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外债怎么写协议银行房贷款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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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五、新婚姻法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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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电话: 电话:传真: 传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签定合同代表: 签定合同代表:年 月 日 年 月 日工程补充协议书 篇2甲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乙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芦医庙商贸新村开发具体情况,为加快新农村建设进度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补充协议。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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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在夫妻财产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的外债由本人承担,1.三种效力有限的夫妻财产协议(一)免除抚养子女的义务实际上有些夫妻在财产协议内提议订婚因为其中一方不想要孩子只想协议谁要孩子谁就承担抚养孩子的一切费用,(一)双方就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在离婚时有效,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三种无效的离婚协议是什么三种无效的离婚协议是:1.财产归子女之类的协议,财产一般都是归双方,2.离婚时财产协议有效吗。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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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那么离婚协议拒绝执行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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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民法典中欠着外债的离婚协议有效吗民法典规定离婚协议书是当事人自愿签订并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即使有外债离婚协议书有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那么民法典中欠着外债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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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一、该条只适用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购买的不动产指该方婚前单独签订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产权登记于该方个人名下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情形。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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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签订离婚协议书时都有哪些误区误区一:“各自名下的存款归各自所有”上述条款对有钱隐匿不报者有利,因为一方要举证证明另一方签订离婚协议时隐匿银行存款相对困难。在去民政局登记离婚前,可以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或者公证《离婚协议书》,如此上述赠与才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那么签订离婚协议书时都有哪些误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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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外商企业借外债合同样本是怎么样的鉴于_________向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申请使用贷款,根据中国银行与_________签订的国外贷款协议,_________与中国银行_________分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约地)签订本转贷款协议。本贷款协议项下的贷款权限用于支付“商务合同”项下的贷款及有关费用。用款期满后借款人不得再用款。那么外商企业借外债合同样本是怎么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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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未离婚未分割的财产,男女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二年内有转移、抽逃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有权取得对方所隐瞒、虚报、转移的财产的全部份额,并追究其隐瞒、虚报、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虚报、转移、隐瞒方无权分割该财产。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那么民法典中协议离婚未分割财产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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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第四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依法处分质押股权,并从所得款项中优先清偿贷款本息: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产申请的。第六条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除非双方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第八条 本协议是所担保贷款合同的组成部分,经协议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并自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之日起生效。那么银行股权质押协议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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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然而银行抵押合同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为在还清房屋抵押贷款后,借款人需凭借款贷款合同办理还款证明后,才能到产权部门办理产权抵押注销手续。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口头协议与书面形式的合同相对应。口头协议产生纠纷在协商解决阶段利益受损方的证据搜集是关键。那么银行抵押合同丢了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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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日前南汇区法院对这起劳动争议案作出一审判决某金属公司要求王先生支付竞业违约金2.4万元的诉讼请求未获支持。双方在保密协议中约定王先生从离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在同行企业工作并认可公司在支付王先生工资报酬时已考虑到王先生在职或离职后需要承担保密义务因此无须另行支付保密费。同时又约定王先生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公司支付竞业违约金2.4万元。同年12月王先生以工作能力有限、已无法胜任本职工作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今年1月23日王先生离开了公司。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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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三、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⑴存款:双方名下现有银行存款共元,双方各分一半,为元。本协议书财产分割基于上列财产为基础。鉴于男方要求离婚的原因,男方应一次性补偿女方精神损害费元。那么离婚协议书怎么样写才具有法律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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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男方,女方,1、男女双方自愿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解除夫妻关系(证号,)2、儿子XXX归女方XXX抚养男方XXX承担儿子XXX部分抚养费为1600元/月此费用从XXXX年X月份开始起付并于每个月X日前以打账形式支付到女方XXX所指定的银行账户上直至儿子XXX年满18周岁学业结束并有固定工作和固定收入为止由XXX身体疾病等治疗所产生的费用达到500元及以上的男女双方各承担一半除此之外的其他费用均由女方XXX负责。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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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一欠着外债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如果双方自愿签订并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协议已发生法律效力但双方之间的约定只对离婚的男方和女方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无论其是否离婚在离婚协议中无论如何约定都不能对抗债权人。离婚协议书中的债务约定只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对债权人无效。通常情况下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应该是各承担一半的份额。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属于这种情况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那么欠着外债的离婚协议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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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官司赢了,被执行人仍不还钱,怎么办?丁女士与王某是多年的朋友关系,进入四十不惑年龄的王某,近年间却不务正业,养成了游手好闲、沉迷赌博的恶习。2022年初,王某以家庭生活需要为由多次向丁女士借款。 2022年1月23 日,在王某的花言巧语下,丁女士头脑一热,以自身征信为王某办理了贷款事宜,王某全程指导丁女士通过银行转账、微信转账、现金存款等多种方式将贷款转入王某指定的账户。 上述操作一气呵成,等丁女士冷静下来多方思考方知自己是被骗了!好在丁女士幡然醒悟,并及时进行补救措施,她强烈要求王某出具欠条,确认截至2022 年1 月30 日,王某共欠付丁女士借款金额730000元,逾期月息为 1.2%,且承诺完全由王某承担所有贷款费用并按银行分期要求偿还贷款。 虽然手里握着欠条,丁女士仍然没有能够高枕无忧!借款到期后,王某随即开始拖延还款,丁女士多次催讨,王某未全额还款,仅偿还了123000元,且王某事后承诺给丁女士的30000元借名贷款报酬费也未支付。 因王某严重违约的不诚信行为,丁女士面临着巨额还贷压力,经济上与心理上均遭受重创。丁女士为了尽快要回借款,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咨询委托。 天用律师指导丁女士收集各方面的证据并积极准备诉讼资料,立案至法院。在天用律师的全力争取下,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分期进行偿还丁女士 67万元、贷款委托费 3 万元、律师费 11万元、保全担保费 1000 元。 官司赢了,本以为王某会乖乖还款,万万没想到双方达成调解书后,王某一直未予履行还款责任,还以种种理由拖延!本案在北京西城法院审理,天用律师催促法院做了几次与被执行人王某的谈话,让法官亲自见证被执行的言而无信与蔑视法律的威严,为后来的拘留埋下了伏笔! 在一次约定好的谈话中,被执行人又出尔反尔,这下彻底惹怒了法官。天用律师趁势申请拘留被执行人,得到批准!最终被执行人被拘留15天。 后来经过天用律师和解谈判,被执行人现行每月还款5000元,丁女士对天用律师的尽职尽责非常感动,对此结果也很满意,给天用律所送来了锦旗!
法律上没有“假离婚”一说,所以婚姻大事不可儿戏,签署离婚协议一定要谨慎,否则后果很难改变!帮助当事人获得北京房产3套、黑龙江房产1套、京牌车、孩子抚养权、现金及存款等!咨询专业律师,才能有满意的结果!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不能直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何能让自己的权益最大话,可以联系我,帮你规划。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