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4月14日在淘宝的贝拉影像店以11498元购买了商品标明“全新国行”的佳能r7相机+rf18-150镜头,商品页面显示免费质保六年,现于2024年4月7日出现质量问题,送去佳能维修点,维修员发觉相机可能是假货,建议送去佳能总部鉴定,4月25日鉴定报告结果显示相机机身、电池、充电器均为假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是否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假一赔三?

2024.04.25 09: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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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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