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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享有什么权利?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享有什么权利?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享有什么权利?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如何解决物业纠纷1、业主或使用人可向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反映,由管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2、不能协商解决的,有关收费标准又是由物价部门核定的,业主、使用人或管委会可提请物价部门重新核定,物价部门可依据物业管理实际发生的费用,结合其服务内容、质量、深度及用户的意见重新核定;3、物业管理公司认为有关费用标准过低的,不得擅自提价,一方面可与管委会协商一致后提价,一方面可提请物价部门根据有关费用的变化情况调整其标准。那么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享有什么权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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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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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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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文书参考
陈宗琼律师
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文书参考
内容:____小区____号楼__门_____室签名:____年__月__日3.业主委员会章程业主委员会章程北京市房地局有管委会章程的示范文本,可以参考。为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变得可行,笔者建议业主在起草自己小区业主委员会章程时写明业主委员会用收集反对票方法进行选举,并注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果业主未投反对票将视同其赞成候选人当选业主委员会委员。那么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文书参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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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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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城市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
内容:第二条本管委会接受审计署登记管理部门、市住宅主管部门和区住宅管理部门的领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物业管理的法律政策规定。第七条本住宅区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住宅维修基金和管理服务费的收支帐目,管委会应每三个月到少公布一次,接受业主的监督。第十三条管委会会议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第四章管委会委员第十五条本管委会委员由本住宅区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委员人数为单数。管委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以及承租人代表或本住宅区的非业主居民担任管委会委员,其名额不得超过最终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那么城市住宅区业主管理委员会章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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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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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住房公积金如何领取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住房公积金如何领取
内容: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4、离休、退休的;5、出境定居的;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那么辽宁省住房公积金如何领取。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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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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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签劳务合同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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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的职能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业主委员会的职能
内容:京房地物字[1998]308号文件的解释是: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是由小区内产权人、使用人通过产权人大会选举产生,代表该物业区域内产权人、使用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主体。成立管委会有利于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利益,有利于规范产权人、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也有利于物业管理市场的形成和规范。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能?但实际上,业主委员会应该在取得所有业主授权的前提下,全面负责整个小区共同财产的管理。那么业主委员会的职能。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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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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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管委会是什么性质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小区管委会是什么性质
内容:伴随着全国各地出现的开发区热,开发区管委会这种特殊机构应运而生,譬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从行政级别上,各地管委会基本上低于其派出政府一个或半个行政级别。那么小区管委会是什么性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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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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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详细叙述一下具体情况,或者电话咨询我们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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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
内容: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3、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4、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5、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6、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那么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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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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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具体相关条例是什么?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小区物业管理具体相关条例是什么?
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单位对住宅小区实行的专业化统一管理和综合性服务。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城市住宅小区、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应实行物业管理。本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宗旨:为住户无偿服务。管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其费用由物业管理单位负担。涉及本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重大事项,由管委会过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实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住宅小区业主代表大会应每年召开一次,由管委会组织并报告工作。禁止载重车进入小区住宅小区。那么小区物业管理具体相关条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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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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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把手教您成立社区业主委员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手把手教您成立社区业主委员会
内容:”而一个物业小区是否符合成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条件,北京可参照以下两项规定:京政办发〔2001〕91号文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二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应组建业主委员会;1994年底前投入使用的老旧小区,房改售房率超过50%的,应组建业主委员会。对于住宅小区尚未入住、投入使用的部分,管委会应给未入住区域的业主预留产权人代表份额和管委会委员席位。”三.业主大会投票权确立规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根据业主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住宅套数等因素确定。那么手把手教您成立社区业主委员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1.12.3057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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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管委会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开发区管委会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
内容:不少地方反映了一些市辖区及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让土地的情况和问题。对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能否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主体的问题,国土资源部认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具备土地使用权出让的主体资格。对开发区管委会作为出让主体订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存有不同观点。那么开发区管委会出让土地使用权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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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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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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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各种最“特”色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各种最“特”色
内容:朱明瑛的代理律师则称,原告与非法成立的小区物业管委会签订“临时委托管理协议”无效,他们未经招投标即进驻小区是违法的。最后法院判决朱明瑛在10日内交付全部欠款,赔偿延期付款损失1204.65元。据悉,朱明瑛所在小区共有190多户业主,多数未交物业费,但物业公司目前只起诉了朱明瑛一人。”法官随后找来开锁公司强行打开房门,王某仍拒绝配合执行。最后,法官以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为由将王某司法拘留15天。法庭判处业主交纳拖欠的物业费和暖气费以及暖气费滞纳金,20 多位败诉业主上诉。上诉代理人为舒可心和王海,这场官司引人注目。那么拒交物业管理费的各种最“特”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309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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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建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自建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内容: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三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借款申请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或月工资基数之和35%12(月)贷款年限(年);新建普通住房总房价的80%以内;二手房购房款、自(翻)建住房评估认 定价的70%以内;最高额度由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目前当地新建普通住房每笔不超过50万元,二手房每笔最高不超过35万元。如借款人及其他共有人仅一人符合贷款条件或无配偶的,新建普通住房最高不超过30万元,二手房、 自(翻)建住房最高不超过21万元。那么自建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0114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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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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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业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内容:小区业委会委员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增减和撤换由业委会会议通过后,提交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因身体或精神疾病无法履行职责,连续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业委会会议,有违法犯罪行为等情况的业主不能担任业委会成员。业委会委员有权参加业委会组织的有关活动,有选举和被选举权,有参与业委会决策和进行表决的权利,同时还有权对管委会的决策和行动提出建议和批评。业委会委员的义务是遵守业委会的各项章程和制度,认真执行业委会的决议,参加业委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积极对业委会各项工作的改进提出自己的建议。那么业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1.12.3057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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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业管理费的主张是不合理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拖欠物业管理费的主张是不合理的
内容:业主委员会未按法定程序招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仍无权拒交物业管理费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决议,无论是物业管理委员会还是业主委员会,均不得擅自选聘或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但即使这种情况发生了,单个业主也不能以物业公司进入不合法为由,拒绝向给小区实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费。因为由单个业主来否认物业管理企业与管委会或业委会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本身就违法了。如果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存有异议,应通过建议召开业主大会的渠道解决,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不当。那么拖欠物业管理费的主张是不合理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981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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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拖欠工程款的案件,客户收到回款了👏👏👏
王熙 302评论 -
【成功案例】工程款纠纷成功和解120万元!但对方不按期支付怎么办?天用律所专案组指导当事人余先生准备全面的证据资料,为了尽快要回工程款,优先与村委会进行调解谈判。经过天用调解中心团队的不懈努力,运用以诉促调的方案,最终双方成功和解,法院出具调解书。 双方约定,村委会需再支付余先生工程款1200000元,分3期进行支付;若未按约支付,余先生可就剩余未到期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且村委会需再支付相应违约金。 案件成功和解后,压在余先生心里多年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村委会也如愿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了第一期还款。但天用律师根据丰富经验,时刻保持警醒,在第二期还款到期前,多次提醒余先生向村委会催要工程款。但余先生心态过于乐观,觉得村委会第一期履约支付了,后续支付肯定也没问题! 期间,天用律师也多次催促村委会尽快支付,历史再一次重演,村委会以种种理由拖延。直至第二期到期后,村委会一分钱没付,此时余先生着急了,要求天用律所马上申请执行。 天用律师快马加鞭立上执行案件后,与余先生沟通,要求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一方面,天用律师要求法院查控的村委会往来账户;另一方面,也与执行法官积极沟通,因为调解书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被执行人到期未按期偿还,需要多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天用律师成功申请执行后,被执行人发现自身银行账户被冻结,而且得知若不按期履行支付工程款,需要多支付20多万元的违约金后,从之前的拖延到主动找到余先生提前偿还了120万元工程款! 余先生对天用律所专业高效的工作很满意,也十分敬佩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送来了一面带着满满谢意的锦旗!王熙 24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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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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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立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时都必须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然而,并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为了使遗嘱人处理遗产的意思表示能够得到真实、准确的表达, 🍀首先,遗嘱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对见证的事项完全理解并清楚其后果。 🍀其次,见证人在见证过程中必须保持中立,尤其是见证代书遗嘱和口头遗嘱时,不能歪曲、恶意篡改遗嘱人的意思,否则被歪曲、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 🍀最后,见证人需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能够准确理解遗嘱文字所表达的意思,并在遗嘱上签名。 《民法典》第1140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实践生活中,部分遗嘱人因为不相信外人,倾向于让自己的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亲人来见证遗嘱订立过程,这样的做法不妥,因为这些人都是将来可能继承遗产的人,由他们作为见证人难保将来其他继承人不会有异议,从而引发纠纷。 因此,遗嘱人可以邀请村委会、居委会的工作人员或者所在单位的领导、同事,或者身边德高望重的人作为遗嘱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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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费法院判决是月付,调解可以一次性支付!
元甲婚姻家事 222评论 -
继承案件,燕达金色年华健康养护中心+燕达医院调证。
姚平 44评论 -
专业才能高效,有一种欣慰叫做判如所请!北京延庆区交通事故,伤者评上十级伤残,在开庭中元甲律师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极力争取,得到法院支持,帮助伤者获得赔偿款合计40万元。许瑞林 54评论