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外婚姻的文书送达问题有哪些规定
导读:
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文书送达问题1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均在国内的其文书送达方式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一样在此不在赘述。这种情况一般采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那么关于涉外婚姻的文书送达问题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文书送达问题1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均在国内的其文书送达方式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一样在此不在赘述。这种情况一般采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关于关于涉外婚姻的文书送达问题有哪些规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是指一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无国籍人)的婚姻包括涉外结婚和涉外离婚。在我国“涉外婚姻”也指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之间的婚姻。根据我国法律我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或离婚的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文书送达问题
1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均在国内的其文书送达方式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一样在此不在赘述。
2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有一方在国外的则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第一种情况是知道国外一方准确地址的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法院一级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5)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第二种情况是国内一方不知道在国外一方的准确地址的这时候在国内起诉离婚的一方最好在起诉时明确告知法院以免耽误诉讼时间。这种情况一般采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