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必须申请劳动仲裁吗?
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进行居中公断和裁决。当事人可以在离职前,也可以在离职后申请劳动仲裁。只要劳动者是在从辞职那天算起一年内,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以及复印件、相关证据复印件、证据清单和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资料,向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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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内离职需提前几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那么试用期离职提前几天提出申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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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单位严重违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内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二)因为单位违法在先,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支付加班工资等;(三)如果单位扣押工资、押金、年终奖等,申请劳动仲裁的时候,可以一起申请;(四)搜集一些能够证明你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装、工作证、工作牌、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或者其他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那么没有劳动合同离职时能要求补偿金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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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对于在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申请辞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我国《劳动法》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从《劳动法》的立法情况看,其是用列举的方式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除此之外,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不能享受经济补偿金,包括劳动者自愿向用人单位辞职的情况。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自愿辞职后其没有权利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那么自愿离职申请书单位给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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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劳动法律师答疑所谓工资,是指劳动者通过劳动从其所在用人单位获得的全部劳动报酬,包括用人单位以各种形式支付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因此,与单位间约定的津贴也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因津贴问题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了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 、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三)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那么津贴争议能否申请劳动仲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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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提出离职申请后,劳动者在未正式离职之前,都需要工作的,如果用人单位招聘到继任者的,应该做好工作交接后再离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那么申请离职以后还需要上班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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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被公司辞退了还自己签了离职申请的那几乎就变成了自己主动离职了就拿不到被辞退的“双倍赔偿”了。虽然你是被用人单位给辞退的但是就算你去走法律程序由于对方有你签的离职申请而你也很难找到对方主动辞退你的证据因此整个过程对劳动者都是很不利的。因此如果遇到被用人单位辞退的情况一定要注意,不要在收到赔偿金之前主动写辞职报告。给你是公司有良心不给也不违法毕竟你交了辞职报告,就是主动辞职公司不用给你赔偿金。如果被辞退的话用人单位应该怎么赔偿呢如果你接受离职的话属于协议离职是赔N1个月工资。月工资标准的计算方式是,以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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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计算离职补偿金时,平均工资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津贴、提成和奖金。员工当月工资按正常月薪申报,不与解除合同补偿金合并申报。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那么劳动者申请辞职如何补偿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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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新的一年,新的形象。一年走过发现不想再在原来的公司上班了,准备在春节假期结束之后就申请离职,办理离职手续。那么春节假期后办理离职,劳动薪酬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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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也就是说我国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无限辞职权。无论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主动辞职还是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过错而辞职,劳动者辞职都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不用书面形式。那么申请离职需要审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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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这种认知可以说是一种比较大的经营风险。除了双倍工资之外,员工如果以“公司未签劳动合同”为由被迫离职,申请经济补偿金,能得到支持吗?2021年5月9日,曹某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二审法院认为,2021年5月9日,曹某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因此本案属于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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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到工资结算日,梁某去领取工资时,该公司却以其未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申请私自离职为由,拒绝支付其工资,梁某不同意,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投诉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3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由此可见,该公司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本身就是违法的,劳动者有权随时辞职,无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而该公司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梁某工资显然是不对的。那么未签劳动合同无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辞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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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如果是协商解除,是不需要写申请书的。写离职申请书,一般是员工向公司提出离职时提供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结果是确定的。但是,哪一方首先提出解除的请求后果却完全两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36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请求的,用人单位则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写书面申请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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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应在六十日内提交仲裁申请,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者辞职后,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那么离职后提出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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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是不给经济补偿金的,但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没签合同主动离职可以申请补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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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没办离职手续直接走后果是:用人单位对擅自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享受任何待遇。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那么未申请离职走掉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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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历长达三年多的诉讼,终于双方达成一致,一同到民政局预约,一大早陪当事人一起来办理离婚登记申请,希望未来一个月一切顺利
调解时,通过努力争取,可以达成如下诉求,这些,都是判决不可能达到的,好合好散,皆大欢喜: 1、孩子抚养费给付周期可以写到23周岁; 2、孩子抚养费可以拆分成生活费、教育费来写; 3、争取三套房屋中的两套,而不用给对方房屋折价款; 4、存款不用给对方分割,对方还要倒给我们补偿款; 5、款项可以分期给付,担心对方违约,可以约定任一期未按期足额给付,则剩余款项加速到期,可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6、可以约定孩子对双方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双方均为中国国籍,但结婚证是在国外领取,感情破裂后如何离婚?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的,也可以申请法院调解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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