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公婆、子女及配偶房子拆迁款该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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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行为只是具体行政行为,如果认为其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错误,也只能是撤销该行为,而无权对婚姻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发生法律效力给与确认,更无权处理子女的监护权问题。无任何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子女我想离婚我丈夫不同意怎么办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那么无任何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子女我想离婚我丈夫不同意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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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丈夫或妻子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非婚生子女有血亲关系的,收养子女没有血亲关系,而是因收养关系的存在而形成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即规定凡是在婚姻关系导存续期间出生或受胎的,均为婚生子女。即由政府拨款儿童福利机构或慈善会先行垫付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用,再以债权人的身份,要求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返还。确保非婚生子女的正常健康成长。那么非婚生子女及继子女。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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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结婚一年丈夫去世,丈夫婚前财产归妻子吗婚前的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妻子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对丈夫的所有财产进行继承。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虽然丈夫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由于丈夫死亡,未立遗嘱情况下,适用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配偶可以继承死者的生前个人合法财产。那么结婚一年丈夫去世,丈夫婚前财产归妻子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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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丈夫死亡孩子属于谁一方死亡的,子女一般随另一方生活。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丈夫去世,房产应归谁所有先确定遗产范围。如果是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全部是遗产。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属于配偶,一半属于遗产。没有遗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一般就是平分践产了。那么丈夫死亡孩子归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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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被告段某某,女,35岁。被告承认原告无生育能力,但称所生育男孩是经原告同意人工受精所生,故要求子女每人抚养一个。遂判决生育男孩由被告自行抚养;收养女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给付抚养费100元至18岁。通常,在离婚诉讼中,丈夫提出妻子所生子女系与他人同居所生的,应对该事实主张负举证责任,如不能提出有效证据,应视为夫妇共同所生。被告称所生男孩系经原告同意人工受精所生,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双方对该事实的举证能力,显然,被告对该事实联系最密切,对该事实的发生情况最清楚,对此事实主张的举证能力强于原告,由被告对该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公平合理。那么离婚时丈夫需要对人工受精非亲生子女承担抚养费义务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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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个房屋是你丈夫在1996年取得修建手续进行修建,在2006年进行了产权登记的公证,这个房屋登记的产权人是你和你丈夫。因此,这个房屋应当认定为你和你丈夫的夫妻共同财产。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丈夫离世继子女有权分割房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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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婚前财产妻子死亡,丈夫可以分配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婚前的财产是属于个人财产,配偶死亡的情况下婚前财产属于个人遗产,应该由继承人共同分割,不能由一方个人处理。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1、法定继承人。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那么婚前财产妻子死亡,丈夫可以分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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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夫妻个人财产配偶和子女有居住权吗有的。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夫妻个人财产,配偶和子女有居住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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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妻子是否可做丈夫法定监护人妻子可以做丈夫法定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1.配偶;2.父母;3.成年子女;4.其他近亲属;5.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对被监护人有能力独立处理的事务,监护人不得干涉。那么妻子是否可做丈夫法定监护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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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不离婚只要丈夫付子女抚养费行吗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虽然已经破裂的,但双方如果协商一致不离婚的,并且由丈夫支付抚养费用的,是属于合法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第二十二条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那么不离婚只要丈夫付子女抚养费行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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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女儿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女儿发生意外死亡的情况下,属于女儿的遗产,其配偶有继承权。除了女儿的丈夫有继承权以外,法定继承人还有女儿的父母。根据相关法律判定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在这一方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指定其他继承人的,应该按照法定继承原则,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即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因此,无论婚后生活多少年,配偶都是有继承权的。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那么婚前个人财产婚后配偶有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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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配偶死亡后子女抚养权如果配偶死亡的,子女抚养权是归于在世的一方当事人所有的。丧偶的儿媳或女婿对已死亡配偶的父母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继承法鼓励丧偶一方赡养已去世配偶父母,规定了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时享有份额。第二十七条第2款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那么配偶死亡后子女抚养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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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依照相关规定个人婚前财产属于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再婚妻子可以按法定继承顺序的第一顺序与其子女、父母一起继承该财产,丈夫的婚前财产属于其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的,如果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或遗嘱的,再婚妻子可以按法定继承顺序的第一顺序与其子女、父母一起继承该财产,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二婚妻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可以继承丈夫的婚前财产的,再婚夫妻对婚前财产一般依法具有继承权,因为就算是被继承人的婚前财产,也是属于法律所规定的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其再婚夫妻作为配偶就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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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我国《民法典》对收养子女作出了明确规定,因此,收养子女是否需要配偶同意、单方收养子女是否有效,必须要看收养法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一条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根据上述的法律规定,有配偶者在收养子女时必须同时满足下述条件:1.夫妻双方符合收养法规定的收养人条件;2.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收养子女;3.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也就是说,有配偶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夫妻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只要收养行为经过了登记,法院一般会调解夫妻双方达成协议,只要夫妻另一方最终同意收养子女,那么法院可能不会判决收养无效。那么收养子女必须获得配偶同意才可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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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家庭暴力的丈夫坐牢,孩子属于谁抚养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对方有家庭暴力,会对孩子不利,法院会判给没有家庭暴力的一方。家庭暴力是影响子女抚养权归属的至关重要的因素。据统计,50%以上的施暴人,在殴打配偶的同时,也殴打子女。那么家庭暴力的丈夫坐牢,孩子会归谁抚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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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知道丈夫出轨,什么材料证据都没有,怎么才能离婚?很简单,只要向法院申请一份调查申请书,请认真看完视频,如果有婚姻家事问题,欢迎私信我。
【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为什么相爱容易却相处不易?为什么婚姻坎坷、感情不顺?如何正确处理婆媳关系? 如何更好地教育子女?9月23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人际关系中,懂比爱更重要!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
家事案件中经常有人因为婚姻不顺而抑郁,常见的有两种,第一种就是长期遭受家暴,当然包括冷暴力;第二种就是长期被出轨,甚至长期被PUA;本案中的女方就是其中的一种,长期被家暴到抑郁,最后被送进精神病院诊断为“心境【情感】障碍”,这个时候男方提出离婚,配偶是第一监护人,你是不是就很无助了,最可怕的是没有父母或合适的人当你的监护人,谁来维护你的权益吗?再说现在很多都是独生子女,父母要是健康还好,不健康呢,配偶作为第一监护人,你觉得财产和孩子还是你的吗😓?本案中女方被鉴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时,其他兄弟姐妹和父母都不适合当监护人,后来自己的姐姐承担起了该份责任,大家看完后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忍受这样的婚姻呢?身体健康是最第一位的,否则什么都不见得是您的,大家认可吗?
孩子抚养费法院判决是月付,调解可以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