注册人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更改商标注册登记,变更注册人名称,成为新的注册人,即继承了商标权。同样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通过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并收取使用费的权利。在注册商标专用权受到侵犯时,同样可以请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继承人在商标的有效期内继承商标专用权,若注册期满,继承人可以申请续展从而继续享有专用权。企业、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因为不能作为某一个人的个人财产,故不能作为个人遗产被继承,而只能转让。那么商标权能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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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3151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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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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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投资涉税的项目包括什么?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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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楠楠

    土地使用权投资涉税的项目包括什么?

    内容: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土地使用权投资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的,这在我国的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按照相关的计算规则计算之后缴纳即可。那么土地使用权投资涉税的项目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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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27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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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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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否一样?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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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清琴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否一样?

    内容: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不一样的:(一)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三)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那么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否一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1.12.2989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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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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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使用费不属特许权使用费。如果商标不是自己的,自己通过和商标所有人协商,商标所有人许可自己使用,同时因此支付所有人一定的费用,这本质上属于许可使用的费用哈。一般情况下,双方会签订一份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如果要避免后期的权责问题的话,最好向商标局提交一份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备案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应当予以驳回。
  • 商标权纠纷管辖是哪个,怎么确定商标侵权管辖法院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商标权纠纷管辖是哪个,怎么确定商标侵权管辖法院

    内容:5. 律师建议在确定商标侵权管辖法院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案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的意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例如,如果甲公司认为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或者乙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那么甲公司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上级法院起诉,作为一名律师,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是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分析。

    段建国律师
    2023.11.10519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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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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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除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国有土地租赁;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 个人申请商标怎么注册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个人申请商标怎么注册

    内容:总之,个人申请商标需要理解商标注册的重要流程和规定,并详细说明商标名称、图案、商品分类和注册人信息,在申请阶段,您需要确定要注册的商标种类,根据您要注册的商标种类填写申请表并支付申请费用,在选择商标种类时,您需要考虑以下三个因素:商标类别,商标范围和商标注册的时间和费用,通过详细阐述以上信息,您可以更好地了解如何个人申请商标,并顺利完成商标注册,商标注册的费用取决于商标种类和注册地点,在填写商标申请表时,您需要提供以下信息: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品/服务的说明,注册人的信息和优先权声明(如果有)。

    杨一凡律师
    2023.06.2056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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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权受让人什么时候享有商标专用权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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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邢颖

    商标权受让人什么时候享有商标专用权

    内容: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完整的使用权。最后,除非注册人因违反被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或者因有效期届满超过宽展期没有续展被商标局注销商标,任何他人不得剥夺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也不得强令转让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许可他人使用。接受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当事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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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4.08657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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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股坟茔土地使用协议的内容有什么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入股坟茔土地使用协议的内容有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入股协议甲方:某某乙方:某某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那么入股坟茔土地使用协议的内容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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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67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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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从定义上区别: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取得合法利益的权利。商标所有权,又称商标占有权、商标专用权,是工业产权中的一种类型,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商标注册人或权利继受人在法定期限内对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各种权利。使用权包含在所有权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股东合作协议需要公证吗,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股东合作协议需要公证吗,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内容:3、合伙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各方签字并约定生效条件,待生效后即对签字人有法律约束力,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可避免法律风险,4、合伙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各方签字并约定生效条件,待生效后即对签字人有法律约束力,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可避免法律风险,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1、所以,合伙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是否需要公证要由协议当事人协商确定,合作协议需要公证吗1、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才具有法律的效力,依法签订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是《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合同都有效力,2、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经过公证部门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大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如果想签订的合伙合同更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请律师进行公证,所以,合伙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是否需要公证要由协议当事人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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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2.2279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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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侵权商标一般赔偿多少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侵权商标一般赔偿多少

    内容:侵权商标一般赔偿多少?标侵权的罚款标准是根据侵权情节确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罚款标准如下

    李孟阳律师
    2023.05.153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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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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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内容: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相关知识:与产权式商铺比,固定年限使用权买断具有以下显著优势:1、在合同期内,使用权(或经营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商铺产权和使用权不是一个意思,产权会有使用权,有使用权不一定有产权,这样商铺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的利益在该固定使用权期限内永远绑在一起,只有共同把市场做旺才能达到共赢共荣,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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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7.10370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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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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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产品可以使用统一格式的绿色食品标志,有效期为3年。《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三年。证书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标志使用人应当在有效期满三个月前向省级工作机构书面提出续展申请。省级工作机构应当在四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相关检查、检测及材料审核。初审合格的,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续展的决定。准予续展的,与标志使用人续签绿色食品标志使用合同,颁发新的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并公告予续展的,书面通知标志使用人并告知理由。标志使用人逾期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申请续展未获通过的,不得继续使用绿色食品标志。
  • 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予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予吗?

    内容: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那么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1.12.2927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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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取得合法利益的权利,商标权人可以将商标权进行转让。商标使用权转让:1 、 注册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达成商标转让的合意并签订转让协议 ;2 、 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局申请商标转让 , 商标受让人向商标局办理手续并缴纳商标转让规费 ;3 、 商标局受理注册商标转让申请 ;4 、 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转让 ;5 、 公告商标转让核准结果,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需要留意的是,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二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内容:此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需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出让合同及附条件的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承担相应的土地收益金等土地使用费用,综上所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国家或集体授予企业或个人使用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因此,在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和使用过程中,特别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2014年的&ldquo,一旦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合法地使用土地,建设住宅、厂房、商铺等各类建筑物。

    王学瑞律师
    2023.06.2688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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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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