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抖音发布别人名字不带姓名可以吗犯法吗不发照片地址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合理合法地催收,在这样的情况下上门催收合法。但是以下几种方法千万要注意,任意一种都违法:非法拘禁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债权人依法上门追讨债务是不犯法的,但如果通过非法侵入债务人住宅、非法拘禁债务人等的暴力手段讨债的,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手机分期套现犯法吗利用手机分期套现是犯法的。2009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携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指出,如果套现者拒不还款,也触犯了《刑法》恶意透支的条款,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国家还没有相关法律约束套现行为,只要持卡人准时还款,保证良好的信用,那么这样的套现就不能称之为恶意套现,也不违反国家法律;如套现者拒不还款,这就触犯法律了。那么手机分期套现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酒驾的判定标准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醉酒驾车的测试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对此醉驾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那么找人把醉驾改成酒驾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如果小偷侵犯了你的财产或是威胁了你的人身安全,你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打骨折这种极端行为是不被法律所允许的,法律分析:对于小明的行为,我们需要分别从两个方面来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对于第一个问题,小明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刑法的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对于把小偷打骨折是否犯法这种情况,其犯罪程度和危害程度都很难进行统一的界定,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进行分析,并依法进行裁判。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此类网络谣言发布者或传播者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民族平等及国防安全等。此类网络谣言发布者或传播者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秩序以及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单位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等秩序公共场所、交通秩序以及人民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此类网络谣言发布者侵犯的客体是商事主体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及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及名誉权。那么传播谣言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没离婚和别人同居犯法,民法典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婚姻存续期间,和他人同居,违反了民法典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对夫妻感情带来伤害、破坏了婚姻关系,5、没离婚和别人同居犯法,民法典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婚姻存续期间,和他人同居,违反了民法典中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对夫妻感情带来伤害、破坏了婚姻关系,明知她人有配偶还同居犯法吗1、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同居,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以夫妻名义同居,是可以追究对方重婚罪的,但是相关法律并未规定第三者的责任。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内容:儿子欠钱不还上门找他父母犯法吗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在整个要账过程中,务必保持冷静,避免任何可能被解释为“恶意”的行为。记录好所有的通讯往来和交易凭证,这些都可能成为日后诉讼的关键证据。另外,及时了解和更新相关法律知识也是必要的。要账不犯法又有效果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关键在于遵循法律程序和规则。无论是发送催款信函还是采取法律行动,都需要注意合法性和专业性。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参加游行、示威和公开演讲的人,因其活动目的具有公共性,而不得反对他人对上述活动的拍照,为公民本人利益而使用肖像的做法,如公民因亲人走失对外发布寻人启事而使用肖像,为社会新闻报道而使用肖像的做法,有特殊新闻价值的人,不得反对记者的善意拍照,如为弘扬社会正气或揭露社会丑恶现象而使用公民肖像,还有特别幸运者或特别不幸者、重大事件的当事人或者在场人等,均隶属这种情况,贴寻人启示是属于犯法吗如果是亲属丢失,没有到警察局申请立案,张贴寻人启事是不违法的。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起诉前转移财产犯法吗?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起诉前转移财产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算犯法的,但是如果是为了恶意逃避债务等目的转移财产的,涉嫌违法。
擅长:婚姻家庭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卖事故车不犯法,但是属于违法行为。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内容:诱导别人贷款犯法吗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用户这样评价她: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内容:给卖家刷好评犯法吗在给卖家刷好评是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刷信誉这种方式属于一种非法竞争的手段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那么给卖家刷好评犯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用户这样评价她: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用户这样评价她:
第137期《如何快速要回工程款讲座》及“北京建工行业的数据发布”顺利结束!15组建工老板参加,有13组当场解决了自己的问题,天用建工团队专业处理建工案件,已累计收回欠款38亿元!您的工程款收回来了吗?
【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想不想提高物业费收缴率?想不想全额收取物业费?物业公司如何实现高效管理?12月20日14:30《物业费高效收缴》讲座暨北京物业公司大数据报告发布会,2小时教你实现轻松管理、物业费高效收缴!已帮助400+物业公司成功收缴物业费近2亿元!
工程款一拖再拖,要账已经身心疲惫?工程项目挂靠问题难解决?上百/上千万工程款要打水漂?《北京建工行业大数据报告发布会》,40年审判经验的建工领域专家顾问大咖坐镇,解答建工疑难杂案,策划专属解决方案,帮您快速要回工程款!
老公不给老婆钱花违法吗?老公的工资应该上交吗?
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