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
答律师回复中...
-
债务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对当事人都有什么样的好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纠纷案件诉前调解对当事人都有什么样的好处
内容:对于债权方来讲1、便捷,高效程序简单,在调解环节,由法院工作人员主持,不用像打官司那么复杂,债权方可以和债务人直奔主题去开展协商,调解时间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果债权方在调解环节发现无法调解的,也可以提前转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相对于1-3个月的简易程序和3-6个月的普通程序,大大的节省了债权方的时间,变相的节约了各种人力成本和时间成本2、自觉履约率高诉前调解遵循的是自愿、合法的原则,便于双方意见的统一,调解成功后,债权方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材料,法院会根据提交的材料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跟生效的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和强制执行力3、可申请强制执行万一调解成功后,对方还是不履行接下来的还款义务,债权方可以持有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书到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强制执行对于债务人来讲1、免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是完全免费的,那就意味着债务人不会像正常的诉讼程序一样,一旦败诉还要承担上千元的诉讼费,本身经济就很困难了,能节省一笔也是好事情2、对抗性弱诉前调解遵循的是自愿、合法的原则,在调解的过程当中,债务人完全可以结合自身的情况,在表达强烈还款意愿的前提下发表自己的想法和意见,进而争取到债权方的理解达成新的还款协议,甚至是做到一些相关息费的减免,这个相对于逾期后的主动协商被频繁拒绝和开庭审理过程中的以理据争对薄公堂一分钱都得不到减免来讲,还是可以给债务人提供很多便捷的3、隐私性强调解是不公开的,而且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裁定书也都是不用上传到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相比较于公开审判,变相地保护了债务人的隐私,避免了私事外扬给自己带来的伤害4、免去因缺席审判被强制执行的风险参与诉前调解,争取到一个适合自己当下现状的还款方案并且去按约履行,相比较于因为惧怕开庭审理而缺席败诉,再到被强制执行等,利远远大于弊,不用担心银行卡被莫名冻结,也不用担心自己被拉入失信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更不用担心自己的失信信息被媒体突然的曝光当然了,对于人民法院来讲,可以便于节省司法资源,高效审结案件,人民法院设立民事诉前调解庭的目的也是为了充分发挥其调解作用,提高案件庭前调解率,这样也可以帮助当事人节省掉一些取证费用以及委托律师费用,节省诉讼成本,利于他们快速地从诉讼中解脱出来,继而投入到日常的生活工作当中去。
杨一凡律师2024.03.2071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指定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文书是怎样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指定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文书是怎样的
内容:指定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文书是怎样的指定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文书没有规定的格式,法院会根据指定监护人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书。精神病人的监护人如何指定我国立法上,对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对精神病人设立监护人首先须确认当事人为精神病人。但精神病人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两个不同的范畴。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精神病学鉴定或者参照医院的诊断、鉴定确认。对人民法院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精神病人,其近亲属得依规定的顺序确定监护人。那么指定精神病人监护人的文书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1237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你好,从裁判文书网上是不显示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的,但是会显示其他的个人基本信息。
-
当事人应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的方法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应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的方法是什么
内容:涉外继承公证由在国内的继承人依据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或在国内的遗产所在地涉外公证处管辖;凡涉及不动产的继承公证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公证机关办理涉外继承公证,除按照我国法律、法规和公证程序规定办理外,还要参照与继承有关国家的法律和国际惯例,主要审核以下内容:被继承人的情况。为了防止因超过继承时效而给国家和当事人带来经济损失,公证机关应及时办理涉外继承公证,及时出具有关公证文书。那么当事人应办理涉外继承公证的方法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3190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你好,从裁判文书网上是不显示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的,但是会显示其他的个人基本信息。
-
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当事人可能需要负担的费用具体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当事人可能需要负担的费用具体有哪些
内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当事人可能需要负担的费用如下1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二)申请费(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那么离婚诉讼中,夫妻双方当事人可能需要负担的费用具体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1.31154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
内容:至于该债权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合法,应在代位权纠纷审理过程中进一步审查确定。绝大部分当事人的债权未经法院或仲裁机构的审理确认,如果将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限定于经过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的债权,则代位权适用的范围非常狭小,不利于当事人通过行使代位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该规定可以看出,未经法院审理并且判决确认的债权,可以向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另外,该解释第18条规定,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该驳回债权人的起诉。那么未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债权能否产生代位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9614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关于涉外婚姻的文书送达问题有哪些规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关于涉外婚姻的文书送达问题有哪些规定
内容: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文书送达问题1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均在国内的其文书送达方式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一样在此不在赘述。这种情况一般采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那么关于涉外婚姻的文书送达问题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118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代位权诉讼对各方当事人的效力如何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代位权诉讼对各方当事人的效力如何
内容:代位权诉讼对各方当事人的效力如何1、对债权人的效力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原告主体是债权人,诉讼请求的内容是债务人的债权,被告主体是次债务人,那么,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确认成立后,债权人应当是受偿的主体,可以直接接受次债务人的履行,且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可以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人民法院确认代位权成立的法律文书生效后,债务人与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债权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那么代位权诉讼对各方当事人的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796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办理协议离婚应提交哪些证件文书?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办理协议离婚应提交哪些证件文书?
内容:办理协议离婚应提交哪些证件文书1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时应当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户口簿。自愿离婚协议书。曾令诸多离婚当事人所苦恼的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介绍信的要求已不再需要提交。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应提供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迁移证或者迁移证明。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军人身份证件部队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的证明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两张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单人照片。当事人应当对结婚证遗失情况做出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存档。那么办理协议离婚应提交哪些证件文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0185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你好,从裁判文书网上是不显示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的,但是会显示其他的个人基本信息。
-
当事人向法院供给依据的要求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向法院供给依据的要求
内容:当事人向法院供给依据的要求1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述或许应诉时可提交依据复制件或复制品但在交流依据和开庭审理时必须带着依据原件或许原物以供质证。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供给的依据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或许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构成的应根据规则第条实行相关证明手续。3当事人向人民法院供给外文书证或许外文阐明资料应当附有中文译著。4当事人应当对提交的依据资料逐个分类编号并装订成册在依据清单上对依据资料称号份数页数及其来历证明目标和内容作简要阐明并签名或盖章注明提交日期起按照该方当事人人数提出依据资料副本。那么当事人向法院供给依据的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8432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涉外离婚诉讼中,法院怎么向境外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涉外离婚诉讼中,法院怎么向境外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
内容: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涉外离婚诉讼中,法院怎么向境外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20104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不举证的事项有哪些
陈宗琼律师
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不举证的事项有哪些
内容: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不举证的事项有哪些对以下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一)众所周知的事实(二)自然规律及定理(三)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的另一事实(四)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事实(五)已为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六)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离婚案可以上诉吗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后可以判离也可以维持一审判决。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离婚诉讼案件当事人可以不举证的事项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165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呢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呢
内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6个月内提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判决裁定效力后发现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发现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判决裁定效力后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再审的6个月时间为不变期间从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时开始起算不存在中断或中止的情况。那么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期限一般是多久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3142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已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是否能再提起诉讼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已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是否能再提起诉讼
内容:已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是否能再提起诉讼已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不能再提起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执行完毕后,据以执行的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确有错误,被人民法院撤销的,对已被执行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责令取得财产的人返还;拒不返还的,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那么已执行的公证债权文书是否能再提起诉讼。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741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离婚案件什么情形时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到庭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什么情形时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到庭
内容:离婚诉讼当事人有以下情形时可以不亲自到庭一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诉讼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判决。那么离婚案件什么情形时诉讼当事人可以不到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1519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答律师回复中...
-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内容: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是因离婚协议书中的财产内容发生纠纷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凡不在此范围内的法律文书人民法院都无权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另一方可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0116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723评论 -
一起继承案件,当事人有3份遗嘱,都有瑕疵,提前进行庭审模拟,从不同角度找出问题,想出解决方案,让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林艳英 165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13评论 -
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北京法律咨询 303评论
-
我们把每一次委托,都当成生命的修行,用心、专注的去做好,务必做到问心无愧、事后无悔!每次收到客户认可的锦旗,心里都特别激动,维护当事人利益是我们最大的使命!
北京法律咨询 352评论 -
🌷离婚判决的空间很大,法律适用和真实的世界一样,不是非黑即白的,很多诉求可不可行,不是一句“行”或者“不行”就能回答的,我们不做思维僵化的“法条普法/讲解”,一切都以案例说话;🌷要想在婚姻家事纠纷特别是离婚纠纷中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除了要看律师和经办法官,也要看当事人的配合和努力,所涉纠纷很少存在必胜或必输的诉求;北京法律咨询 475评论
-
离婚案件,帮助当事人获得两个孩子的抚养权🥂🥂🥂
北京法律咨询 657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