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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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对于检察院进行刑事审判监督的规定如下: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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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检察院提交的刑事申诉状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向检察院提交的刑事申诉状
内容:向检察院提交的刑事申诉状
段建国律师2021.11.1566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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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基层人民检察院会管辖以下刑事案件的申诉:1、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2、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3、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4、不服基层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5、不服基层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第二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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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自诉案件的法律监督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浅析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自诉案件的法律监督
内容:浅析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自诉案件的法律监督
刘晓红律师2021.11.1514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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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遇到什么问题需要解决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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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有哪些?
内容:刑法中规定的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诉的,刑法不予处理,但因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告人近亲属告诉的案件,按刑法规定处罚。同时,因被害人人身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控制而不能告诉,致犯罪人逍遥法外,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的近亲属、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告诉,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王学瑞律师2022.01.1040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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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被刑事拘留是不用得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可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只有实行逮捕才需要获得检察院或人民法院的批准。如果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具有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等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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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认罪认罚要签吗(检察院问认罪认罚吗怎么回答)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检察院认罪认罚要签吗(检察院问认罪认罚吗怎么回答)
内容:1.检察院让签认罪认罚书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认罪认罚书,不一定要签,要看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如果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理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允许延长至十五日,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量刑建议和程序适用的,应当在辩护人或者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于海明律师2024.01.1841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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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追诉时效期限是多久
内容:刑事诉讼中的每个罪名都有相应的追诉时效,这个追诉时效是指该案件从发生到多久之后,公安机关或检察院就不能再对其进行立案侦查了。追诉时效是规定的司法机关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予起诉,或者宣告无罪。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对于刑事诉讼的追诉时效,一般是根据行为人触犯罪名的最高量刑来确定的。最高法定刑不满5年的,则追诉时效为5年;5年以上满10年的,则为10年。
周春花律师2022.01.10290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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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事案件,请问犯的是什么罪呢?需要律师怎么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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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受理刑事申诉案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检察院受理刑事申诉案件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内容:(二)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1、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对本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立案复查后,均可进行公开审查,其中主要的形式是举行听证会,公开听证。(三)人民检察院作出复查决定后,应制作《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或《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并在十日内送达申诉人、原案被处理人和有关部门。《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应公开宣布,并制作宣布笔录。(四)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案件,应在立案后三个月内办结。案情复杂的,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张旭律师2022.01.10313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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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被拘留后多久会判刑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被拘留后多久会判刑
内容:一、侦查阶段传唤(1天)拘留(37天)逮捕后侦查(2个月)重大复杂延长(2个月)可能判十年以上延长(2个月)发现另有罪行一次重新计算(7个月)二、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15日)改变管辖一次重新计算(1.5个月)第一次补侦(1个月)审查起诉(1.5个月)第二次补侦(1个月)审查起诉 (1.5个月)三、审判阶段一般一审(3个月)重大复杂延长(3个月)特殊情况最高院批准一次(3个月)第一次补充侦查(1个月)补侦后期限重新计算(6个月)第二次补充侦查(1个月)补侦后期限重新计算(6个月)改变管辖重新计算(20个月)刑事案件报案后多长时间立案1、刑事案件报案后一般七天内立案2、有重大、复杂线索的案件可延长至三十日,需要结合案件本身情况来判断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赵金保律师2024.03.13261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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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的信任。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意味着不被判处刑罚,如经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应当判处刑罚,则应立即依照法院判决对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执行相应的刑事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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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吗
许瑞林律师
刑事拘留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吗
内容: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因此,被刑事拘留之后,检察院有可能做出不批捕的决定,此时应当释放,不需要移交检察院。刑事拘留依法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期限已于前述;司法拘留的期限则最长为15日。刑事拘留与司法拘留区别。对于刑事拘留这种强制措施来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其实都是有权作出的,而实际在作出了刑事拘留决定之后,往往也是由各司法机关执行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许瑞林律师2022.01.1015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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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会进行判刑,因为没有逮捕不代表不需要负刑事责任。如果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话,公安还是会把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如果审查认为构成犯罪的话还是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最后判刑。只要批准逮捕才能到法院接受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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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刑事政策而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后,检察院无需对其前期羁押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因刑事政策而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后,检察院无需对其前期羁押
内容:因刑事政策而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后,检察院无需对其前期羁押
姚平律师2021.11.15439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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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好,张律师。正常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主要责任的,检察院对机动车驾驶员作出不起诉决定,(检察院认为,初犯,情节较轻,得到家属的刑事谅解了,赔偿已经到位了),这样情况,驾驶证会被吊销吗?答您好,严格来说,不够犯罪的交通肇事行为,如果没有酒驾、逃逸等加重情节,是不会被吊销驾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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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程序如何规定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检察院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程序如何规定的
内容:检察院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程序如何规定的提前介入是指案件审理部门在正式受理本级纪检监察机关检查部门调查的案件之前于案件检查阶段对案件的事实、证据进行初步审核的一个工作程序。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那么检察院提前介入刑事案件程序如何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19122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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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2018)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2018)
内容: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2018)
段建国律师2021.11.1564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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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能不能要求民事赔偿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能不能要求民事赔偿
内容:法律上规定,诈骗罪不能提起刑事 附带民事诉讼 ,因为被告人仅是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时,会直接依法判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被告人退赔的,刑事案件正在检察院,被害人提起了民事诉讼并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法院支持...1、如果是民事诉讼,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法定支持条件的是应当得到支持的,4、被告人并没有因此占有或者获得被害人财物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一般不予支持。
崔玉君律师2024.01.26586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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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是,都会有量刑建议的,很少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 (二)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三)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被告人提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或者裁定,不得再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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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后多久到检察院,逮捕后多久到检查院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逮捕后多久到检察院,逮捕后多久到检查院
内容:从逮捕到检察院要多久批捕后派出所一般会在两到三个月左右的时间将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一般需要二到三个月左右,具体如下: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一般需要二到三个月左右,具体如下: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2、刑事案件移交到检察院一般需要二到三个月左右,具体如下:一般情况下,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李楠楠律师2023.12.12454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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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可以的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强拆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可以的吗?
内容: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强拆追究的刑事责任包括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实施强拆的主管人员、暴力阻碍依法拆迁人员的刑事责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那么强拆违法追究刑事责任是可以的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1.12.2957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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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后能取保候审。但是检察院批捕过后就很难再有机会取保候审了。因为检察院批捕意味着已经掌握了嫌疑人犯罪的确切证据,检察院会对嫌疑人提起公诉并由法院判刑。因此这种情况只能由律师积极申请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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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债不还,可以父债子偿吗?恋爱期间转账,还能要回来吗?律师费如何让对方承担?24年民商、刑事审判经验的专家顾问给你高效解决方案,让要账不再是难题!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5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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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最新标准 2024年3月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明年3月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元甲交通律师 483评论 -
马阿姨自身经济并不宽裕,做保姆期间在雇主的高息诱惑之下,自己借款后将资金向不同人的账号转账110余万,中间雇主设置圈套更换借条,在当地采取报案、蹲守等措施后依然无解,马阿姨自黑龙江嫩江坐了20多个小时火车来到北京,只为解决困扰自己8年之久的问题。还好遇到了之前审理过刑事案件的法官,谨慎细致还原了事实,不仅判决对方共同给付本金110余万,还支持了120余万的利息👍👍👍
王熙 498评论 -
借钱不还报警了警察会怎么处理? 1、欠钱不还的报警警察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受理的,毕竟这是属于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会属于刑事犯罪。只是说如果已经获得生效判决,在申请执行阶段存在着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按照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处理。 2、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而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所以,欠钱不还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警方不会立案处理。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3、 欠钱不还属于民事案件,一般情况下警方介入的会很浅,不会深入进去,最多也就是调解调解,不会立案。如果以欺诈罪来报案,那么警方会非常慎重,欠钱不还的人是否能构成欺诈罪还不一定。 4、当事人报警的,警察一般只会做调解处理。如果调解不成功,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或者是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64评论 -
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条件: (1)行为必须齐备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基础条件。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实践中,行为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现场),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观目的。 (3)客观上有逃离的行为,且逃离行为可能影响到对被害人的救助、导致事故损失的扩大、妨害民警对事故的查处。如果行为人的“逃离”没有影响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之法定义务的履行,则不应认定其“逃离”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从而不应承担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罚。
大律云律师团 113评论 -
交通肇事撞死人是赔偿还是坐牢? 一起交通事故死亡案件的发生,如果肇事司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公安机关就会立案侦查并且追求其刑事责任,同时,作为死者家属可以向肇事司机主张死亡赔偿金。因此,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满足一定条件的话,即便赔偿了也要坐牢。值得一提的是,赔偿虽然不决定但是影响刑事犯罪的量刑,换言之,不赔偿一定坐牢,赔偿了也会坐牢,但是能减少坐牢的时间。 因为法律有规定,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当事人提出申请的,法院可以主持双方当事人协商以达成和解。在和解协议中被告人要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真诚悔过的事实。同时还要通过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以赔偿损失等方式获得死者家属谅解,在赔偿损失方面要写明赔偿数额与方式等。如果死者家属愿意和解,那么便可以请求或者同意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罚。
大律云律师团 448评论 -
什么情况下会被“终身禁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终生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 二、是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逃逸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 而我们常见的驾驶人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李楠楠 225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